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荣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要求,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上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