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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明诚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现就2019年度报告的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仔细核对了财务报表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关于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0)010802号。

我们认为:截止报告末,公司不存在被关联方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交易程序、资金往来均属合法,且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完成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法人汇盈博润(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银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爱体育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严格核查。

我们认为:2019年为控股子公司西安映尚秀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武汉汉为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强视传媒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为北京国华文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事项程序合法、有效,且上述担保有利于满足上述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属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上述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84,736,414.2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386,513.23元,以及已分配的2018年年度现金股利11,205,190.28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00,101,739.49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9年度,公司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回购金额 1,798.7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公司2019年度的现金分红,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12%,已满足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长期发展和正常经营的实际情况,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拟定2019年度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个年度。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的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合理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对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个方面规范、严格、充分、有效,总体上符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基本涵盖了所有营运环节,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重点活动的控制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了解,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因此,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审核意见签字确认页)

独立董事:

张里安 李秉成 冯学锋

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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