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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8-03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被委托人姓名
                                                      说明
     独立董事                谭忠富                  因公出差          王新义
    董事                  徐腾                   因公出差           王涛
    三、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张有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德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胥执勇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
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7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29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32
第八节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32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126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公司、岷江水电、公司                  指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阿坝州                                  指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名称简称                              岷江水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                                  Sichuan Minjiang Hydropower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SMH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有才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肖劲松                                魏荐科
联系地址                 四川省都江堰市奎光路 301 号           四川省都江堰市奎光路 301 号
电话                     028-80808131                          028-80808131
传真                     028-80808132                          028-80808132
电子信箱                 xjs600131@263.net                     weijianke@263.net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四川省汶川县下索桥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公司办公地址                                    四川省都江堰市奎光路 301 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公司网址                                        www.mjsdgs.com
电子信箱                                        mjsdgs@mjsdgs.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
                                     www.sse.com.cn
网址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四川省都江堰市奎光路 301 号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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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岷江水电
六、 公司报告期内的注册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情况未变更。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比上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452,265,725.43        379,198,832.93              19.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48,028,509.62          68,371,741.93           -170.25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61,709,509.57          64,836,942.88             -4.82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93,645,895.40          64,647,606.36             44.86
额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763,489,698.48        836,724,465.85              -8.75
产
总资产                                2,363,773,504.50      2,407,669,305.40              -1.82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527          0.13562                -17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527          0.13562                -17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12241           0.12861                  -4.82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1               8.54 减少 14.45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7.59               8.10   减少 0.51 个百分点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86,505.6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2,098,418.00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11,30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1,80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2,427.54
所得税影响额                                                             -169,303.97
                         合计                                         -109,738,0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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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3 年上半年,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员
工团结一致,迎难而上,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生产经营目标,以提高经
营效益为中心,以安全生产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提高电能质
量。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 36,638.3081 万千瓦时,同比增长 1.03%;公司完成售
电量 144,320.7591 万千瓦时,同比增长 17.2 %;实现营业收入 45,226.57 万元,同
比增长 19.27 %;公司为参股 14%的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了
连带责任担保,由于被担保人偿债能力下降,无法通过经营或举债等方式筹措资金
偿还到期贷款本息,本期对该贷款担保贷款本息确认了 1.113 亿元的预计负债;同
