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上主体合称“相关主体”)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摘要》,现对上述文件部分内容作以下更正:
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国网四川公司)》更正内容
原文为:“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安排。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批准程序。”
现更正为:“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安排。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批准程序。”
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新华水利及其一致行动人)》更正内容
原文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批准程序。”
现更正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安排。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批准程序。”
附表原文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 |
现更正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阿坝国投)》更正内容
原文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安排。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批准程序。”
现更正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安排。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批准程序。”
四、《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更正内容
原文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重组导致收购人信产集团增持岷江水电股份以及上述无偿划转导致收购人信产集团增持股份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岷江水电股份或者处置拥有权益的股份之计划。”
现更正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重组导致收购人信产集团增持岷江水电股份以及上述无偿划转导致收购人信产集团增持股份外,收购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岷江水电股份或者处置拥有权益的股份之计划。”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披露的相关主体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收购报告书摘要》中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