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31 公司简称:国网信通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王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亚琴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报告中描述存在的风险,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的有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载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的半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国网信通、上市公司 | 指 |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电网、国家电网公司 | 指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信产集团 | 指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
国网四川省公司 | 指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中电普华 | 指 |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继远软件 | 指 | 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 |
中电飞华 | 指 |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 |
中电启明星 | 指 | 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杨家湾公司 | 指 |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 |
福堂水电 | 指 | 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
营销2.0 | 指 | 国家电网公司能源互联网营销服务系统,是国家电网公司营业收入的主平台、对外服务的总窗口。主要以能源消费为出发点,对外实现用电、用气、用水、热力客户,电动汽车、综合能源等各类客户聚合,对内实现跨专业业务融通、多层级数据共享,形成供给端与消费端智能互动,助力国家电网公司数字化转型 |
网上国网 | 指 | 国家电网公司官方互联网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各类用电业务服务,包含住宅、电动车、店铺、企事业、新能源五大服务场景一站式服务,有180余个服务场景 |
i国网 | 指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官方统一移动应用平台,是办公类、作业类外网移动应用的唯一入口,将营销、运检、人资、物资、电力交易等专业及各单位的移动应用进行深度融合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国网信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TATEGRIDINFORMATION&TELECOMMUNICATIONCO.,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奔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迅 | 王定娟 |
联系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路390号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路390号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 |
电话 | 028-87333131;010-51965589 | 028-87333131;010-51965589 |
电子信箱 | zqglb@sgitc.com | zqglb@sgitc.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四川省汶川县下索桥 |
公司办公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路390号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10299 |
公司网址 | www.sgitc.com |
电子信箱 | gwxt.sgitc.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4-021号公告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路390号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网信通 | 600131 | 岷江水电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681,814,722.19 | 2,825,600,089.60 | -5.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2,391,769.04 | 249,745,630.38 | -6.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1,955,510.91 | 211,210,167.39 | 9.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7,376,229.18 | -654,153,488.67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314,907,072.54 | 6,331,243,315.61 | -0.26 |
总资产 | 13,038,670,348.80 | 13,573,847,623.95 | -3.9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21 | -9.5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21 | -9.5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8 | 5.5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 | 4.29 | 减少0.6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 | 3.63 | 减少0.03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9,799.7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06,029.98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845,206.6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49,200.8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5,977.9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436,258.1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以数字化、智能化为标志的信息技术革命正深刻改变着当今世界的战略格局,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加速向纵深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边缘计算等信息通信技术更新迭代迅速,并不断释放发展动能。上半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再上新台阶,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电力行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强保障。
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上半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态势良好,软件业务收入和利润均保持两位数增长,软件业务出口收入增速由负转正。我国软件业务收入62,350亿元,同比增长11.5%。2024年,全国数据工作会议召开,提出坚持“一条主线”,统筹“三个建设”,着力健全基础制度、释放要素潜能、加快转型赋能、促进科技创新、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安全保障、推进国际合作、抓好试点试验。国家数据局发布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鼓励各类主体参与数据要素开发利用,释放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
数字化转型将推动企业增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在服务电力能源行业数字化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并沉淀出多款产品,致力于提供覆盖信息通信全产业链,能源行业各业务场景,融合大云物移智、5G、量子等新技术的产品及服务。在数字中国建设背景下,公司将牢牢把握机遇,为数字化转型赋能赋智赋值。
2.信息通信行业
上半年,信息通信行业运行基本平稳,电信业务量收稳步增长,新兴业务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5G、千兆光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网络连接用户数稳步增长,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保持较快增势。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加速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构建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和标准体系,健全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利用机制,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健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
数字基础设施作为数字中国的数字大动脉、未来新底座,对于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及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公司始终积极布局数字基础设施业务,夯实数字基础底座建设能力,打造绿色低碳节能的数据中心。作为电力行业通信领域的主要服务商,公司强化电力通信网络服务能力,构建了覆盖“空天地一体化”的电力通信网络,对外提供通信网络建设运营与系统集成服务。
3.电力行业
上半年,全国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电力消费平稳较快增长,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全社会用电量约4.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第一、二、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8.8%、6.9%、11.7%。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0.7亿千瓦,同比增长14.1%。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7.1亿千瓦,同比增长51.6%;风电装机容量约4.7亿千瓦,同比增长19.9%。电力行业认真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弘扬电力精神,攻坚克难,经受住了冬季大范围极端严寒、雨雪冰冻天气以及夏季多轮高温等考验,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2024年国家电网公司全年电网投资将超过6,000亿元,比去年新增711亿元,新增投资主要用于特高压交直流工程建设、电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等。
新型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载体。随着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互动式设备大量接入,电力系统“双高”“双峰”特征进一步凸显,电力供需平衡、系统调峰调频、电网安全运行面临巨大挑战,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将加快构建。数字技术成为驾驭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路径和核心要素,智能融合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必然要求。作为服务国家电网数字化转型的主要支撑力量,公司形成了完备的业务体系,将在赋能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整体部署中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价值作用。
(注:上述数据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相关统计数据。)
(二)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2024年上半年,公司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国家“双碳”目标实现及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对内夯实经营管理基石,对外积极响应投资者关注,持续提升运行效率与活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这次会议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重大问题,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会议提出要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并围绕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等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
公司牢记能源保障和安全“国之大者”,积极把握国家“双碳”战略和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契机,深入领会赋能电网高质量发展要求,心怀国家所需,立足行业所趋,聚焦企业所能,高标站位,系统谋划,制定《公司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能源数字化智能化”产业布局,按照“1456”总体框架,即紧扣一个总体目标、坚持四大发展方式、夯实五大业务板块、落实六大管理创新,打造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原创技术“策源地”,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具体情况如下:
数字化基础设施业务稳中有进。持续支撑国家电网公司开展新建数据中心布局及“老旧小散”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开展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北京地区试运行,提升大颗粒业务承载能力,同步推进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二期建设。推动星地融合技术应用研究,开展5GNTN端到端全环节应用测试,有效解决弱覆盖和盲覆盖区域配用电业务采集难题。全力支撑新疆阿克苏地震及湖北、湖南等地多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抢险期间通信保障。新一代应急通信单兵装备在上海、江苏、安徽等地推广应用,助力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及防汛抗台工作。“两交”(武汉-南昌、张北-胜利)特高压配套通信工程按里程碑计划有序推进,完成设备安装,为后续开展系统联调测试奠定良好基础。
前沿技术创新业务提速加力。推动电力行业和量子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承建国家电网公司与合肥国家量子实验室的联合实验室,支撑国网安徽电力建成全球首座“量子示范变电站”数字孪生平台。“数智安监”等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在20余家省(市)电力公司落地。通过“AI+”整合重构RPA业务方向,布局以数字员工为基础的“星窗”系列产品,完成“数字员工”产品场景对话功能开发并在四川、冀北等成功试用。统一服务调度组件完成12个推广单位首个应用切改,高效支撑国家电网中台服务。打造鸿蒙定制化电力操作系统,完成涵盖操作系统-连接协议-生态应用的“星鸿”产品系列规划并在国网上海电力开展试点验证;打造低压配电台区电力鸿蒙升级改造方案,明确鸿蒙适配场景方向,支撑国网上海电力一终端(专用PAD+电力鸿蒙底座)建设方案落地。
企业数字化应用业务扎实推进。以“云边协同”为方向推动i国网音视频会议终端、直流算法边缘终端等产品规模化应用,实现i生活平台在13家省公司上架应用。新一代企业门户在国网上海电力试点应用,并在多地开展个性化建设。顺利完成统一权限平台上云改造工作。支撑国网智慧后勤平台应用推广,以“数智之能”促进后勤协同高效管理。
电力数字化应用业务蓬勃发展。支撑营销2.0在国网公司实现全网上线,助力国家电网公司营销服务迈进2.0时代。强化网上国网运营服务能力,注册用户突破3亿,日均提供自助服务近1,100万次。推进95598业务(国网电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向营销2.0融合升级,完成新一代95598业务支持系统一阶段功能研发测试。“无人机机载声纹监测装置”应用于国网安徽电力配电网隐患排查。探索设备管理专业无人机规模化应用、平台运营及无人机作业服务,以及配电网无人机全自主巡检新路径、新经验,支撑淮安供电公司开展无人机光伏板巡检及板面脏污清洁服务。
能源创新服务业务亮点突出。推动全国碳排放监测分析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持续拓展河北、江西、新疆、陕西、四川等省公司省级碳排放监测分析服务平台深化建设。绿证交易系统累计交易8,900余万张,夯实我国交易量最大的绿证交易平台地位,实现绿电消费核算系统在北京等6省部署上线。面向政府、聚合商及企业用户构建体系化的虚拟电厂平台型产品,承建四川省首座政企协同虚拟电厂并成功投运。推动智慧能源业务在江苏实现市场突破,成功中标负荷管理协调指挥支撑能力建设项目、2024年苏南非工空调运维服务及江苏2024年空调专项(苏州)等重点项目。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长期服务支撑能源行业数字化转型的骨干企业,在推进国家“双碳”目标实现及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过程中,公司积累形成了特有的核心竞争能力,并将其充分转化为产品业务优势及市场竞争利器,支撑公司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创新企业的战略目标顺利落地。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全产业链覆盖,价值创造能力较强
公司旗下子公司业务产品贯穿信息通信产业链,覆盖电力发输变配用调各环节,拥有大量成熟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随着能源行业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先进信息通信技术在电力系统及能源行业各环节的应用更加广泛,其所产生的数据处理与数据采集量呈指数级增长,对通信网络、计算存储等资源的需求不断提高,具备算力基础设施与能源信息化服务能力的企业将成为这轮产业发展的受益者。公司业务体系已形成包括底层网络基础设施、算力资源、基础平台和上层能源应用服务的全方位产业布局,拓展能源智能化业务场景,提升全产业链价值创造能力,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能源信息通信技术服务,竞争优势突出。
2.行业经验丰富,客户市场基础较好
公司旗下子公司专注大型企业管理信息化、电力数字化20余年,是国内最早一批从事电力行业信息通信业务的企业,拥有大量电力行业用户长期使用并认可的信息化产品,对电力行业信息化有着长期、深入、全面的理解,能够更好地响应客户需求,在客户基础、业务经验、市场影响力、品牌知名度等方面积累了一定实力,先发优势明显。此外,公司长期支撑客户复杂核心业务系统构建,可提供从设计、开发、实施、运营到运维的一体化的支撑服务,对相关系统的有效运营和后续迭代有深入理解,客户黏性较大。
3.人才储备充分,科技创新能力突出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均为高新技术企业,连续多年被评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本科及以上人员占比为93.79%,硕士及以上人员占比为48.83%。公司高士杰创新工作室荣获首届(2023)电力企业“卓越创新工作室”荣誉称号,范叶平工作室荣获“安徽省工人先锋号”、“安徽省网络信息行业创新工作室”称号。公司目前拥有千余项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形成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品。
4.资质体系健全,业务发展实力坚实
公司拥有全国电信增值业务许可牌照(ISP),具有CMMI5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以及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一级、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质一级、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资质一级、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一级、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等40余项业务资质。此外,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可提供全年无休、快速响应的运维及应急保障服务,能够在应对各种大型活动保供电、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恶劣极端天气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5.品牌优势显著,广受市场关注认可
公司依托20余年服务电网及能源行业数字化转型的经验,对信息通信行业及电力能源行业有着深刻的理解,拥有良好的客户基础,产品和服务知名度较高,得到客户的广泛应用与认可。凭借多年的积累与沉淀,构建了和谐共赢的能源数字化产业生态圈,公司在能源行业的品牌优势也愈加明显。报告期内,荣获2024中国上市公司英华奖“A股价值奖”,成功入选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案例等多项荣誉。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公司立足现有信息化发展成果,持续推动数字技术与电网业务的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核心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亿元;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30.39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63.15亿元。
数字化产业发展坚实有力。充分把握国家政策机遇及行业发展趋势,深入发挥公司在能源数字化智能化领域技术优势与资源优势,稳步推进数字化基础设施业务、前沿技术创新业务、企业数字化应用业务、电力数字化应用业务、能源创新服务业务等五大板块业务,并持续拓展各板块业务边界,积极服务智慧电网和数字国网建设,加快构筑数字技术与能源产业融合发展的新优势。
经营管理质效稳步提升。全面梳理营销作业流程、研发关键流程,优化形成内部高效协同的营销与研发体系。聚焦能源负控调配、移动互联、卫星和网络通信等方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与知识产权布局。报告期内,研发投入约2.64亿元,专利授权94项、发表科技论文123篇,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体系与管控流程,强化项目进度监控,规范项目分包管理,进一步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能力。实施供应商资质核实和履约评价,优化收发货和结算履约流程,全方位提升物资管理流程质效。安全合规防线持续夯实。优化制度体系建设,根据新《公司法》梳理制度建设重点,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全面覆盖与适用。不断推进案件执行,历史遗留问题取得阶段性进展,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强化生产安全管理,开展春季百日安全攻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深入杨家湾公司等开展现场安全督导,扎实开展网络安全、保密安全、后勤安全等排查整治,严防安全事件发生。公司治理效能显著增强。维护好“三会”高效运作,保障公司各项重大决策科学有效,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披露定期公告2份、临时公告及附件68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卓有成效,组织2场券商现场交流活动和1场电话沟通会,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2023年报沪市主板新质生产力之信息技术集体业绩说明会,荣获2024中国上市公司英华奖“A股价值奖”,入选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案例。持续践行ESG理念,完善ESG管理体系,发布2023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初步形成理念带动实践、实践获得评价、评价引导改善的良性循环。
党的建设不断加强。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融合推进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廉洁教育同向发力,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全面落实“三型一化”党建体系建设任务,不断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开展结对共建等特色党建活动,党的建设显著增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高效,聚焦关键风险领域开展督导检查,让廉洁文化入脑入心。落实乡村振兴系列工作,推动建设“国网爱心电力教室”,改善校舍环境,开展志愿服务;深入了解家庭生活困难学生情况,推进一对一结对帮扶,不断履行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681,814,722.19 | 2,825,600,089.60 | -5.09 |
营业成本 | 2,145,112,133.87 | 2,295,829,135.74 | -6.56 |
销售费用 | 108,323,441.23 | 87,738,328.23 | 23.46 |
管理费用 | 155,572,181.34 | 155,287,245.53 | 0.18 |
