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洪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理顺公司部门职责,结合经营需要和管理实际,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如下调整:
1.合并原董事会办公室与总经理办公室,组建公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内设法律事务室。
2.撤销光伏材料销售公司,光伏材料销售公司职能职责并入光伏材料事业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