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相关要求,我们对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2、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没有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3、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发生的担保均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得到了充分揭示,没有发生违规担保的情形。
4、公司对外担保,保障了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杨雄、肖胜方、朱乾宇、孟跃中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