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华升股份新任职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年,我们3位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机构等进行深层次、多方位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监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0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2020年10月28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蔡艳萍女士、许长龙先生、张义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蔡艳萍,女,1972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副教授。1995年参加工作,历任湖南省外经贸委会计、湖南大学国际商学院助教、讲师。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工商管理系副主任,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长龙,男,1962年7月出生,MBA,注册会计师,历任湖南永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省永信司法鉴定所所长,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所长,中博信工程造价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总经理,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义超,女,1962年9月出生,浙江丝绸工学院(现浙江理工大学)服装设计专业毕业,曾荣获“2017年度中国休闲服饰杰出人物大奖”、“2017年度纺织行业创新人物”、“2018年度中国纺织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大使”称号、2019年荣获“金顶奖”设计师,部分作品被三峡博物馆和中国丝绸博物馆永久收藏。现任杭州玖拾玖度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合集置和(杭州)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能够以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在会议议案的各项讨论决策中,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所讨论的事项提供了独立的判断及意见,特别在确保董事会切实履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落实内部控制制度、防范经营风险、规范财务管理及重大投资决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 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蔡艳萍 | 8 | 8 | 5 | 0 | 0 | 否 |
武学凯 | 5 | 5 | 3 | 0 | 0 | 否 |
黄 煌 | 5 | 5 | 3 | 0 | 0 | 否 |
许长龙 | 3 | 3 | 2 | 0 | 0 | 否 |
张义超 | 3 | 3 | 2 | 0 | 0 | 否 |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我们一致认为: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无损害本公司利益,均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保障,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查验和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为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后,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任何违规担保行为。
(三)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年5月13日,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就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将此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公司利润不分配。
(六)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前,我们审阅了会议的相关资料,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就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以下意见: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3、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肖群锋、刘国华、易建军、梁勇军、蒋宏凯、易章元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蔡艳萍、许长龙、张义超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均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4、同意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同意将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聘任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资料,我们认为以上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刘国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蒋宏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易建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4次定期报告和30次临时公告的披露。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华升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事项的披露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体系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能够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
2020年,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独立董事工作,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及活动,切实提升专门委员会的服务及督导职能。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艳萍:
许长龙:
张义超:
202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