时受本公司持股 40%的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技改的影响,公司对外投资的水电企
业收益也有所下降,公司今年上半年实现投资收益 2,528.68 万元,同比下降 40.30%,
进而导致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02.85 万元,同比下降 170.25%。
     截止 2013 年上半年,公司资产总额为 236,377.35 万元,负债为 159,642.93 万
元,所有者权益为 76,734.4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7.54%。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52,265,725.43       379,198,832.93               19.27
营业成本                                343,411,633.66      283,923,821.26               20.95
销售费用                                  3,045,932.39         2,505,876.79              21.55
管理费用                                 29,590,375.10        26,746,532.31              10.63
财务费用                                 39,002,834.96        39,776,962.54              -1.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645,895.40        64,647,606.36              44.86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40,092.38        -3,038,156.69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710,167.13        58,418,129.62   -344.29
    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半年公司发、供电设施运行正常,用电客户
用电需求增加,公司发、供电量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加,售电收入相应增加。
    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售电收入增加的同时,外购电费及运行维护成
本相应增加。
    销售费用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加大增供促销力度,职工薪酬、广告宣传
费等相应增加。
    管理费用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折旧费用、中介机构费、职工薪酬等增加。
    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及毛利
额的提高,导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差额同比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
现金同比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净增加额同比减
少及支付现金股利同比增加。
    2、 其它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由于被担保人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偿债能力下降,无法通过经营或举债
等方式筹措资金偿还到期贷款本息,对该公司的贷款担保本公司按为其担保贷款本
金及预计贷款利息确认预计负债 1.113 亿元;同时受本公司持股 40%的四川福堂水
电有限公司技改以及持股 47.265%的黑水冰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期业绩下降
的影响,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同比下降 1,54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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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        营业成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入比上        本比上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       年增减        年增减
                                                                                           (%)
                                                                   (%)           (%)
                                                                                          减少 0.92
电力         449,402,256.86 340,591,105.90              24.21        19.67       21.13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        营业成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入比上        本比上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       年增减        年增减
                                                                                           (%)
                                                                   (%)           (%)
                                                                                          减少 0.92
电力         449,402,256.86 340,591,105.90              24.21        19.67       21.13
                                                                                          个百分点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四川                                     449,402,256.86                                        19.67
(三)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初余额为 548,678,155.38 元,期
末余额为 530,365,725.69 元,期末较年初减少了 18,312,429.69 元,实现投资收益
25,286,783.81 元,分得现金股利 43,599,213.50 元。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
(2)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企业名称             主要产品或服务                注册资本 占被投资单位股权比
                                                                          例(%)
                          电力开发、生产、销售,
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40,000
                            兼营水电器材销售
黑水冰川水电开发有限
                                 发电、售电                8,000           47.265
责任公司
    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7 月,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经营范围:
电力开发、生产、销售,兼营水电器材销售。福堂电站位于长江一级支流岷江干流
上游,距成都 111 公里。电站采用低闸引水式开发,直接向四川省电网供电,并承
担该系统部分调峰任务。电站装机 4 台发电机组,总容量 36 万千瓦。2013 年 1-6
月,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完成发电量 5.3833 亿 kWh,实现营业收入 16,141.94 万
元,实现净利润 5,881.72 万元,为公司贡献投资收益 2,037.03 万元。
    黑水冰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5 月,注册资本 8,000 万元,经
营范围:水电开发、生产销售、水电器材销售。2013 年 1-6 月,黑水冰川水电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发电量 1.2040 亿 kWh,实现营业收入 2,866.42 万元,实现净利
