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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20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额度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曹玫女士回避表决,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在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支付及收款业务等)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流动资金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曹玫女士自2022年2月起任廊坊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廊坊银行为公司关

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自公司和廊坊银行构成关联关系时起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公司在廊坊银行流动资金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拟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曹玫女士自2022年2月起任廊坊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廊坊银行为公司关联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性 质:城市商业银行

住 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83号新世界中心办公楼大厦C区17号楼5-14层、22层

法定代表人:邵丽萍

注册资本:577000万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险箱业

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贷款、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即期结汇、售汇业务;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办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朗森汽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5.36%;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51%;三河汇福粮油集团饲料蛋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96%。

历史沿革:廊坊银行成立于2000年12月29日,2008年12月26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廊坊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银行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18万元,现注册资本为577,000万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廊坊银行2021年度审计后(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24,355,130.00万元,净资产2,312,328.00万元,营业收入525,502.00万元,净利润143,83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业务范围

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在廊坊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支付及收款业务等)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

(二)业务限额

流动资金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三)业务期限

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四)定价原则

存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利率上浮区间的指导价格上限计付存款利息。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廊坊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部分流动资金存入在廊坊银行开立的账户,在廊坊银行办理日常结算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公司严格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廊坊银行开展日常结算和存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结算及存放行为,日常结算、存款业务的服务价格或利率均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按照审议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了《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资料,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廊坊银行开展日常结算和存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结算及存放行为,日常结算、存款业务的服务价格或利率均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的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曹玫女士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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