财务费用 | -9,774,383.76 | -8,073,452.82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30,176,767.66 | 116,936,433.45 | 11.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7,376,229.18 | -654,153,488.67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948,434.47 | 13,617,061.95 | 193.3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777,725.96 | -49,168,078.44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销售商品收到的款项同比大幅提升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募投项目完成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应付票据保证金支出同比增加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存货 | 478,429,078.48 | 3.67 | 151,096,502.45 | 1.11 | 216.64 | 在产品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864,931,436.85 | 6.63 | 604,261,334.43 | 4.45 | 43.14 | 项目进度未满足合同约定的无条件收款权增加 |
固定资产 | 829,304,706.76 | 6.36 | 617,722,824.02 | 4.55 | 34.25 | 在建工程转固 |
在建工程 | 12,289,147.20 | 0.09 | 264,026,835.75 | 1.95 | -95.35 | 在建工程转固 |
使用权资产 | 128,216,367.46 | 0.98 | 39,278,762.19 | 0.29 | 226.43 | 新增租赁房屋 |
合同负债 | 158,220,313.84 | 2.25 | 234,466,142.80 | 3.22 | -32.52 | 预收款结转 |
租赁负债 | 108,940,203.17 | 1.55 | 17,480,395.24 | 0.24 | 523.21 | 新增租赁房屋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6月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61,298,631.87 | 114,634,082.53 |
保函保证金 | 3,584,211.15 | 5,137,899.28 |
投标保证金 | 256,000.00 | 511,694.36 |
诉讼冻结资金 | 53,864,910.60 | 148,521,947.88 |
合计 | 219,003,753.62 | 268,805,624.05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对外投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无新增对外股权投资,无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4年8月2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22,500,000.00 | 22,500,000.00 | ||||||
合计 | 22,500,000.00 | 22,500,00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 控制关系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电网经营数字化、电网客服数字化、电网中台 | 1,273,197,400.00 | 4,425,293,788.27 | 2,097,336,668.59 | 88,977,299.47 | 906,212,836.72 | 78,290,262.58 |
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电网生产数字化、电网数字基础设施、云网基础设施 | 550,498,100.00 | 2,375,033,643.99 | 975,097,458.93 | 2,066,483.99 | 764,620,318.29 | 3,921,895.56 |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电网数字基础设施、云网基础设施、企业智慧能源 | 488,503,134.00 | 3,790,143,625.83 | 1,585,172,835.95 | 35,224,362.96 | 695,697,682.16 | 33,755,308.06 |
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企业经营数字化、电力市场化交易、双碳数字化 | 371,150,000.00 | 1,750,939,854.11 | 908,966,983.71 | 30,609,492.97 | 322,537,234.41 | 35,566,936.58 |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电力开发生产 | 30,000,000.00 | 301,715,613.24 | 79,064,567.22 | -201,121.58 | 1,163,063.88 | -201,108.19 |
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电力开发生产 | 400,000,000.00 | 847,731,883.87 | 805,680,115.24 | 202,877,770.29 | 277,241,734.27 | 238,781,134.79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主营业务依赖关键核心客户
公司长期根植于电力能源行业市场,主要客户涉及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及各省市电力公司。公司核心业务伴随国家电网公司SG-186、SG-ERP信息化建设发展壮大,相关定制化设计、开发、实施、运营、运维等业务服务都具有稳定的业务基态,成为公司最重要的合同收入来源。随着电力能源数字化转型及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深入推进,公司持续为国家电网公司提供营销2.0、网上国网等新一代电力信息系统及应用服务,致使公司主要业务对关键核心客户依赖度较高,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体系的业务保有量持续上升。对此,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资源禀赋,积极开拓电网外部市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拓展电力市场化交易、双碳信息化、能源创新服务等业务,同时最大限度地开发现有业务的系统外非关联方客户资源,从大型能源企业入手,积极强化同源技术拓展、完成同质化业务复制及通用产品的打造。发挥战略合作伙伴的积极作用,实现系统外业务的快速发展,降低对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的业务依赖。
2.核心技术人才可能流失
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人才和技术密集型企业,核心经营管理层和技术骨干人员是公司产品持续创新、保持持续盈利的重要因素。依托服务电力能源行业20余年的项目经验,公司在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已经构建了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队伍。随着能源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对创新技术人才以及复合型高端领军人才及配套团队的需求逐步加大,面对激烈的人才竞争,公司在引进优秀人才、维持人才队伍稳定方面,面临较大挑战。
对此,公司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从发展战略高度出发,持续优化组织能力,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人才选育用留方面机制建设,已推出并实施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激励核心管理层和技术骨干,不断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发挥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稳定性,为核心人才提供更为广阔的事业发展平台。
3.维持技术产品创新优势难度高
公司长期服务电力能源行业,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软件产品开发、技术服务和运营服务,随着能源数字化转型的进程加快,以智能化和自动化技术与能源业务相融合成为新一轮能源变革的显著特征,对产业科技创新、关键技术研发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为满足能源行业的新需求,将面临产品开发难度大、周期长、复杂性高的挑战。
对此,公司积极跟踪电力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变化,做好科技规划、业务规划、市场规划等,紧密围绕主流信息通信技术方向开展技术研发储备,以技术创新为导向,在技术研发方面持续投入,关注客户需求的变化,研发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并不断保持产品技术和系统软件的迭代更新,以行业的敏锐度和市场的把握能力,保证技术竞争优势不断加强。
4.自主知识产权遭受侵害
公司所处的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行业领域是知识密集型产业,众多应用场景需要依靠和运用复杂的“大云物移智链”等技术产品、业务模型和经验能力,为此对知识产权的依赖度较高。公司在信息通信领域拥有千余项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解决方案和软硬件产品,若公司的知识产权遭受侵害,将会对公司无形资产及公司盈利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对此,公司为保持技术产品的先进性,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固化并形成核心知识产权,并积极采取多项应对措施,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包括在产品应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保密协议、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等。同时,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定期监测公司及行业相关的知识产权状况,及时发现侵权或者被侵权情况,发现侵权行为及时采取维权措施。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20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6月21日 | 2024-030号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因公司统筹工作安排需要,经慎重研究,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决定将原计划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24年6月20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审议事项不变。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郭正雄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聘任郭正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2月7日,因6名激励对象调离公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 2024-005号、2024-006号、2024-007号 |
2024年4月16日,公司完成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在注销事宜。 | 2024-011号 |
2024年5月22日,因4名激励对象调离公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 2024-023号、2024-024号、2024-026号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其中:信息通信业务的生产设备主要是计算机与网络设备等,每年进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定期进行大气检测、废水检测、厂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公司控股的杨家湾公司是水力发电业务,作为清洁能源,不存在环境污染的情形,杨家湾公司严格执行生态水量要求,保障底格栏栅坝下泄水量满足生态用水需求,有效保护河流生态环境。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节电:办公区控制空调温度不低于26°C,在自然光鲜充足时不开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无人灯现象;严禁使用非办公配置的大功率电器。通过对办公用电设备的规范化用电管理,实现电能节约。 降耗:鼓励线上开会、减少员工出差,降低办公场所和差旅产生的能源消耗与废气排放;积极促进员工绿色出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行公务用车单车油耗核算。 |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乡村振兴工作要求,整合产业帮扶、科技帮扶、教育帮扶、消费帮扶四大帮扶力量,发挥属地优势和数字化优势,高质量完成各项帮扶任务,在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拓宽增收致富渠道、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各项工作中,不断彰显央企责任担当。
(一)产业振兴方面
作为注册地在阿坝州的上市公司,公司推动阿坝州产业发展,助力民族地区经济转型,发挥高科技企业的带动效应,当好乡村振兴的践行者与实干家。
中电普华携手国网安徽信通公司在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以智能化手段守护村民光伏帮扶电站,打造了业务中台服务光伏发电在线监测场景,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助力提高农村电网的供电能力。至今累计排查光伏帮扶电站1,745户次,监测并维修故障954户次,顺利保障光伏帮扶发电量累计8,589,309千瓦时,帮助401户光伏电站累计增加96,160千瓦时发电量,并降低9.42万元维护成本。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所属杨家湾水电站复建工程,3台机组实现全部投产发电,标志着水电站恢复建设工程完成。在水电站建设期间,购买本地材料,提供本地就业岗位,促进稳就业、促增收,并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持续探索清洁能源与生态环保有机结合的新机制。
(二)科技振兴方面
公司依托数字化优势,2024年上半年,完成岷江上游多座水情气象监测站和洪水预警广播站硬件和软件的联调,助力流域相关电站安全生产和设备维护,支撑“七下八上”防洪防汛,保障沿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精准监测和数据分析,为当地水电站提升发电效能、为保障电网安全运行、为农业和养殖业提供重要的科学数据支持,为水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提供有力支撑。
中电飞华充分发挥能源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优势,联合国网江苏电力淮安供电公司部署智能巡检无人机开展自主巡检及光伏清洁,支撑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苗戴村光伏扶贫电站完成高位光伏板精准清洗,提升当地扶贫电站发电效能。
(三)教育振兴方面
公司深入了解阿坝州民族地区教育现状,赴阿坝州金川县、汶川县12所学校实地调研,与36名家庭困难学生一对一交流,传递关心关爱、激励成长成才,与教育局工作人员、学校校长、优秀教师、班主任深入沟通,了解学校情况及困难需求,针对学校设施设备需求、育人课程需求,进一步推动帮扶计划实施。
参与国网教育公益实践,今年开展的国家电网公司“国网爱心工程?春苗行动——电力爱心教室”项目,将在暑假期间对金川县第二中学校22间教室实施学习空间光源环境及照明线路改造,受益749名学生、132名教师,改造完成以后,将依托“电力爱心教室”组织用电安全知识教育、红色教育、阅读推广、素质拓展等“进课堂”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教育公益实践。
中电飞华所属国家电网思极先锋(电力信息通信)共产党员服务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大力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定向资助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布西村6名品学兼优但家境贫寒的学生,为他们提供稳定的生活补助支持。
中电启明星所属的“新星之火”青年志愿服务队连续第17年前往青川上马小学开展爱心助学活动,为学校的孩子们送去六一儿童节的祝福,志愿者们向助学对象捐赠了爱心助学金和物资,鼓励他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勇敢面对困难,努力实现梦想。并充分发挥专业作用,以“党建+安全”方式开展安全进校园活动,为小朋友们普及青少年防骗以及用电安全等知识,从小培养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消费振兴方面
借助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走进上市公司”投资者交流活动,在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食堂开展乡村振兴消费帮扶宣传展示和消费帮扶产品展示,开展金川雪梨膏、若尔盖牦牛肉、小金县沙棘汁等产品现场试吃活动,受到来访董监事、股东、券商、投资者和园区职工的热烈欢迎。
中电普华开展助农产品采购,采购产地为四川凉山越西,湖北秭归、巴东、神农架、长阳等地区的果冻橙、薏米、红茶等助农产品。继远软件按计划、分阶段实施定点帮扶助农产品采购。中电飞华定向采购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帮扶小米农产品。中电启明星开展湖北秭归定点帮扶助农产品采购,帮助阿坝红原特色农产品入驻“i生活”电商平台,通过多元途径拓展特色产品及农副产品销售渠道。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一致行动人国网四川省公司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合法及有效措施,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 2.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如发生或存在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交易协议,保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程序,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和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作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 | 2019年12月 | 否 | 长期 | 是 |
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5.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一致行动人国网四川省公司 |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不存在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并且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与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目前或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 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现有或未来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 | 2019年12月 | 否 | 长期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国网四川省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及信产集团 | 1.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资产将严格分开,确保上市公司完全独立经营;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内容的规定,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2.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中兼职及/或领薪。本公司将确保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之间完全独立。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门独立和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上市公司独立核算,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和其他结算账户,不存在与本公司 | 2019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本公司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的的机构独立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独立和完整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与上市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并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本公司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解决关联交易 | 国家电网公司 | 1.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合法及有效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上市公司最终控制方的地位及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或要求上市公司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交易条件,不利用关联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开拓本公司系统外业务市场,争取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的5年内,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占比下降至50%以下。 2.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如发生或存在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交易协议,保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程序,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 2019年12月 | 是 | 2024年12月 | 是 |
解决关联交易 | 信产集团 | 1.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合法及有效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及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或要求上市公司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交易条件,不利用关联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开拓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外业务市场,争取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的5年内,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占比下降至50%以下。 2.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如发生或存在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交易协议,保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程序,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和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 2019年12月 | 是 | 2024年12月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国家电网公司 | 1.本次重组完成后,信产集团在云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通信集采业务方面与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本公司将确保信产集团在5年内完成前述与上市公司存在重合业务的技术整合、业务梳理等工作,并通过业务调整或资产、业务重组等方式消除信产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业务重合。 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下属的南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瑞集团”)在ERP等企业管理信息化业务、云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通信集采业务方面与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本公司将确 | 2019年7月 | 是 | 2024年12月 | 是 |
保南瑞集团在5年内完成前述与上市公司存在重合业务的技术整合、业务梳理等工作,并通过业务调整等方式消除南瑞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业务重合。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4.信产集团定位为本公司信息通信建设集成商和运营服务提供商,是本公司信息通信硬件、软件、信息通信服务的平台。本公司确定将重组后的上市公司作为国家电网“云网融合”业务(包括增值电信运营、通信网络建设等云网基础设施业务,云平台业务,电力营销信息系统、ERP、企业门户等云应用业务,以及前述相关业务的企业运营支撑服务等)的载体,不在上市公司之外新增同类业务。 5.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将不新增与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未来新增可能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放弃或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放弃该等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或该等企业、本公司的竞争性资产/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或对外转让。 | ||||||||
