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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升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0

华升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华升股份的独立董事,2019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机构等进行深层次、多方位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监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19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为:黄煌先生、蔡艳萍女士和武学凯先生。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日常履职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和9次董事会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主动调查、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我们认为公司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我们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2019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了良好、充分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等情况,并获取了大量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无损害本公司利益,均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保障,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精神,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无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三)购买私募基金的情况

2019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私募基金产品的议案》,我们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私募基金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华升1号私募基金产品。

(四)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洞麻公司提供的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洞麻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保证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资金需求,保持公司正常运行。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9年4月10日,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我们认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财务会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就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制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发展质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将此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5月8日,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公司利润不分配。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4次定期报告和30次临时公告的披露。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华升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事项的披露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体系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能够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其它工作情况

1、没有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

公司在2019年度能做到规范运作,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内控制度体系完善,交易公平公正,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运作规范、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黄煌、蔡艳萍、武学凯

2020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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