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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4

债券简称:17建发01 债券代码:143272.SH债券简称:19建发01 债券代码:155765.SH债券简称:20建发01 债券代码:163104.SH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2020年5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统称“《募集说明书》”)、《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统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17建发01

1、债券名称: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于2019年8月1日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建发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临2019—052)和《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建发01”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临2019—053),于2019年8月2日、3日、6日分别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建发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临2019—054)、《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建发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临2019—055)以及《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建发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临2019—056),于2019年8月28日披露了《关于“17建发01”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债券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前2年(2017年8月29日至2019年8月28日)票面利率为4.65%,第3年(2019年8月29日至2020年8月28日)的票面利率为3.5%。

6、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8月29日。

8、利息登记日:2018年至2020年每年8月29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8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8月29日。

11、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8月29日至2020年8月28日。

12、兑付登记日:2020年8月29日之前的第3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0年8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19建发01

1、债券名称: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2年期债券。

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债券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50%。

6、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10月15日。

8、利息登记日:2020年至2021年每年10月15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10月15日。

11、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9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4日。

12、兑付登记日:2021年10月15日之前的第6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10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三)20建发01

1、债券名称: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20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2年期债券。

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债券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38%。

6、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0年1月9日。

8、利息登记日:2021年至2022年每年1月9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2年每年的1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1月9日。

11、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1月9日至2022年1月8日。

12、兑付登记日:2022年1月9日之前的第6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

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2年1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重大事项

发行人新增的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诉讼、仲裁事项。针对该事项,发行人已于2020年5月8日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建发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通讯”)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近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联通华盛”),诉请金额207,938,319元。本诉讼案件已由法院登记立案,建发通讯已于2020年5月6日收到立案通知。经初步核实,建发通讯与联通华盛存在多笔买卖合同,联通华盛未依约交付货物,故建发通讯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该案对公司业务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及建发通讯将积极处理该等诉讼程序。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作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与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诉讼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陈圳寅、张大伟

联系电话:010-83939264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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