解决同业竞争 | 信产集团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下属的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国电科技通信有限公司在云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通信集采业务方面与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本公司将确保前述公司在5年内完成与上市公司存在重合业务的技术整合、业务梳理等工作,并通过业务调整或资产、业务重组等方式消除前述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业务重合。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3.本公司定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建设集成商和运营服务提供商,是国家电网信息通信硬件、软件、信息通信服务的平台。国家电网已确定将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作为国家电网“云网融合”业务(包括增值电信运营、通信网络建设等云网基础设施业务,云平台业务,电力营销信息系统、ERP、企业门户等云应用业务, | 2019年7月 | 是 | 2024年12月 | 是 |
以及前述相关业务的企业运营支撑服务等)的载体,本公司将不在上市公司之外新增同类业务。 4.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将不新增与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未来新增可能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放弃或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放弃该等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或该等企业、本公司的竞争性资产/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或对外转让。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信产集团 | 1.如果因中电启明星所承租土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而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包括协调安排替代土地供中电启明星持续经营使用等。 2.如因出租方未能取得或未能及时取得租赁土地的相关权属证书,导致中电启明星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并进而给中电启明星或者上市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
其他 | 信产集团 | 1.本公司已知悉本次重组的置出资产中,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尚未取得权属证书,部分在建工程尚未取得完整建设手续,如果于交割日时,相关权属证书、建设手续仍未办理完毕,本公司认可和接受该等情况,并同意按照现状接收且不视为上市公司的违约,不因此要求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下属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或给予任何形式的赔偿/补偿。 2.置出资产中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在交割时涉及权利人变更的,根据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无论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还是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所需要上缴的土地收益、需要交纳的土地出让金以及因该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产生的税费,均由本公司指定的承接方承担。需要先由上市公司办理划拨转出让手续,再转让给本公司指定的承接方的,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在上市公司名下,不影响该土地使用权于交割日权利的转移。 3.置出资产涉及的其他须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如果在交割日前无法完成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的相关 | 2019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法律手续,则相应资产的法律权属仍暂登记于上市公司名下;在条件具备时,本公司指定的承接方自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和成本。 4.自交割日起,上述资产涉及的各项权利、义务、风险及收益均概括转移至本公司,不论该等资产是否已过户登记至本公司名下。如任何第三方就置出资产对上市公司提出索赔或主张,本公司将负责处理该等第三方请求,且不会因此向上市公司主张任何费用和赔偿。 | ||||||||
其他 | 信产集团 | 1.本公司及/或下属单位为共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处理对于本公司及/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单位作为共同权利人的与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电飞华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和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有的知识产权中标的公司使用的部分,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单位放弃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实施权及收益权,由标的公司独占实施该等知识产权并获取收益。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单位,未经标的公司同意,不转让、质押或以任何方式处分该等知识产权。 2.系统内共有知识产权的处理对于标的公司与系统内单位(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单位除外,以下称“系统内共有人”)共有的知识产权中标的公司使用的部分,本公司将促使系统内共有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承诺放弃全部或部分共有权利、签署共有人协议等方式,放弃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实施权及收益权,由标的公司独占实施该等知识产权并获取收益。本公司将促使系统内共有人,未经标的公司同意,不转让、质押或以任何方式处分该等知识产权。 3.因共有知识产权所致损失的承担。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因可归责于上述系统内共有单位(含本公司及/或本公司下属单位)的原因,导致标的公司在使用上述共有知识产权过程中遭受任何损失,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
其他 | 信产集团 | 置出资产中债权债务的转移事项承诺如下: 1.在本公司与上市公司签署的《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统称“协议 | 2019年7月 | 是 | 至置出资产交割完毕 | 是 |
书”)生效后,按照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完成置出资产相关债权、债务的交割。
2.于协议书约定的交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置出资产相关债权转移
至本公司的安排若尚未通知相关债务人,则本公司将自行通知债务人,并承担自债权交割基准日起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全部成本和费用。
3.于协议书约定的交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置出资产相关债务转移
至本公司的安排若尚未征询债权人意见或未取得相关债权人明示同意的,如果该等债务在债务交割基准日或之后已届履行期,或者债权人在债务交割基准日或之后向上市公司提出清偿要求的,由上市公司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上市公司履行债务后,有权要求本公司偿还上市公司为清偿该等债务已支付的金额及已承担的成本和费用,本公司将于收到上市公司要求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向上市公司偿还。对于因上述债务的债权人主张债权给本公司或上市公司造成超过债务交割日移交债务数额的其他费用,全部由本公司承担;如因本公司未能及时偿还而给上市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4.在置出资产交割完毕前,如果本公司将置出资产转移或划转给其
他方,且本公司指示上市公司直接将置出资产按照协议书约定的方式交付给新的承接方的,则本公司保证新的承接方履行本承诺项下本公司的全部义务及责任。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子公司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1-59号、2022-61号、2023-009号、2024-009号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原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材料公司”,注销前受本公司控制)与成都瑞文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电子材料公司2.44%的股权,以下简称“瑞文电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江河之间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于2007年12月7日作出了(2007)川民终字第34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江河应返还电子材料公司9,270,201.35元,瑞文电子公司对江河的债务向电子材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电子材料公司于2008年2月25日向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08年12月8日,电子材料公司已经收回欠款770,201.35元,江河尚欠电子材料公司850.00万元。在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电子材料公司与江河、瑞文电子公司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江河对电子材料公司的债务改为分期分次偿还。2017年3月17日,电子材料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注销该公司。2017年7月6日,本公司、电子材料公司、江河及瑞文电子公司签订《债权转移协议》,约定电子材料公司将其对江河及瑞文电子公司拥有的债权、利息及为债权设定的抵押和担保权益全部转移给本公司,本公司取代电子材料公司而成为对江河及瑞文电子公司的新的债权人。
截止报告期末,电子材料公司及本公司累计收回款项440.00万元,尚余债权410.00万元。
2.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系列案
2019年8月20日凌晨3时许,汶川县下庄村茶园沟沟口开始诱发山洪泥石流现象,随着降水持续,洪流在茶园沟中下游段侵蚀加剧,两岸临沟松散堆积体出现多处大范围溜滑垮塌,形成泥石流。泥石流龙头达到下游拦挡坝部位将拦挡坝损毁,形成溃坝型泥石流。出沟泥石流物质在沟口迅速堆积形成堰塞体堵塞主河道杂谷脑海河,导致杂谷脑上游水位抬高,造成回水淹没的次生灾害。因损害发生时,下庄电站属于原岷江水电资产,故下庄茶园沟村民将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四川岷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分公司及上市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损失进行赔偿。下庄系列案中,因泥石流灾害致损引发的上游案件53件,下游案件7件(上、下游经法院合并后为10案),另有1案为灾后致损案。上市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向法院申请重新对泥石流与下庄电站的因果关系等事项进行司法鉴定。2022年,收到四川川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
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认为,泥石流携带大量泥沙及卵石冲入杂谷脑河,形成堰塞体,瞬间堵塞河道,堆积塞体高度已超过下庄电站闸门排架高度,使上游来水无法宣泄,进而抬高上游水位,造成上游淹没灾害,因此,下庄电站应对上游损失承担30%责任。2022年12月31日,对上、下游10案可能发生的赔偿金额确认预计负债1,933,857.34元。2023年3月6日,公司收到下游案件裁判文书,公司无相关赔付责任。2023年5月4日,上游案件全部完结,公司共赔付1,664,037.74元。2023年4月23日,公司收到灾后致损案一审判决书,判决公司承担512,000元。公司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二审中未下判。
2023年7月11日,新发上游案件11案,标的共1,250,460元。2023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承担126,729元。
3.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系列案
(1)2007年,汇源公司将其所持杨家湾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汇源公司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受杨家湾公司委托,继续对杨家湾水电站工程进行工程建设管理。另外,公司、杨家湾公司与汇源公司签订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汇源公司受杨家湾公司之托对杨家湾水电站进行管理,管理范围为:完成电站初步设计全部内容,总投资控制在12,500.00万元内,利益风险为超出部分由汇源公司承担,节约部分归汇源公司所有。2009年4月2日,杨家湾公司与汇源公司、汇源集团、公司四方又签订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约定该工程竣工日期为2009年5月7日,汇源集团对汇源公司履行协议的赔偿和违约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汇源公司不按协议履行,对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不到位,致使电站引水隧洞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并在工程逾期两年多时间里,被告拒不整改,使杨家湾水电站长期不能投产运行,造成杨家湾公司巨大经济损失。
为此,杨家湾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如下诉讼请求:a请求依法判令汇源公司赔偿杨家湾公司因杨家湾水电站工程质量不合格缺陷处理费用人民币(下同)5,240.25万元;b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公司向杨家湾公司支付工程质量不合格违约金524.025万元;c请求依法判令汇源公司向杨家湾公司支付从2009年5月8日起至电站试运行成功之日止的电站逾期试运行成功损失赔偿款,按电站每逾期1天支付5万元赔偿款计算,应从2009年5月8日起计算至电站试运行成功之日止,现暂计至起诉日2012年4月16日,共1074天,赔偿款为5,370万元;d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公司按约定支付杨家湾公司应收款68,099.42元;e请求依法判令汇源集团对上述a、b、c、d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支付责任;f请求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2012年5月14日,杨家湾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2)川民初字第1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杨家湾公司诉汇源集团、汇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被受理。
2018年9月1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作一审判决,判决如下:a汇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杨家湾公司支付实际发生的水电站修复费用26,841,979.99元;b汇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杨家湾公司支付交付质量不合格水电站的违约金2,684,197.999元;c汇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杨家湾公司支付水电站逾期发电损失3600万元;d汇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杨家湾公司支付遗留欠款68,099.42元及资金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68,099.42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从2013年3月19日计算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e汇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杨家湾公司支付诉讼保全担保费60万元;f汇源集团对本判决确定的汇源公司的前述五项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汇源集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汇源公司追偿;g驳回杨家湾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汇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遂提起上诉。2019年12月31日杨家湾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938号,对此案终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汇源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4日做出(2020)最高法民申22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汇源公司再审申请。
2024年1月23日,杨家湾公司收到执行回款23,201,569.65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收到执行回款26,599,776.27元。
(2)在引水隧洞质量问题诉讼期间,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杨家湾公司先行垫资完成了杨家湾水电站引水隧洞质量整改,于2017年12月正式投运。但因汇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
履行杨家湾水电站建设管理义务,杨家湾水电站又于2018年1月10日发生压力管道竖井及下平段洞埋部分漏水,造成电站压力管道、厂房、机组、电气设备等设备设施受损已暂停运行。
为此,杨家湾公司于2018年6月向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其提起诉讼,提出如下诉讼请求:a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公司赔偿原告杨家湾公司因杨家湾水电站压力管道漏水及因漏水事故导致的工程修复费用3542.54万元;b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能源赔偿原告金川水电自2018年1月10日起至杨家湾水电站2018年1月10日漏水事故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并试运行成功之日止的杨家湾水电站发电损失,按每一天支付5.19万元(5324万元除以2018.1.10-2020.10.31期间共计1025天,每天约等于5.19万元)赔偿款计算,暂计算至2020年2月10日(共计761天)为3949.59万元;c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能源向原告金川水电支付上述1、2项之和10%的违约金,暂计算至2020年2月10日为749.21万元[(3542.54万元+3949.59万元)*10%];d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能源赔偿原告金川水电诉讼财产保全产生的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费用5万元;e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能源赔偿原告金川水电因杨家湾水电站漏水事故检测费用249.8617万元、本案漏水事故鉴定费用402.48万元;f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汇源能源和汇源集团承担;g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集团对上述a、b、c、d、e、f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2018年7月,子公司杨家湾公司收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川32民初5号受理通知书,于2021年6月17日收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川32民初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情况如下:(一)判决汇源公司向杨家湾公司支付水电站修复费用35,425,400.00元;(二)判决汇源公司向杨家湾公司水电站逾期发电损失22,500,000.00元;(三)判决汇源公司向杨家湾公司支付交付质量不合格水电站的违约金3,542,540.00元;(四)判决汇源公司向杨家湾公司支付检测费2,498,617.00元;(六)判决汇源集团对本判决确定的汇源公司的前述五项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汇源集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汇源公司追偿;(七)驳回杨家湾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486,735.00元,鉴定费用4,024,800.00元,保全费5,000.00元,共计4,516,535.00元,由杨家湾公司负担1,129,135.00元,汇源公司、汇源集团共同负担3,387,400.00元。
汇源公司、汇源集团提起上诉,二审于2021年9月9日立案,于2022年5月19日下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汇源公司、汇源集团申请再审,2023年3月2日收到案件二的再审裁定,裁定驳回汇源公司再审申请。
4.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格蒂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2023年12月13日,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到银行通知账户被冻结30,590,000元,其中广发银行22,590,000元,工商银行8,000,000元,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银行通知账户被冻结52380000元,均在工商银行,两笔累计82,970,000元。经查,系上海格蒂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昌平人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由昌平法院执行处冻结公司30,590,000元;上海格蒂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经由商事仲裁途径提出仲裁保全,转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处执行冻结公司52,380,000元。2024年,双方已在诉前调解阶段达成和解,上海格蒂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已撤回起诉。
5.北京科大中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诉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本案是北京科大中冶针对安徽网上国网推广运营项目,向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共提起三起诉讼,海淀法院2起,昌平法院1起,诉讼总金额共2,777.2万元。其中,2019年网上国网推广运营项目诉讼金额为1,015.85万元,2023网上国网推广运营项目年诉讼金额为223.3万元,此两案尚未开庭;2022年网上国网推广运营项目诉讼金额为1,538.05万元,已于2024年6月4日开庭一次,因原告证据不充分,法院给予了1个月证据补充及两被告答辩意见书面材料准备时间,目前中电普华已完成证据材料、答辩意见等文书提交,接下来需等待法院通知下一次开庭时间。
6.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与航天云网数据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广西博白县义务教育均衡设备采购项目A分标项目,继远软件与航天云网数据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下称航天云网)签订《博白县义务教育均衡设备采购项目A分标项目合同书》(下称《合同书》),约定航天云网向继远软件采购图书、多媒体、电脑及配套设备,合同金额壹亿零伍佰肆拾柒万零拾元整(¥105,470,010.00元),约定交货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前,合同款项分三年支付,第一年(2021年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第二年(2022年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第三年(2023年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2020年12月,继远软件已完成货物交付,但航天云网未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继远软件多次催要未果,于2023年2月向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1.请求被告支付原告货款93,470,010.00元(玖仟叁佰肆拾柒万零壹拾元整),违约金1,362,457.70元(暂算至2023年2月15日,顺延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2023年5月17日,合肥高新法院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2023年12月7日,合肥高新法院进行开庭审理。2023年12月29日,收到本案一审判决书,判决要点如下:1、法院确认案涉项目的验收日期为2021年9月5日。2、验收合格满一年为航天云网付款的先决条件。3、除第一期合同款外,第二期、第三期合同款均未到支付期限,针对第一期合同款,现航天云网已支付13,000,000元,还应支付继远软件18,641,003元。2024年1月15日,继远软件向合肥高新法院提交《民事上诉书》,2024年1月18日,经与合肥高新法院沟通了解,对方也已上诉,本案进入二审上诉进程。2024年3月21日,本案二审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4年4月30日,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结果告知书》(2024)皖01执保26号,法院裁定保全航天云网数据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9247.001万元并冻结其银行账户。
