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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6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于2023年12月6日起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全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计划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自2023年12月6日起3个月内,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名称或姓名、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次增持主体包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南京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敌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平绪先生、监事叶南飚先生、监事朱冰女士、副总经理戴福乾先生、副总经理黄河生先生。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情况

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李南京董事兼总经理91,279,3903.4161%
吴敌董事兼副总经理479,0910.0179%
陈平绪董事兼副总经理479,0910.0179%
叶南飚监事50,0000.0019%
朱冰监事82,0380.0031%
戴福乾副总经理471,4550.0176%
黄河生副总经理471,4550.0176%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拟增持金额下限
李南京董事兼总经理1,000.00
吴敌董事兼副总经理200.00
陈平绪董事兼副总经理100.00
叶南飚监事100.00
朱冰监事100.00
戴福乾副总经理200.00
黄河生副总经理100.00
合计1,800.00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3年12月6日起3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的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主体拟增持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承诺: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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