润 362.83 万元,为公司贡献投资收益 257.65 万元。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投       累计实际投入 项目收益情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项目进度
                                                    入金额             金额           况
 杨家湾水电
                  125,000,000.00 90%                 395,859.53 136,658,643.60 处于建设期
 站工程
 一颗印水电
                   90,000,000.00 95%                 504,532.90 116,851,719.84 处于建设期
 站工程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
    合计       215,000,000.00          /           900,392.43 253,510,363.44    /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经公司 201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2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2 年末总股份 504,125,1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05 元(含税),共计派发 25,206,257.7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该分配方案已于 2013 年 7 月 22 日实施。
三、 其他披露事项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一) 其他说明
    1、本公司 2000 年 6 月为四川广林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林电
器”)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成都二支行”)
申请五年期固定资产贷款 1,400.00 万元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 2000 年 6 月 5 日起至
2005 年 6 月 4 日止。广林电器以向本公司提供电器设备,本公司可暂缓支付货款为
条件,同时,为降低担保风险,广林电器以其房屋和法定代表人所持该公司股权向
本公司作反担保。
    因广林电器未按期归还 400.00 万元借款和利息,建行成都二支行向成都市中级
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广林电器归还逾期的 400.00 万元借款和利息,并提前归还按照
借款合同应于 2005 年 6 月到期的 1,000.00 万元借款。2004 年 11 月 26 日,四川省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4)民成初字第 585 号民事判决书,判定广林电器应归
还 400.00 万元借款及利息,本公司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余 1,000.00 万元借款提
前归还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
    本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05 年 6 月,四川省高
级人民法院([2005]川民终字第 110 号)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本
公司在 2005 年度财务报告中提取 950.7222 万元预计负债。因该案件无新进展,2013
年中期财务报告中的该项预计负债仍为 950.7222 万元。
    2、本公司持股 97.56%的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电子材料公司)就成
都瑞文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电子材料公司 2.44%的股权,下称:瑞文电子)及其法人代
表江河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业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于 2007 年 12 月
7 日作出了(2007)川民终字第 349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江河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
内赔偿电子材料公司记录仪损失 23,329.96 元,返还电子材料公司流动净资产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
8,199,960.29 元,支付承包费 921,618.10 元,支付排污费 6,619.00 元,并承担一审诉
讼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 118,674.00 元,总计江河应返还电子材料公司 9,270,201.35
元,瑞文电子对江河的债务向电子材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江河和瑞文电子未履
行生效判决书,电子材料公司于 2008 年 2 月 25 日向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截至 2008 年 12 月 8 日,电子材料公司已经收回欠款 770,201.35 元,江河尚
欠电子材料公司 8,500,000.00 元。在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电子材料公司
与江河、瑞文电子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江河对电子材料公司的债务改为
分期分次偿还:其中,在 2009 年 12 月 31 日前还款 100,000.00 元;在 2010 年 6 月
30 日前还款 100,000.00 元;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还款 150,000.00 元;在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还款 150,000.00 元;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还款 200,000.00 元;剩余
7,800,000.00 元自 2012 年分 10 年还清,每年还款 780,000.00 元,每年分两次分别于
6 月和 12 月付款,每次支付 390,000.00 元。在江河、瑞文电子未履行完毕还款义务
前,电子材料公司不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江河、瑞文电子的财产保全措施。按照《执
行和解协议书》电子材料公司对江河 2009-2012 年的应收款项已如期收回,本期应
还款 390,000.00 元于 2013 年 7 月 2 日收回。
       3、本公司诉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李旭芬、原股东兰旭荣二人合同纠
纷案
       2007 年 1 月 12 日本公司与汶川浙丽股东李旭芬、原股东兰旭荣签订的股权转
让合同约定:板子沟一级电站工程建设继续由原股东全权负责、总建设资金应控制
在 2,960 万元之内(不含输出线路建设投资、二级电站前期费用,各股东借入款利
息),超出部分由兰旭荣、李旭芬自行承担;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本
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102 万元,在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 10 个工作
日内,李旭芬、兰旭荣再行注入建设资金 406 万元,本公司注入项目建设资金 423
万元,其余 1,931 万元的建设资金由本公司负责落实;如板子沟一级电站的工程建
设资金超支,则原股东必须在该工程建设资金超支之日起 60 日内向汶川浙丽公司注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
入已超支资金。若李旭芬、兰旭荣逾期未注入超支的工程建设资金,则本公司必须
注入资金,李旭芬、兰旭荣以其在汶川浙丽的股权对本公司注入的资金作质押担保。
2007 年 9 月 27 日本公司与汶川浙丽签订借款合同,本公司为汶川浙丽提供借款资
金 2,354 万元。
       由于板子沟一级电站项目实际投资超过约定的总投资,且李旭芬、兰旭荣未按
约定注入超支资金。为了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公司就该项目超额提供建设资金
8,569,408.80 元。截止 2011 年 11 月 30 日,该 8,569,408.80 元借款的银行同期贷款
利息共计为 650,745.30 元,该款项及其利息依约定应该由兰旭荣、李旭芬承担。
       按合同约定,板子沟一级电站应于 2008 年 4 月 11 日前建成并投入运行,但实
际于 2011 年 8 月 8 日建成并投入运行,比约定期限超出 43 个月,按合同约定,李
旭芬、兰旭荣应向本公司支付迟延竣工违约金。
       为此,本公司就浙丽公司原股东违约事项向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3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送