2024年5月,二审法院出具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航天云网已向继远软件回款合计1,450万元,最新一笔回款为2024年6月3日。
7.上海碧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
2022年10月26日,继远软件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上海碧勤认为:继远软件与上海碧勤签订的服务合同,双方履行完毕。但根据继远软件2017年6月29日、2017年9月22日出具的《货物签验收单》,显示187套、267套UG905套装验收合格,但继远软件未支付对应货款,属不当得利,应支付货款及利息合计1,833,638元。2022年11月2日,法院组织诉前调解,2024年2月20日,法院进行开庭审理。
2024年3月,继远软件收到《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皖0191民初10433号,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信产继远软件是否多收取两批货物,造成了上海碧勤货款及利润等损失。上海碧勤所举证据不足以证明继远软件不当收取了案涉两批产品,故对上海碧勤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上海碧勤的诉讼请求。
上海碧勤不服一审判决,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6月19日、7月2日法院组织开庭,目前,未收到二审判决。
8.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2021)沪0115民初104646号】和《民事起诉状》,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联发”)诉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上海泛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泛观”)及中电飞华合同纠纷案。
2017年12月29日,外联发与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27号仓库租赁合同”),分别约定房租承租、建设施工及建设押金等事项。同日,上海泛观、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外联发签订《房屋租赁三方协议》,上海泛观承诺代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支付27号仓库租赁合同的租金和押金等相关款项,并承担连带责任。后三方就房屋承租事项签订两份《补充协议》,对相应承租房租的租赁期、改建期和支付租金、首期租金的支付期限等事项进行约定。外联发认为由于改建免租期限届满,上海泛观与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应支付租金,但二者均未支付。为此,外联发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收到传票和诉讼状如下:
A.原告: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一: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被告二:上海泛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三: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B.《民事诉讼状》中的诉讼请求:a.判令自起诉之日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向原告返还27号仓库;b.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租金人民币5,078,782.22元(自2021年4月1日起暂计至2021年9月30日);c.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支付租金之违约金,自被告违约之日起,每日违约金为逾期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三,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全部租金与违约金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9月30日为人民币225,497.93元;d.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合同解除之违约金,金额相当于剩余租赁期限租金金额的15%及押金之和;e.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至被告迁出返还27号仓库之日的房屋使用费,日使用费相当于《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日租金的2倍,即人民币55,657.88元;f.判令被告二对第一、二、三、四、五项诉请承担连带责任;g.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一在本案中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h.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方共同承担。2022年11月9日,中电飞华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收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沪0115民初104646号】民事判决书,外联发诉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上海泛观及中电飞华合同纠纷一案已一审判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1.确认原告外联发与被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1年12月13日解除;2.被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15号1号楼返还原告外联发;3.被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外联发租金5,425,027元(原告外联发处的押金5,125,376.55元可抵扣该项租金);4.被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外联发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中计算至2021年9月20日为57,977.33元,并以5,425,027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点五的标准,自2021年9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租金之日止);5.被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外联发房屋使用费(按照每日30,611.83元的标准,自2021年12月14日起计算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6.被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外联发解约违约金2,539,391.11元;7.被告上海泛观对被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的上述第3项、第4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8.被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对上述第3项至第6项付款义务不足以承担的,由被告中电飞华承担;9.驳回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8,761元,由原告外联发负担205,201元,被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负担113,56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负担。
2022年11月21日,中电飞华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因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28日作出的(2021)沪0115民初104646号民事判决,提起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沪0115民初10464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一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根据一审判决书要求的赔偿金额确认预计负债15,001,372.92元。二审已于2023年3月3日开庭,2023年3月21日中电飞华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收到(2023)沪01民终25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3,031元,由上诉人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负担。
2024年2月19日,完成案涉房屋返还,并于2月26日向外联发支付期间房屋使用费9948844.75元。2024年2月27日收到外联发出具的房屋使用费发票,2024年2月28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结案通知书》,执行终结。
9.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诉泛观案
2023年5月16日,上海分公司向法院起诉上海泛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观公司),并于2023年10月16日追加浙江天勤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勤公司)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如下:一是判令原告与被告上海泛观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3年8月25日(起诉状副本送达之日)解除;二是判令被告上海泛观公司与浙江天勤公司共同向原告返还位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15号的27#仓库;三是判令被告上海泛观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租金17,562,871.82元(租赁押金5,125,376.55元已抵扣租金);四是判令被告上海泛观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21年5月21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576,270.11元;并以17,562,871.82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点五的标准,自2023年8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租金之日止;五是判令被告上海泛观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23年8
月26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止的房屋使用费2,938,735.68元,并以每日30,611.83元的标准,自2023年11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六是判令被告上海泛观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21年12月14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实际损失1,699,879.8元;七是判令被告上海泛观公司向原告支付解约违约金2,539,391.11元;八是判令被告上海泛观公司和浙江天勤公司承担诉讼费。该案分别于2023年9月12日、10月16日、11月29日、2024年1月15日进行四次开庭。2024年3月13日,收到法院发送的泛观反诉状及证明材料。
2024年4月1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达一审《民事判决书》,一是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与泛观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3年8月解除,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返还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15号的27#仓库;二是支付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的租金17,562,871.82元、2021年5月21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576,270.11元,2021年12月14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的实际损失1,699,879.8元,解约违约金2,539,391.11元,及自2023年8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租金之日止,以17,562,871.82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点五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以每日30,611.83元的标准支付自2023年8月26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三是支付案件受理费163,646.02元。
2024年5月23日,法院通知该案一审判决生效。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已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10.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3年12月25日,中电飞华本部及上海分公司账户被上海长宁区法院冻结,经与法院沟通,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法院诉讼材料。本案原告为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德公司”),被告为中电飞华及上海分公司。浩德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飞华及上海分公司返还设备款2,400万元,支付违约金800万元,以及利息损失、律师费等,上述共计3,504.976164万元(暂计至2023年12月7日)。2024年6月24日进行开庭审理。
11.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与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3年12月25日,中电飞华公司账户被上海长宁区法院冻结,经与法院沟通,于2024年1月3日收到法院诉讼材料。本案原告为浩德公司,被告为中电飞华。浩德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飞华返还设备款1,400万元,支付违约金280万元,以及利息损失、律师费等,上述共计1,855.89万元(暂计至2023年12月7日)。
12.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东华机电案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分公司”)与上海东华机电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机电”)于2020年11月签订《设备买卖及伴随安装集成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首期价款,经多方催促,东华机电始终未供货。2024年,上海分公司向上海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a请求判令原、被告签订的《设备买卖及伴随安装集成服务合同》解除。b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预付款。c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d请求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法院通知2024年7月4日进行证据交换。
13.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诉泛电案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飞华”)与上海泛电机电设备贸易中心(以下简称“泛电”)于2020年12月签订《设备买卖及伴随安装集成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签订后,中电飞华依约支付了首期价款。2021年6月,由于项目需求变更,双方就原合同签订了《合同补充协议》,核减部分设备,变更合同总价款,确认首期价款中电飞华已支付,剩余验收款待项目验收后支付,约定补充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供货。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后,中电飞华根据合同约定及项目进度多方催促供货,但泛电始终未按约定供货。2024年,中电飞华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a请求判令原合同及补充协议解除。b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预付款。c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d请求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24年6月25日,进行庭前谈话。
14.成都市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国网四川岷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2022年8月,公司收到都江堰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该案系2015年11月24日,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以下简称岷江水电公司)与成都市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珉电科技公司)签订《110KV黄磷厂变电站土地租赁协议》,约定岷江水电公司承租珉电科技公司土地12亩,用以黄磷厂变电站和线路通道建设,租赁期限自2013年10月22日起至2033年10月22日,2015年前的租金为140.4万元,2015年起及之后的租金为每年35.1万元。2019年,岷江水电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发生业务调整。期间,岷江水电公司、珉电科技公司及国网四川岷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岷江供电公司)三方签订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约定岷江水电公司将《110kV黄磷厂变电站土地租赁协议》的全部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了岷江供电公司。2022年8月,珉电科技公司以公司未付租金为由,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租金702,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022年9月21日,珉电科技公司当庭追加岷江供电公司为本案被告。2022年12月19日,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对公司的诉请请求,岷江供电公司向珉电科技公司支付租金及利息。珉电科技公司与岷江供电公司提起上诉。2023年11月13日,收到二审民事裁定书,裁定发回重审。2024年7月4日,收到发回重审一审判决书,判决驳回对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不承担责任。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 其他 | 销售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230,253,008.34 | 9.83 | 货币资金 | /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其他 | 销售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191,128,669.58 | 8.16 | 货币资金 | / | |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 其他 | 销售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156,098,971.28 | 6.66 | 货币资金 | / |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销售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150,020,113.20 | 6.40 | 货币资金 | / |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 其他 | 销售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125,878,371.46 | 5.37 | 货币资金 | / |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 其他 | 销售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106,359,074.37 | 4.54 | 货币资金 | / | |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 | 其他 | 销售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55,854,003.95 | 2.38 | 货币资金 | / |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 其他 | 销售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53,272,220.43 | 2.27 | 货币资金 | / |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其他 | 销售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41,415,348.87 | 1.77 | 货币资金 | / |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 其他 | 销售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35,418,455.53 | 1.51 | 货币资金 | /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其他 | 销售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1,196,960,621.97 | 51.09 | 货币资金 | / |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采购 |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79,568,219.05 | 29.38 | 货币资金 | / |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其他 | 采购 |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56,948,889.06 | 21.03 | 货币资金 | / |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其他 | 采购 |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36,548,018.88 | 13.49 | 货币资金 | / | |
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其他 | 采购 |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28,621,751.74 | 10.57 | 货币资金 | / | |
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 其他 | 采购 |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12,191,556.59 | 4.50 | 货币资金 | / |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采购 |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9,745,809.44 | 3.60 | 货币资金 | / | |
国网雄安金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采购 |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9,538,956.84 | 3.52 | 货币资金 | / | |
国网浙江电力公司 | 其他 | 采购 |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9,175,904.69 | 3.39 | 货币资金 | /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其他 | 采购 |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28,501,665.39 | 10.52 | 货币资金 | / | |
合计 | / | / | 2,613,499,630.66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由于行业特点,公司所从事的行业会涉及为国家电网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在生产销售活动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公司向国家电网公司及所属公司购销产品及服务,绝大多数合同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取得,招标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中标条件确定,非招标合同由双方参照市场价协议确定,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限额 | |||||||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0.3%-1.35% | 1,898,782,449.75 | 123,964,919.03 | 676,898,543.95 | 1,345,848,824.83 | |
