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收到《经营者
集中反垄断审查同意撤回申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021年8月18日,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集团”)通知:国资集团于2021年8月11日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申报撤回申请》, 并于2021年8月17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同意撤回申报通知书》(反垄断审查[2021]519号),同意撤回国资集团收购湖南华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升集团”)股权案经营者集中申报的申请。
本次国资集团收购华升集团股权案无需进一步实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