达的(2012)阿中民初字第 14 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该案件判决如下:①被告李旭
芬、兰旭荣向原告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欠款 4,199,010.31 元及利息
489,854.91 元,此款直接从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李旭芬、兰旭荣的应分得利
润中支付。②驳回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
147,900.77 元,由原告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15,748.77 元,被告李
旭芬、兰旭荣承担 32,152 元。因不服上述判决,本公司向四川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
       4、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相关协议纠纷案
       2007 年本公司与西部汇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矿业”)签订的股权
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以 1,530 万元受让汇源矿业所持有的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杨家湾公司”)51%的股权,股权交易价款中的 400.00 万元作为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
杨家湾电站全部机组按国家规定试运行成功 2 年内汇源矿业对本公司的保证金,在
股权交易时本公司暂不支付。同时约定,汇源矿业保证在金川县投资设立一家高载
能企业,该企业年耗电量应与杨家湾电站发电量相匹配,汇源矿业向本公司支付 100
万元作为设立高载能企业的保证金。
    A、汇源矿业诉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2012 年 3 月 23 日本公司同时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成民初
字第 646 号“应诉通知书”及(2012)成民保字第 57-2 号“民事裁定书”。
    按应诉通知书,2012 年 2 月 9 日汇源矿业诉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请求判令本
公司返还汇源矿业工程保证金 400 万元及建设高载能项目保证金 100 万元,同时要
求本公司支付从保证金交纳之日起至 2012 年 1 月 30 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合计约
735,354.79 元、支付协议股权转让违约金 237 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本案于 2012 年 7 月 12 日开庭审理,尚未判决,暂无法判定本次诉讼对本公
司期后利润的影响。
    B、子公司杨家湾公司诉汇源矿业委托合同纠纷案
    2012 年 5 月 14 日,本公司子公司杨家湾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
(2012)川民初字第 15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杨家湾公司诉汇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汇源集团\")、汇源矿业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被受理。
    2007 年,被告汇源矿业将其所持杨家湾公司股权转让给了现股东四川岷江水利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岷电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汇源矿业
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受原告委托继续对金川杨家湾水电站工程进行工程建设管理。之
后岷电公司、杨家湾公司与汇源矿业签订《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了
汇源矿业受杨家湾公司之托对杨家湾水电站进行管理,约定管理范围:完成电站初
步设计全部内容,总投资控制在 12,500 万元内,利益风险为超出部分由汇源矿业承
担,节约部分归汇源矿业所有。后又于 2009 年 4 月 2 日,由杨家湾公司与汇源矿业、
汇源集团、岷电公司四方签署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了该工程竣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
工日期为 2009 年 5 月 7 日,汇源集团对汇源矿业履行协议的赔偿和违约责任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汇源矿业不按协议履行,对施工单位施工管理
不到位,致使电站引水隧洞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并在工程逾期两年多时间里,
被告拒不整改,使原告一亿多元的投资长期不能投产运行,造成原告巨大经济损失。
    为此,杨家湾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矿业赔偿原告杨家湾公司因金川杨家湾水电站工程质量不合
格问题的缺陷处理费用人民币(下同)5,240.25 万元;②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矿
业向原告支付工程质量不合格违约金 524.025 万元;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矿业
向原告支付从 2009 年 5 月 8 日起至电站试运行成功之日止的电站逾期试运行成功损
失赔偿款,按电站每逾期 1 天支付 5 万元赔偿款计算,应从 2009 年 5 月 8 日起计算
至电站试运行成功之日止,现暂计至起诉日 2012 年 4 月 16 日,共 1074 天,赔偿款
为 5,370 万元;④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矿业按约定支付原告应收款 68,099.42 元;
⑤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集团对上述①、②、③、④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⑥请求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 2 被告承担。因本案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暂无法判
断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
    C、本公司诉汇源矿业、汇源集团股权转让纠纷案
    2012 年 7 月 16 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2)成民
初字第 1227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本公司诉汇源矿业、汇源集团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
被受理。2007 年,汇源矿业将其所持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下称“杨家湾公
司”)股权转让给了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岷电公司”),根据《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为确保杨家湾电站的电力销售,汇源矿业保证在金川县投资设
立一家高载能企业,其用电量不低于 10,000 万 kWh/年,并保证该企业用电五至十
年。后又于 2009 年 4 月 2 日,由原告与汇源矿业、汇源集团、杨家湾公司四方签署
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约定汇源集团对汇源矿业履行协议的赔偿和
违约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汇源矿业未按协议履行建设高载能企业的义务。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
    为此,本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①请求判令被告汇源矿业向原告岷电公司支付未建高载能企业的违约金 765 万元;
②请求判令被告汇源集团对上述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支付责任;③请求判令被
告汇源矿业和被告汇源集团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因本案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
二、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 不适用
五、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①公司依据 2007 年 1 月 12 日与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东签订的“股权
转让协议”,于 2007 年 9 月 27 日与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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