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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上市公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维科技术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尽职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23 号文”核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上市公司”或“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际非公开发行股份58,698,840股,发行价格为8.7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13,614,850元,扣除承销费用 14,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99,614,85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8月29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8月31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17]D—004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

(一)募集资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7年9月6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17年10月27日,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实施主体、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独立财务顾问就募投项目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18年8月8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东莞维科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商业银行、独立财务顾问就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1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宁波

鼓楼支行

3901110029200026537 5,457,458.732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宁波

鼓楼支行

3901110029200026413 4,816,116.083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宁波

鼓楼支行

3901110029200026386 0.00

4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宁波

鼓楼支行

3901110029200026262 18,553,655.575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宁波

东门支行

3901100029000133551 1,767.356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宁波

东门支行

3901100029000133702 1,461,135.547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

3901100029000133675 590,880.77

宁波保税区维科新源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

3901100029000133950 0.009 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东莞

大岭山支行

2010027329200390592 3,761,886.3610 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东莞

大岭山支行

2010027341000014111 5,824,171.30合计 40,467,071.70注1:账号为“2010027341000014111”为募集资金专户开局银行承兑保证金户,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提高实施主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拟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注2: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40亿元,详细情况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301.38万元,具体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系对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维科电池”)现有厂房、机器设备进行全自动升级改造,其实现的效益难以与维科电池实现的效益独立核算。故在计算维科电池每年承诺业绩实现情况时,对该项目使用的配套募集资金,自募集资金到账起,按业绩补偿当年年末(即12月31日)同期3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资金成本,并在计算年度实际净利润数时予以单独扣除。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3.2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截至2019年末,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4亿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

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协议方 理财产品名称

实际使用金

起息日 签约到期日实际到期日

收益(含税)

2019年12月31日投资金

额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97天

12,000.002018-11-9 2019-2-14 2019-2-14 127.5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

11,000.002018-11-9 2019-2-15 2019-2-15 125.5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3266期

3,000.002018-12-262019-2-25 2019-2-25 18.0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97天

12,000.002019-2-152019-5-23 2019-5-23 127.5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

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10,000.002019-2-182019-5-22 2019-5-22 86.2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3421期

3,000.002019-2-262019-3-27 2019-3-27 8.51

协议方 理财产品名称

实际使用金

起息日 签约到期日实际到期日

收益(含税)

2019年12月31日投资金额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3543期

3,000.002019-3-282019-5-29 2019-5-29 17.8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交通银行藴通财富机构性存款32天

15,500.002019-5-242019-6-25 2019-6-25 47.5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领汇财富?慧得利”浮动利率型结构性存款

5,000.002019-5-242019-8-26 2019-8-23 48.6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3843期

3,000.002019-5-302019-7-3 2019-7-3 10.2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4091期

3,000.002019-7-4 2019-8-7 2019-8-7 9.6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4243期

2,000.002019-8-8 2019-9-11 2019-9-11 5.7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领汇财富?慧得利”浮动利率型结构性存款

4,000.002019-8-232019-9-30 2019-9-30 14.5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4408期

2,000.002019-9-122019-10-16 2019-10-16 5.7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领汇财富?慧得利”浮动利率型结构性存款

4,000.002019-9-302019-11-4 2019-11-4 11.5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JG1001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30天)

4,000.002019-11-5 2019-12-4 2019-12-5 11.6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JG1001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30天)

4,000.002019-12-62020-1-4

4,000.00合 计100,500.00 676.70 4,000.00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3800万只聚合物锂电芯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拟延期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原定的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

调整后达到预计可使用

状态日期

年产3800万只聚合物锂电芯

建设项目

22,200.00 15,838.32 71.34%2019年10月 2020年12月

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2,800.00 1,411.2250.40%2019年10月 2020年12月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2019年5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年产2Gwh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14,961.49万元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述调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该次变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该次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3800万只聚合物锂电芯建设项

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22,200.0022,2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该次变更前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该次变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聚合物锂电池产线

技术升级项目

宁波维科电池有

限公司

10,000.0010,000.00

年产2Gwh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

宁波保税区维科新源动力电池有

限公司

14,961.490.00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宁波维科电池有

限公司

2,800.002,800.00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维科技术 -14,961.49

合计49,961.4949,961.49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

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112号),维科技术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维科技术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本独立财务顾问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维科技术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核查主要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维科技术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维科技术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49,961.4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301.38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4,961.4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2,892.17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9.95%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

=(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年产30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0.00 0.000.000.000.00 0.00

0.00

否年产38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是22,200.00无调整22,200.003,219.6215,838.32 -6,361.68 71.34否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

是10,000.00无调整10,000.002,112.009,988.72 -11.28 99.89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2,800.00无调整2,800.001,315.851411.22 -1,388.78 50.40否年产2Gwh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

是14,961.49 0.000.000.000.00 0.00

0.00

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0.00 14,961.4914,961.4915,653.9115,653.91 692.42

104.63(注

2)

不适用合 计 49,961.49 49,961.4922,301.3842,892.17 -7,069.32 85.8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1、年产38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产38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的设备购置及建设施工合同已基本签订完毕,大部分产线也已提交实施主体使用,但仍有少部分产线处于试运行和调试阶段,需整体运行一定时间后才能进行该项目的验收(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部分款项需实施主体验收完成后才进行支付)。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投入为消费类锂电池的研发仪器和实验设备。近年来,在终端消费群体需求偏好逐步变化以及能源技术变更的推动下,下游厂商对消费类锂电池的技术及工艺要求在逐步演变。基于此,维科电池的技术研究方向和布局亦

有所调整,从而导致研发中心在相关设备得到选型、采购上会有所调整。有关的设备比对、采购调研、安装调试工作均需一定时间,由此导致设备采购推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因宏观经济形势和动力电池市场竞争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动力电池市场存在产能过剩的 情况,公司终止实施的建设项目为“年产2Gwh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公司于 2019 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9年6月12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针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11月15日,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4.39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10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均已发表相关意见。2018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4.46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2019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3.2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笔未到期结构性存款,合计0.40亿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1:募集资金总额指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中介费后的金额。注2: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原因: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包含募集资金14,961.49万元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

692.42万元。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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