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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目前公司处于重整后的信用和融资功能修复阶段,经营性现金流须按照重整(重组)方案安排满足还本付息,以及维持再生产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11,393,012,767.58元。结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建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17,764,14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197,702.80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39%。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5,702,453.59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22,197,702.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情况

公司所处煤炭、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能源行业,在当前能源转型期间煤炭和火电仍然是我国最重要、最稳定、最安全、最可信赖的基础能源,作为国家能源安全的“压舱石”和“稳定器”,在建设新能源体系中发挥着兜底保障作用。随着国家 “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实施,新能源产业不断加快发展,对于煤炭和火电消费需求增长将逐步放缓,传统煤炭、电力企业也将加快推动向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自2020年12月底完成重整以来,公司已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但企业信用和融资功能尚未完全修复,仍处于重整后的恢复发展阶段。目前,公司立足能源资源禀赋优势,深耕煤电主业,充分发挥焦煤核心供应商、电力区域保供主力军作用,煤炭业务稳产增效、保持良好经济效益,电力业务抢发电量、效益持续改善,海则滩煤矿项目加快建设、储能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按时还本付息和发展持续向好。

(二)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20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6亿元。公司虽然实现盈利,但目前融资功能尚未完全修复,偿还债务、维持再生产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截至2023年末,公司有息负债本金余额411亿元,根据公司重整方案及子公司债务重组协议,预计2024年需偿还债务本息约54亿元。自2018年7月5日发生债务违约以来至2023年12月末,公司为履行重整和重组方案中还本付息要求,已累计现金偿还本金185.34亿元、以股抵债偿还本金174.42亿元、支付利息119.44亿元,共计

479.20亿元。

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夯实煤炭与电力主业,不断提升经营业绩,保持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并将不断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按时偿还到期债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及重点项目建设,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优化债务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长期盈利能力,有利于实现公司股东的长期回报。 (四)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保证所有股东享有平等权利表达意见和诉求,并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单独披露中小股东表

决情况。公司将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召开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发展、现金分红等情况与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五)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聚焦能源主业、扎根实业,坚持“煤电为基、储能为翼”发展战略,不断夯实煤炭与电力主业基础,加快海则滩煤矿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煤电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增强抵御市场波动和行业周期性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同时,有序推进储能产业发展,形成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将确保生产经营稳定、发展持续向好,努力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整体价值,以实现对公司股东的长期回报。

公司将认真贯彻与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政策精神,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结合公司实际,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影响,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安排,与公司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确保满足现金分红监管政策要求,更好地回报公司股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重整后生产经营、还本付息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兼顾了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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