合计 | / | / | / | 1,898,782,449.75 | 123,964,919.03 | 676,898,543.95 | 1,345,848,824.83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电启明星签署房屋租赁意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中电启明星与关联方国网思极创新科技(四川)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1号楼、2号楼,租赁房屋面积约为14,513.55平方米,租赁期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租赁费用合计为4,818.97万元。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0年4月24日 | 1,480,972,288.26 | 1,443,498,421.84 | 1,443,498,421.84 | 1,304,311,691.38 | 90.36 | 4,212,532.04 | 0.29 | 887,705,000.00 | |||
合计 | / | 1,480,972,288.26 | 1,443,498,421.84 | 1,443,498,421.84 | 1,304,311,691.38 | 90.36 | / | 4,212,532.04 | / | 887,705,000.0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云网算力基础设施及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14,035.72 | 84.73 | 10,388.91 | 74.02 | 2022年9月 | 是 | 是 | -634.64 | -1024.86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新型电力系统-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14,300.04 | 0 | 13,557.35 | 94.81 | 2023年9月 | 是 | 是 | 2,874.99 | 3314.66 | 不适用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云网基础平台软硬件系统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5,049.81 | 7.86 | 12,803.18 | 85.07 | 2022年9月 | 是 | 是 | -323.16 | 304.07 | 不适用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互联网+”电力营销平台(云开发测试环境)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43,319.74 | 280.16 | 39,912.83 | 92.14 | 2022年9月 | 是 | 是 | 712.27 | 3314.09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互联网+”电力营销平台(客户侧能源交易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17,115.00 | 48.5 | 13,546.27 | 79.15 | 2022年12月 | 是 | 是 | 100.08 | 424.26 | 不适用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支付现金对价 | 其他 | 否 | 16,224.49 | 0 | 16,224.49 | 1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 | 其他 | 否 | 4,305.04 | 0 | 3,998.13 | 92.87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向特定对象发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20,000.00 | 0 | 20,000.00 | 1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股票 | ||||||||||||||||
合计 | / | / | / | / | 144,349.84 | 421.25 | 130,431.16 | / | / | / | / | / | 2,729.54 | / | / |
注: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及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175,020 | 0.68 | -460,000 | -460,000 | 7,715,020 | 0.64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194,314,024 | 99.32 | 1,194,314,024 | 99.3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194,314,024 | 99.32 | 1,194,314,024 | 99.36 | ||
三、股份总数 | 1,202,489,044 | 100.00 | -460,000 | -460,000 | 1,202,029,044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发生变化,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对调离公司的6名激励对象的4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1,773,625 | 0 | -115,000 | 1,658,625 | 股权激励锁定期 | 自2021年10月14日起24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后 |
1,773,625 | 0 | -115,000 | 1,658,625 | 股权激励锁定期 | 自2021年10月14日起36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后 | |
1,773,625 | 0 | -115,000 | 1,658,625 | 股权激励锁定期 | 自2021年10月14日起48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后 | |
1,773,625 | 0 | -115,000 | 1,658,625 | 股权激励锁定期 | 自2021年10月14日起60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后 | |
合计 | 7,094,500 | 0 | -460,000 | 6,634,500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6,18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0 | 526,920,295 | 43.8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0 | 95,385,704 | 7.9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 | 59,849,416 | 4.9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0 | 57,000,000 | 4.7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北京新华国泰水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401,000 | 21,274,000 | 1.77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19,561,761 | 1.6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467,504 | 9,825,774 | 0.82 | 0 | 无 | 0 | 未知 | |
兴证证券资管-阿坝州投资发展公司-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360,000 | 9,080,000 | 0.76 | 0 | 无 | 0 | 未知 | |
兴证证券资管-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1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9,000,000 | 0.75 | 0 | 无 | 0 | 未知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701,600 | 6,958,773 | 0.58 | 0 | 无 | 0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526,920,295 | 人民币普通股 | 526,920,295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95,385,704 | 人民币普通股 | 95,385,704 |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9,849,416 | 人民币普通股 | 59,849,416 |
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5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000,000 |
北京新华国泰水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1,27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74,000 |
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9,561,761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61,76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825,774 | 人民币普通股 | 9,825,774 |
兴证证券资管-阿坝州投资发展公司-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9,0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80,000 |
兴证证券资管-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1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958,773 | 人民币普通股 | 6,958,773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公司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与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95,385,704股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19-084号公告。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均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北京新华国泰水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除上述情况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兴证证券资管-阿坝州投资发展公司-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9,440,000 | 0.79 | 0 | 0 | 9,080,000 | 0.76 | 360,000 | 0.0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 | 3,257,173 | 0.27 | 976,700 | 0.08 | 6,958,773 | 0.58 | 244,200 | 0.02 |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244,200 | 0.02 | 7,202,973 | 0.60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1,658,625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 - | 股权激励锁定期 |
2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1,658,625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 | - | 股权激励锁定期 |
3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1,658,625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 | - | 股权激励锁定期 |
4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1,658,625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后 | - | 股权激励锁定期 |
5 | 川西电力开发公司 | 740,520 | - | - | 股权分置改革 |
6 | 陈米米 | 170,000 | - | - | 股权分置改革 |
7 | 上海银杏实业有限公司 | 85,000 | - | - | 股权分置改革 |
8 | 上海生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85,000 | - | - | 股权分置改革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340,765,936.48 | 2,673,773,327.5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31,885,621.09 | 28,909,403.53 |
应收账款 | 七、5 | 5,818,982,740.15 | 6,801,014,236.6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39,035,968.33 | 228,166,856.43 |
预付款项 | 七、8 | 344,962,002.14 | 164,336,585.3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49,254,327.01 | 181,168,588.0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881,992.06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478,429,078.48 | 151,096,502.4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864,931,436.85 | 604,261,334.43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94,923,334.90 | 152,557,760.58 |
流动资产合计 | 10,363,170,445.43 | 10,985,284,595.06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346,529,693.70 | 337,091,249.5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22,500,000.00 | 22,5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27,788,021.63 | 26,246,915.47 |
固定资产 | 七、21 | 829,304,706.76 | 617,722,824.02 |
在建工程 | 七、22 | 12,289,147.20 | 264,026,835.7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28,216,367.46 | 39,278,762.19 |
无形资产 | 七、26 | 836,527,998.99 | 856,482,086.4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八 | 375,674,830.23 | 338,048,725.0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5,328,664.29 | 3,923,333.3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91,340,473.11 | 83,242,297.2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75,499,903.37 | 2,588,563,028.89 | |
资产总计 | 13,038,670,348.80 | 13,573,847,623.9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648,066,457.94 | 468,575,490.31 |
应付账款 | 七、36 | 4,885,261,798.69 | 5,797,124,111.4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58,220,313.84 | 234,466,142.8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8,022,656.14 | 13,172,857.97 |
应交税费 | 七、40 | 118,728,198.79 | 199,928,297.9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03,826,250.65 | 164,903,854.5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93,703,578.92 | 44,883,566.81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7,254,295.94 | 13,196,539.46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09,801,663.44 | 182,339,729.36 |
流动负债合计 | 6,559,181,635.43 | 7,173,707,023.8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08,940,203.17 | 17,480,395.2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532,663.17 | 1,848,601.7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52,527,483.17 | 48,982,973.7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4,000,349.51 | 68,311,970.73 | |
负债合计 | 6,723,181,984.94 | 7,242,018,994.5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202,029,044.00 | 1,202,489,04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504,546,276.84 | 1,508,341,276.84 |
减:库存股 | 七、56 | 61,369,125.00 | 65,624,125.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92,004,731.04 | 292,004,731.0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377,696,145.66 | 3,394,032,388.7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314,907,072.54 | 6,331,243,315.61 | |
少数股东权益 | 581,291.32 | 585,313.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315,488,363.86 | 6,331,828,629.3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038,670,348.80 | 13,573,847,623.95 |
公司负责人:王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872,396,906.34 | 2,017,075,761.9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52,181,827.35 | 63,310,845.73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90,274.30 | 371,926.4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695,314,600.41 | 834,759,270.2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881,992.06 | 31,002,274.97 | |
存货 | 7,349,625.0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12,776.00 | 2,185,439.33 | |
流动资产合计 | 2,630,246,009.45 | 2,917,703,243.7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4,027,979,566.10 | 4,013,228,457.9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2,500,000.00 | 22,5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5,597,859.43 | 26,246,915.47 | |
固定资产 | 2,646,404.23 | 2,927,458.99 | |
在建工程 | 7,913,752.97 | 7,665,965.3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4,261,226.63 | 11,630,778.47 | |
无形资产 | 3,988,741.91 | 4,735,062.8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1,706,770.17 | 1,706,770.1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678,364.71 | 7,963,894.0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15,272,686.15 | 4,108,605,303.38 | |
资产总计 | 6,745,518,695.60 | 7,026,308,547.1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3,725,437.55 | 30,528,295.4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8,553.64 | 407,493.09 | |
应交税费 | 42,173.79 | 616,659.77 | |
其他应付款 | 2,235,758,851.29 | 2,331,389,588.4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58,378,812.58 | 9,558,800.47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26,031.06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349,785,016.27 | 2,467,768,067.8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8,240,806.63 | 7,913,499.8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240,806.63 | 7,913,499.86 | |
负债合计 | 2,368,025,822.90 | 2,475,681,567.7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02,029,044.00 | 1,202,489,04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38,909,533.99 | 2,442,704,533.99 | |
减:库存股 | 61,369,125.00 | 65,624,125.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92,004,731.04 | 292,004,731.04 | |
未分配利润 | 505,918,688.67 | 679,052,795.3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377,492,872.70 | 4,550,626,979.4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745,518,695.60 | 7,026,308,547.11 |
公司负责人:王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琴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681,814,722.19 | 2,825,600,089.6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681,814,722.19 | 2,825,600,089.6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534,815,540.87 | 2,653,158,554.0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145,112,133.87 | 2,295,829,135.7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405,400.53 | 5,440,863.93 |
销售费用 | 七、63 | 108,323,441.23 | 87,738,328.23 |
管理费用 | 七、64 | 155,572,181.34 | 155,287,245.53 |
研发费用 | 七、65 | 130,176,767.66 | 116,936,433.45 |
财务费用 | 七、66 | -9,774,383.76 | -8,073,452.82 |
其中:利息费用 | 3,339,998.59 | 5,054,366.02 | |
利息收入 | 14,863,589.33 | 15,092,430.57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241,868.71 | 11,058,658.9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81,875,229.58 | 53,968,122.8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4,993,237.52 | 47,679,538.2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618,039.79 | -27,708,134.6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5,889,778.57 | 5,164,614.7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845,206.68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6,689,747.51 | 214,924,797.3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756,740.46 | 39,776,920.5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035,741.05 | 1,264,529.8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4,410,746.92 | 253,437,188.0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7,976,999.69 | 3,691,557.6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2,387,746.61 | 249,745,630.3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2,387,746.61 | 249,745,630.3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2,391,769.04 | 249,745,630.3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22.4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32,387,746.61 | 249,745,630.3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2,391,769.04 | 249,745,630.3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022.4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2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21 |
