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0年2月1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 5,110,087.10元(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补助项目 | 与公司关系 | 补助金额 | 发放补助部门 | 补助时间 | |
1 | 长春高新技术企业50强 | 本公司 | 100,000.00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020年3月 | |
2 | 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补助 | 本公司 | 100,000.00 |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 2020年6月 | |
3 | 长春市稳岗返还资金支持 | 本公司 | 4,439,142.00 |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2020年7月 | |
4 | 个人手续费代扣代缴返还 | 本公司 | 10,802.65 | 长春高新税务局 | 2020年3月 | |
5 | 高新技术企业20强补助 | 子公司 | 100,000.00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020年3月 | |
6 | 个人手续费代扣代缴返还 | 子公司 | 10,481.21 | 长春高新税务局 | 2020年3月 | |
7 | 长春市稳岗返还资金支持 | 子公司 | 55,708.12 |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2020年4月 | |
8 | 长春市稳岗返还资金支持 | 子公司 | 55,708.12 |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2020年7月 | |
9 | 沈阳市稳岗补贴 | 子公司 | 38,245.00 |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2020年5月 | |
10 |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对2019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奖励性补助 | 子公司 | 200,000.00 |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 2020年3月 | |
总计 | 5,110,087.10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