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维科技术: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文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做出了规定。

(2)执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2022年5月25日文件——《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对“资产管理产品的会计处理以及列报和披露”做出了规定。

(3)执行《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2022年5月19日文件——《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4)财政部2022年12月13日文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的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相关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比较财务报表未发生调整。

《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对“资产管理产品的会计处理以及列报和披露”做出了规定,本公司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中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的调整,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本公司选择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该解释,相关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