公司负责人:王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琴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964,630.64 | 31,381,633.79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038,731.81 | 30,585,850.35 |
税金及附加 | 211,384.82 | 145,046.19 | |
销售费用 | 181,852.08 | 139,350.77 | |
管理费用 | 21,645,159.83 | 17,887,085.26 | |
研发费用 | 641,915.91 | 966,782.69 | |
财务费用 | -1,820,907.95 | -1,877,432.29 | |
其中:利息费用 | 1,823,880.09 | 2,112,220.80 | |
利息收入 | 4,621,132.82 | 5,065,080.19 | |
加:其他收益 | 96,891.36 | 257,413.8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96,062,799.02 | 281,437,033.8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1,151,108.11 | 57,270,389.1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945.00 | 22,975.0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5,239,129.52 | 265,252,373.54 | |
加:营业外收入 | 28,000,455.65 | ||
减:营业外支出 | 359,694.76 | -260,124.3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4,879,434.76 | 293,512,953.57 | |
减:所得税费用 | -714,470.6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5,593,905.40 | 293,512,953.5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5,593,905.40 | 293,512,953.5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5,593,905.40 | 293,512,953.5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王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琴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451,883,011.55 | 2,437,828,049.0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1,331.58 | 563,519.1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7,377,396.91 | 79,686,049.9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49,301,740.04 | 2,518,077,618.1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124,127,737.93 | 2,458,003,946.3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8,467,118.34 | 243,339,919.6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8,606,426.46 | 115,191,668.4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5,476,686.49 | 355,695,572.3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96,677,969.22 | 3,172,231,106.8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7,376,229.18 | -654,153,488.6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6,400,000.00 | 62,400,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7,53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447,530.00 | 62,4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6,499,095.53 | 48,782,938.0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499,095.53 | 48,782,938.0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948,434.47 | 13,617,061.9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717,733.35 | 63,047,912.8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2,717,733.35 | 163,047,912.8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0 | 16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65,722.22 | 3,337,422.2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329,737.09 | 43,878,569.0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8,495,459.31 | 212,215,991.2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777,725.96 | -49,168,078.4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3,205,520.67 | -689,704,505.1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04,967,703.53 | 2,145,782,908.2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21,762,182.86 | 1,456,078,403.10 |
公司负责人:王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300,405.60 | 10,340,510.6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53,793.63 | 82,559,614.8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54,199.23 | 92,900,125.5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499,793.34 | 26,980,899.2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034,769.36 | 8,714,876.5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4,867.51 | 1,420,983.4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3,978,046.41 | 1,040,218,642.5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8,827,476.62 | 1,077,335,401.7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773,277.39 | -984,435,276.2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7,517,129.16 | 285,768,907.9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000,000.00 | 6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2,517,129.16 | 345,768,907.9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75,860.00 | 147,92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5,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75,860.00 | 105,147,92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741,269.16 | 240,620,987.9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86,388.89 | 1,761,388.8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60,458.44 | 4,089,595.0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5,646,847.33 | 105,850,983.9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46,847.33 | -5,850,983.9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4,678,855.56 | -749,665,272.3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17,075,761.90 | 1,887,733,425.3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72,396,906.34 | 1,138,068,153.06 |
公司负责人:王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琴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2,489,044.00 | 1,508,341,276.84 | 65,624,125.00 | 292,004,731.04 | 3,394,032,388.73 | 6,331,243,315.61 | 585,313.75 | 6,331,828,629.3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2,489,044.00 | 1,508,341,276.84 | 65,624,125.00 | 292,004,731.04 | 3,394,032,388.73 | 6,331,243,315.61 | 585,313.75 | 6,331,828,629.3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60,000.00 | -3,795,000.00 | -4,255,000.00 | -16,336,243.07 | -16,336,243.07 | -4,022.43 | -16,340,265.5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2,391,769.04 | 232,391,769.04 | -4,022.43 | 232,387,746.61 | |||||||||||
(二)所有者投入 | -460,000.00 | -3,795,000.00 | -4,255,000.00 |
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60,000.00 | -3,795,000.00 | -4,255,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 - | |||||||||||||
(三)利润分配 | -248,728,012.11 | -248,728,012.11 | -248,728,012.1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8,820,012.11 | -248,820,012.11 | -248,820,012.11 | ||||||||||||
4.其他 | 92,000.00 | 92,000.00 | 92,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 |
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2,029,044.00 | - | - | - | 1,504,546,276.84 | 61,369,125.00 | - | - | 292,004,731.04 | - | 3,377,696,145.66 | - | 6,314,907,072.54 | 581,291.32 | 6,315,488,363.86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2,669,044.00 | 1,498,773,308.63 | 67,289,125.00 | 256,732,579.56 | 2,843,194,285.77 | 5,734,080,092.96 | 583,976.41 | 5,734,664,069.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2,669,044.00 | 1,498,773,308.63 | 67,289,125.00 | 256,732,579.56 | 2,843,194,285.77 | 5,734,080,092.96 | 583,976.41 | 5,734,664,069.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0,000.00 | -1,237,500.00 | -1,387,500.00 | 9,241,821.58 | 9,241,821.58 | 9,241,821.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9,745,630.38 | 249,745,630.38 | 249,745,630.3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0,000.00 | -1,237,500.00 | -1,387,5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0,000.00 | -1,237,500.00 | -1,387,5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40,503,808.80 | -240,503,808.80 | - | -240,503,808.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0,503,808.80 | -240,503,808.80 | -240,503,808.8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2,519,044.00 | - | - | - | 1,497,535,808.63 | 65,901,625.00 | - | - | 256,732,579.56 | - | 2,852,436,107.35 | - | 5,743,321,914.54 | 583,976.41 | 5,743,905,890.95 |
公司负责人:王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琴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2,489,044.00 | 2,442,704,533.99 | 65,624,125.00 | 292,004,731.04 | 679,052,795.38 | 4,550,626,979.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2,489,044.00 | 2,442,704,533.99 | 65,624,125.00 | 292,004,731.04 | 679,052,795.38 | 4,550,626,979.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60,000.00 | -3,795,000.00 | -4,255,000.00 | -173,134,106.71 | -173,134,106.7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5,593,905.40 | 75,593,905.4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60,000.00 | -3,795,000.00 | -4,255,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60,000.00 | -3,795,000.00 | -4,255,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48,728,012.11 | -248,728,012.1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8,820,012.11 | -248,820,012.11 | |||||||||
3.其他 | 92,000.00 | 92,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2,029,044.00 | - | - | - | 2,438,909,533.99 | 61,369,125.00 | - | - | 292,004,731.04 | 505,918,688.67 | 4,377,492,872.70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2,669,044.00 | - | - | - | 2,433,136,565.78 | 67,289,125.00 | - | - | 256,732,579.56 | 602,101,240.88 | 4,427,350,305.22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2,669,044.00 | - | - | - | 2,433,136,565.78 | 67,289,125.00 | - | - | 256,732,579.56 | 602,101,240.88 | 4,427,350,305.2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0,000.00 | - | - | - | -1,237,500.00 | -1,387,500.00 | - | - | 53,009,144.77 | 53,009,144.7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3,512,953.57 | 293,512,953.5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0,000.00 | - | - | - | -1,237,500.00 | -1,387,5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0,000.00 | - | - | - | -1,237,500.00 | -1,387,500.00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 ||||||||||
(三)利润分配 | -240,503,808.80 | -240,503,808.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0,503,808.80 | -240,503,808.80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2,519,044.00 | - | - | - | 2,431,899,065.78 | 65,901,625.00 | - | - | 256,732,579.56 | 655,110,385.65 | 4,480,359,449.99 |
公司负责人:王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琴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公司原名称为“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是1993年经四川省体改委“体改字(1993)258号”文批准,由阿坝州草坡水电厂、阿坝州信托投资公司、四川省地方电力开发公司、四A集团公司、四川省中小型电力实业开发公司及成都华西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家企业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3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的普通股股票3,500万股,并于1998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为13,812.0618万股。1998年8月,向全体股东按10:1的比例送红股,本公司股本总额增至15,193.2680万股。1999年8月,向全体股东按10:1的比例送红股和按10:7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送后的股本总额为27,347.8822万股。
2001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东按10:3的比例配售新股,共配售2,306.5387万股,配股后本公司股本总额增至29,654.4209万股。
2003年6月,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按10:2的比例送红股和按10:5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转送后的股本总额为50,412.5155万股。
2006年12月29日,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改革方案约定: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54,372,805股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股票的对价,该对价支付完成后,本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1月16日,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月18日。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504,125,15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407,658,931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96,466,224股。
2019年1月24日,公司与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产集团”)签订了《重组意向性协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重组标的包括信产集团所持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远软件”)100%股权、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飞华”)67.31%股权、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启明星”)75%股权及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普华”)100%股权。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上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本次重组经公司2019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9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公司拟将除保留资产外的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作为置出资产并发行股份,与信产集团持有的中电飞华67.31%股权、继远软件100%股权、中电普华100%股权、中电启明星75%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拟发行股份向龙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电集团”)和西藏龙坤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龙坤”)购买其分别持有的中电飞华5%股份和27.69%股权;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加拿大威尔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拿大威尔斯”)购买其持有的中电启明星25%股权。
2019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95号),经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3,221,09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6元,其中:向信产集团发行558,713,938股、向龙电集团发行6,807,464股、向西藏龙坤发行37,699,694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之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04,125,155元,发行普通股之后,本公司申请增加股本603,221,096.00元,变更后的总股本为1,107,346,251.00元。
2019年12月20日,国网信通分别与信产集团、龙电集团、西藏龙坤及加拿大威尔斯签署《资产交割协议》,确认以2019年12月18日作为本次交易的交割日,将继远软件、中电飞华、中电启明星和中电普华纳入合并范围。
根据2019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2019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和2019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95号)核准,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48,097.23万元。2020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9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88,048,29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82元/股。公司收到募集资金1,443,947,981.05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195,394,544.00元。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9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9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共计167人授予限制性A股股票82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25元/股。截至2022年9月29日止,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实际共计164人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至2022年9月29日止,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开立的账号为51001860836051504392的账户已收到上述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共计164人缴纳的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67,289,125.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7,274,500.00元。本次发行新股相关发行费用从股本溢价中扣除。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202,669,044.00元。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50,000股。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30,000股,并将回购价格调整为9.05元/股。回购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202,489,044.00元。
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60,000股,回购价格为9.05元/股。回购后的股本为人名币1,202,029,044.00元。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持股比例43.84%,最终控制方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下索桥,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路390号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
2、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括:工程设计;软件开发;增值电信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专业承包;安全防范工程;电力生产、电力购售;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用电设备运行维护;电力设施承装(修、试);电力表计、电流电压互感器检定、校准、检测、安装和调试;(以上项目凭相应资质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电力设备批发、零售及租赁;能源技术研究咨询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合理用能咨询;零售计算机及配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技术培训。
3、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3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1.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的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如下各项描述: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 单个项目期末余额1000万元以上,或单个项目预算1亿元以上 |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 | 单项金额大于1000万元以上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单项金额大于1000万元以上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项金额大于1000万元以上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大于1000万元以上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公司净资产的5%以上,或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占公司合并净利润的10%以上 |
重要的资本化开发项目 | 单个项目期末余额1000万元以上或占开发支出期末余额5%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三、12“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通常包括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和公司虽拥有其半数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的多数成员;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占多数表决权。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12“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9“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12(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
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二、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出票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客户的商业承兑汇票 |
商业承兑汇票 | 其他商业承兑汇票 |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客户应收款项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应收其他单位款项 | 其他客户应收款项 | 账龄分析法 |
a、本公司应收款项账龄从发生日开始计算。
组合中,采用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合同资产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0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10.00 |
2-3年 | 50.00 | 50.00 | 50.00 |
3-4年 | 80.00 | 80.00 | 80.00 |
4-5年 | 90.00 | 90.00 | 9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b、按照单项认定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③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④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客户应收款项及备用金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应收其他单位款项 | 其他客户应收款项 | 账龄分析法 |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
16.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的计价方法
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个别认定法等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9“金融工具”。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18“长期资产减值”。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1.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45 | 5.00 | 2.11-19.00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7-30 | 5.00 | 3.17-13.5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10 | 5.00 | 9.50-15.83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18“长期资产减值”。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2. 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18“长期资产减值”。
23.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有限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项目的使用寿命、确定依据及摊销方法如下:
项目 |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预计使用年限 | 年限平均法 |
专利权 | 预计使用年限 | 年限平均法 |
软件 | 预计使用年限 | 年限平均法 |
著作权 | 预计使用年限 | 年限平均法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发支出归集范围包括研发领用的材料、人工及劳务成本、研发设备摊销、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的摊销、水电等费用。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为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为获取新的技术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软件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软件、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18“长期资产减值”。
27. 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费及改造费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0. 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 预计负债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
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销售商品
本公司销售的商品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商品交付且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按从客户方己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公司系统类产品在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初验投运后确认收入,无需安装调试的产品在发货并验收时确认收入。
(2)提供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及服务
本公司对于提供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及服务类业务,公司在履行履约义务的过程中若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或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成本和合理利润)。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该项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公司在服务期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且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不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3)技术服务类业务
对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类业务,收入确认满足下列条件:公司已根据服务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且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与公司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服务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在服务期内分期确认收入。不满足某一时段内履约条件的,本公司在服务完成后一次确认收入。
(4)使用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5)利息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满足某一时段履行条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及合同价格确认收入。
35.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企业合并;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 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计入当期费用。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该周期性利率是指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对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实质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销售额 | 3%、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额 | 1%、5%、7%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25% |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 | 25% |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 |
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 | 15% |
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 |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11007379,发证时间:2023年12月20日,有效期三年,2023年至2025年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11005539,发证时间:
2023年11月30日,有效期三年,2023年至2025年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34003673,发证时间:2021年11月,有效期三年,2021年至2023年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因高新企业证书于2024年11月到期,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已申请办理新证。
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51004122,发证时间:
2023年12月12日,有效期三年,2023年至2025年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合同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享受该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2,175,883,093.46 | 2,554,001,345.77 |
其他货币资金 | 164,882,843.02 | 119,771,981.81 |
合计 | 2,340,765,936.48 | 2,673,773,327.58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1,345,848,824.83 | 1,898,782,449.7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61,298,631.87 | 114,634,082.53 |
保函保证金 | 3,584,211.15 | 5,137,899.28 |
投标保证金 | 512,214.71 | 511,694.36 |
诉讼冻结资金 | 53,608,695.89 | 148,521,947.88 |
合计 | 219,003,753.62 | 268,805,624.05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1,885,621.09 | 28,909,403.53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1,885,621.09 | 28,909,403.53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1,514,483.43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1,514,483.43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3,197,772,319.54 | 5,066,730,100.97 |
1年以内小计 | 3,197,772,319.54 | 5,066,730,100.97 |
1至2年 | 1,920,759,965.22 | 1,133,085,356.64 |
2至3年 | 574,041,040.32 | 448,033,261.58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11,752,152.59 | 273,131,422.47 |
4至5年 | 125,710,534.01 | 97,157,131.02 |
5年以上 | 47,211,886.22 | 39,206,766.37 |
合计 | 6,077,247,897.90 | 7,057,344,039.0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077,247,897.90 | 100.00 | 258,265,157.75 | 4.25 | 5,818,982,740.15 | 7,057,344,039.05 | 100.00 | 256,329,802.42 | 3.63 | 6,801,014,236.63 |
其中: | ||||||||||
组合1 | 5,363,097,430.64 | 88.25 | 5,363,097,430.64 | 6,134,744,491.82 | 86.93 | 6,134,744,491.82 | ||||
组合2 | 714,150,467.26 | 11.75 | 258,265,157.75 | 36.16 | 455,885,309.51 | 922,599,547.23 | 13.07 | 256,329,802.42 | 27.78 | 666,269,744.81 |
合计 | 6,077,247,897.90 | / | 258,265,157.75 | / | 5,818,982,740.15 | 7,057,344,039.05 | / | 256,329,802.42 | / | 6,801,014,236.6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客户应收款项 | 5,363,097,430.64 | ||
合计 | 5,363,097,430.64 |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其他客户应收款项 | 714,150,467.26 | 258,265,157.75 | 36.16 |
合计 | 714,150,467.26 | 258,265,157.75 | 36.1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小计 | 205,139,671.45 | 10,256,983.57 | 5.00% |
1至2年 | 208,675,472.71 | 20,867,547.26 | 10.00% |
2至3年 | 78,296,458.66 | 39,148,229.35 | 50.00% |
3至4年 | 145,323,773.31 | 116,259,018.65 | 80.00% |
4至5年 | 49,817,122.09 | 44,835,409.88 | 90.00% |
5年以上 | 26,897,969.04 | 26,897,969.04 | 100.00% |
合计 | 714,150,467.26 | 258,265,157.75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56,329,802.42 | 1,935,355.33 | 258,265,157.75 | |||
合计 | 256,329,802.42 | 1,935,355.33 | 258,265,157.7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765,524,843.93 | 105,255,175.85 | 870,780,019.78 | 12.53 |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568,341,370.54 | 62,280,342.57 | 630,621,713.11 | 9.07 |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523,736,399.64 | 22,825,372.72 | 546,561,772.36 | 7.86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259,724,997.50 | 55,372,675.61 | 315,097,673.11 | 4.53 |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 260,081,636.60 | 33,688,614.64 | 293,770,251.24 | 4.23 | |
合计 | 2,377,409,248.21 | 279,422,181.39 | 2,656,831,429.60 | 38.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874,765,305.37 | 9,833,868.52 | 864,931,436.85 | 608,205,424.38 | 3,944,089.95 | 604,261,334.43 |
合计 | 874,765,305.37 | 9,833,868.52 | 864,931,436.85 | 608,205,424.38 | 3,944,089.95 | 604,261,334.4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 | 5,889,778.57 | |||
合计 | 5,889,778.57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39,035,968.33 | 228,166,856.43 |
合计 | 139,035,968.33 | 228,166,856.43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
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的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应收票据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承兑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因此未计提坏账准备。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14,039,630.50 | 91.04 | 138,292,070.33 | 84.15 |
1至2年 | 9,868,582.22 | 2.86 | 5,484,427.89 | 3.34 |
2至3年 | 14,023,969.51 | 4.07 | 13,648,359.97 | 8.31 |
3年以上 | 7,029,819.91 | 2.04 | 6,911,727.18 | 4.21 |
合计 | 344,962,002.14 | 100.00 | 164,336,585.37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6月末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上海辉电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3,974,610.21 | 1年以内 | 12.75 |
上海东华机电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20,495,575.17 | 1年以内 | 5.94 |
北京智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4,877,282.00 | 1年以内 | 4.31 |
上海泛电机电设备贸易中心 | 13,300,000.00 | 2-3年 | 3.86 |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1,076,694.27 | 1年以内 | 3.21 |
合计 | 103,724,161.65 | 30.0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881,992.06 | |
其他应收款 | 142,372,334.95 | 181,168,588.06 |
合计 | 149,254,327.01 | 181,168,588.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四川西部阳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6,881,992.06 | |
合计 | 6,881,992.06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33,308,798.50 | 172,289,540.41 |
1年以内小计 | 133,308,798.50 | 172,289,540.41 |
1至2年 | 11,206,416.40 | 11,468,780.67 |
2至3年 | 4,885,272.71 | 6,065,086.3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275,809.36 | 1,429,924.28 |
4至5年 | 753,774.26 | 6,626,325.30 |
5年以上 | 89,526,380.43 | 85,426,442.90 |
合计 | 241,956,451.66 | 283,306,099.8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投标保证金 | 26,675,231.06 | 29,359,218.23 |
代垫农网建设贷款及利息 | 45,421,688.18 | 45,421,688.18 |
代垫基建款 | 17,320,847.17 | 15,513,108.65 |
房租租赁保证金 | 14,790,058.04 | |
采购款 | 8,412,479.92 | 8,412,479.92 |
押金、备用金 | 8,834,271.48 | 8,393,583.85 |
往来款 | 119,770,601.00 | 160,481,093.50 |
其他 | 731,274.80 | 15,724,927.56 |
合计 | 241,956,451.65 | 283,306,099.8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02,137,511.83 | 102,137,511.8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553,395.13 | -2,553,395.1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99,584,116.70 | 99,584,116.7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02,137,511.8 | -2,553,395.13 | 99,584,116.70 | |||
合计 | 102,137,511.8 | -2,553,395.13 | 99,584,116.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三亚科控国际供应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03,894,035.60 | 42.94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5,553,201.78 |
小金四姑娘山旅游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5,421,688.18 | 18.77 | 代垫农网建设贷款及利息 | 5年以上 | 45,421,688.18 |
启光东方(北京)房地产租赁经营有限公司 | 11,935,521.00 | 4.93 | 房租租赁保证金 | 1年以内 | 596,776.05 |
四川地方电力培训研究中心 | 8,506,000.00 | 3.52 | 代垫基建款 | 5年以上 | 8,506,000.00 |
安徽挚升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8,412,479.92 | 3.48 | 采购款 | 5年以上 | 8,412,479.92 |
合计 | 178,169,724.70 | 73.64 | / | / | 68,490,145.93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405,376.17 | 1,405,376.17 | 1,405,376.17 | 1,405,376.17 |
合同履约成本 | 477,023,702.31 | 477,023,702.31 | 149,691,126.28 | 149,691,126.28 |
合计 | 478,429,078.48 | 478,429,078.48 | 151,096,502.45 | 151,096,502.45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税费重分类 | 194,923,334.90 | 152,557,760.58 |
合计 | 194,923,334.90 | 152,557,760.58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 306,637,365.19 | 81,151,108.11 | 66,400,000.00 | 321,388,473.30 | |||||||
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 30,453,884.31 | -5,312,663.91 | 25,141,220.4 | ||||||||
小计 | 337,091,249.50 | / | / | 75,838,444.20 | / | / | 66,400,000.00 | / | / | 346,529,693.70 | |
合计 | 337,091,249.50 | / | / | 75,838,444.20 | / | / | 66,400,000.00 | / | / | 346,529,693.70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四川西部阳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2,500,000.00 | 22,500,000.00 | 6,881,992.06 | ||||||||
合计 | 22,500,000.00 | 22,500,000.00 | 6,881,992.06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328,675.55 | 27,328,675.5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47,482.15 | 4,847,482.15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4,847,482.15 | 4,847,482.1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2,176,157.70 | 32,176,157.7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81,760.08 | 1,081,760.0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06,375.99 | 3,306,375.99 | ||
(1)计提或摊销 | 661,079.42 | 661,079.42 | ||
(2)固定资产转入 | 2,645,296.57 | 2,645,296.5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388,136.07 | 4,388,136.0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788,021.63 | 27,788,021.6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246,915.47 | 26,246,915.47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28,751,194.63 | 617,351,387.11 |
固定资产清理 | 553,512.13 | 371,436.91 |
合计 | 829,304,706.76 | 617,722,824.02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8,773,111.66 | 459,350,128.31 | 12,092,640.19 | 817,992,224.06 | 1,428,208,104.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0,991,173.87 | 73,370,741.80 | - | 8,364,309.88 | 262,726,225.55 |
(1)购置 | 1,086,225.27 | 8,364,309.88 | 9,450,535.1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85,838,656.02 | 72,284,516.53 | 258,123,172.5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4)其他 | -4,847,482.15 | -4,847,482.1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3,098,315.63 | - | 4,867,264.11 | 7,965,579.74 |
(1)处置或报废 | 3,098,315.63 | 4,867,264.11 | 7,965,579.74 | ||
4.期末余额 | 319,764,285.53 | 529,622,554.48 | 12,092,640.19 | 821,489,269.83 | 1,682,968,750.0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1,656,466.87 | 266,607,957.02 | 9,139,782.71 | 473,452,510.51 | 810,856,717.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58,671.90 | 30,243,303.73 | 354,652.91 | 19,160,342.59 | 50,916,971.13 |
(1)计提 | 1,158,671.90 | 30,243,303.73 | 354,652.91 | 19,160,342.59 | 50,916,971.1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2,932,231.93 | - | 4,623,900.91 | 7,556,132.84 |
(1)处置或报废 | 2,932,231.93 | 4,623,900.91 | 7,556,132.84 | ||
4.期末余额 | 62,815,138.77 | 293,919,028.82 | 9,494,435.62 | 487,988,952.19 | 854,217,555.4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6,949,146.76 | 235,703,525.66 | 2,598,204.57 | 333,500,317.64 | 828,751,194.63 |
2.期初账面价值 | 77,116,644.79 | 192,742,171.29 | 2,952,857.48 | 344,539,713.55 | 617,351,387.11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2,289,147.20 | 264,026,835.75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2,289,147.20 | 264,026,835.75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川杨家湾水电站 | 243,928,378.61 | 243,928,378.61 | ||||
2023年直属单位承载网(北京)扩容改造项目 | 6,981,448.63 | 6,981,448.63 | ||||
绿色低碳非工业园区能源数字运营项目 | 3,859,365.25 | 3,859,365.25 | 3,859,365.25 | 3,859,365.25 | ||
云网产业园机房改造提升项目 | 2,360,806.68 | 2,360,806.68 | ||||
灾害防治及水情气象综合监测系统 | 1,985,327.45 | 1,985,327.45 | 1,985,327.45 | 1,985,327.45 | ||
2023年直属单位承载网(上海)扩容改造项目 | 1,459,439.68 | 1,459,439.68 | ||||
其他 | 6,444,454.50 | 6,444,454.50 | 3,452,069.45 | 3,452,069.45 | ||
合计 | 12,289,147.20 | 12,289,147.20 | 264,026,835.75 | 264,026,835.7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金川杨家湾水电站 | 243,928,378.61 | 13,927,234.75 | 257,855,613.36 | |||||||||
合计 | 243,928,378.61 | 13,927,234.75 | 257,855,613.36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2,698,039.34 | 7,116,665.92 | 129,814,705.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7,464,987.40 | 117,464,987.4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52,020.58 | 5,352,020.58 | |
4.期末余额 | 234,811,006.16 | 7,116,665.92 | 241,927,672.0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0,396,835.79 | 139,107.28 | 90,535,943.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836,623.70 | 690,758.43 | 28,527,382.13 |
(1)计提 | 27,836,623.70 | 690,758.43 | 28,527,382.13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52,020.58 | 5,352,020.58 | |
(1)处置 | 5,352,020.58 | 5,352,020.58 | |
4.期末余额 | 112,881,438.91 | 829,865.71 | 113,711,304.6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1,929,567.25 | 6,286,800.21 | 128,216,367.46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301,203.55 | 6,977,558.64 | 39,278,762.19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著作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815,841.52 | 76,605,767.55 | 577,334,898.78 | 896,474,472.54 | 1,562,230,980.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00,000.00 | - | 17,464,599.75 | 54,223,150.28 | 72,687,750.03 |
(1)购置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2)内部研发 | 17,464,599.75 | 54,223,150.28 | 71,687,750.0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2,815,841.52 | 76,605,767.55 | 594,799,498.53 | 950,697,622.82 | 1,634,918,730.4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077,874.62 | 52,601,804.15 | 158,076,161.68 | 490,993,053.53 | 705,748,893.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8,811.38 | 4,910,574.84 | 35,247,328.85 | 52,345,122.38 | 92,641,837.45 |
(1)计提 | 138,811.38 | 4,910,574.84 | 35,247,328.85 | 52,345,122.38 | 92,641,837.4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216,686.00 | 57,512,378.99 | 193,323,490.53 | 543,338,175.91 | 798,390,731.4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599,155.52 | 19,093,388.56 | 401,476,008.00 | 407,359,446.91 | 836,527,998.99 |
2.期初账面价值 | 7,737,966.90 | 24,003,963.40 | 419,258,737.10 | 405,481,419.01 | 856,482,086.4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94.27%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房屋装修费 | 2,971,858.61 | 3,278,714.68 | 1,602,876.13 | 4,647,697.16 | |
其他待摊费用 | 951,474.71 | 270,507.58 | 680,967.13 | ||
合计 | 3,923,333.32 | 3,278,714.68 | 1,873,383.71 | 5,328,664.29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27,634,523.65 | 52,557,148.60 | 316,761,476.24 | 50,533,124.78 |
租赁负债 | 54,718,107.48 | 8,207,716.12 | 30,676,934.70 | 5,875,493.30 |
股份支付 | 10,965,890.84 | 1,644,883.63 | 14,900,616.51 | 2,330,957.48 |
预计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递延收益 | 0.00 | 0.00 | 0.00 | 0.00 |
会计摊销年限小于税法年限 | 209,500,223.97 | 31,425,033.60 | 200,673,512.42 | 30,101,026.86 |
合计 | 602,818,745.94 | 93,834,781.95 | 563,012,539.87 | 88,840,602.4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50,719,555.82 | 7,607,933.38 | 39,278,762.19 | 7,054,892.18 |
会计摊销年限大于税法年限 | 316,092,390.77 | 47,413,858.62 | 316,842,578.08 | 47,526,386.72 |
合计 | 366,811,946.59 | 55,021,792.00 | 356,121,340.27 | 54,581,278.9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94,308.83 | 91,340,473.11 | 5,598,305.19 | 83,242,297.2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94,308.83 | 52,527,483.17 | 5,598,305.19 | 48,982,973.71 |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19,003,753.62 | 219,003,753.62 | 其他 | 268,805,624.05 | 268,805,624.05 | 其他 | ||
合计 | 219,003,753.62 | 219,003,753.62 | / | / | 268,805,624.05 | 268,805,624.05 | / | /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合计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566,044,602.58 | 409,660,114.68 |
银行承兑汇票 | 82,021,855.36 | 58,915,375.63 |
合计 | 648,066,457.94 | 468,575,490.31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538,500,947.85 | 5,393,327,240.10 |
1-2年(含2年) | 123,948,280.83 | 211,345,991.45 |
2-3年(含3年) | 102,519,474.31 | 90,798,829.91 |
3年以上 | 120,293,095.70 | 101,652,049.99 |
合计 | 4,885,261,798.69 | 5,797,124,111.4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8,558,128.47 | 尚未到结算期 |
许继德理施尔电气有限公司 | 27,446,667.00 | 尚未到结算期 |
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 13,257,210.00 | 尚未到结算期 |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3,161,958.29 | 尚未到结算期 |
重庆数潼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10,772,668.80 | 尚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113,196,632.56 | / |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产品销售收入款 | 99,740,616.83 | 58,311,847.12 |
预收技术收入款 | 58,479,697.01 | 176,154,295.68 |
合计 | 158,220,313.84 | 234,466,142.8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短期薪酬 | 8,210,490.84 | 212,852,580.63 | 215,467,566.71 | 5,595,504.76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962,367.13 | 35,595,819.40 | 38,131,035.15 | 2,427,151.38 |
辞退福利 | 293,500.00 | 293,5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3,172,857.97 | 248,741,900.03 | 253,892,101.86 | 8,022,656.1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72,445,515.77 | 172,445,515.77 | ||
二、职工福利费 | 4,697,616.32 | 4,697,616.32 | ||
三、社会保险费 | 1,377,923.20 | 14,589,888.68 | 14,615,668.80 | 1,352,143.0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264,359.82 | 14,161,736.61 | 14,185,830.77 | 1,240,265.66 |
工伤保险费 | 46,755.64 | 367,595.79 | 368,433.13 | 45,918.30 |
生育保险费 | 66,807.74 | 60,556.28 | 61,404.90 | 65,959.12 |
四、住房公积金 | 228,146.49 | 16,996,076.16 | 17,000,384.16 | 223,838.49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604,421.15 | 4,123,483.70 | 6,708,381.66 | 4,019,523.1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8,210,490.84 | 212,852,580.63 | 215,467,566.71 | 5,595,504.7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基本养老保险 | 2,065,380.60 | 21,993,404.92 | 22,034,901.48 | 2,023,884.04 |
失业保险费 | 77,034.25 | 717,511.65 | 718,752.43 | 75,793.47 |
企业年金缴费 | 2,819,952.28 | 12,884,902.83 | 15,377,381.24 | 327,473.87 |
合计 | 4,962,367.13 | 35,595,819.40 | 38,131,035.15 | 2,427,151.38 |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00,894,026.19 | 144,683,535.09 |
资源税 | 35,489.76 |
企业所得税 | 16,520,241.12 | 41,009,964.0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6,955.16 | 2,663,052.16 |
房产税 | 0.00 | 381,663.10 |
土地使用税 | 0.00 | 27,030.00 |
个人所得税 | 139,685.82 | 7,737,156.72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140,682.25 | 1,902,180.11 |
其他税费 | 801,118.49 | 1,523,716.69 |
合计 | 118,728,198.79 | 199,928,297.95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93,703,578.92 | 44,883,566.81 |
其他应付款 | 110,122,671.73 | 120,020,287.75 |
合计 | 403,826,250.65 | 164,903,854.56 |
(2).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58,378,812.58 | 9,558,800.47 |
子公司应付原股东股利 | 35,324,766.34 | 35,324,766.34 |
合计 | 293,703,578.92 | 44,883,566.81 |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61,369,125.00 | 65,624,125.00 |
往来款 | 6,037,859.53 | 18,812,562.34 |
押金及保证金 | 2,348,382.63 | 3,955,498.57 |
代收代付款 | 4,728,051.32 | 1,548,656.25 |
党组织工作经费 | 4,438,506.84 | 5,254,808.41 |
社保及公积金 | 708,534.18 | 1,357,189.60 |
工会经费 | 445,358.55 | 0.00 |
其他 | 30,046,853.68 | 23,467,447.58 |
合计 | 110,122,671.73 | 120,020,287.75 |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7,254,295.94 | 13,196,539.46 |
合计 | 27,254,295.94 | 13,196,539.46 |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供应链金融产品 | 203,885,611.89 | 167,215,759.74 |
待转销项税额 | 5,916,051.55 | 15,123,969.62 |
合计 | 209,801,663.44 | 182,339,729.3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44,415,344.99 | 32,798,378.07 |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8,220,845.88 | 2,121,443.37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254,295.94 | 13,196,539.46 |
合计 | 108,940,203.17 | 17,480,395.24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848,601.78 | 1,023,375.04 | 339,313.65 | 2,532,663.17 | 政府补贴 |
合计 | 1,848,601.78 | 1,023,375.04 | 339,313.65 | 2,532,663.1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1-6月新增补助金额 | 1-6月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1-6月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面向典型行业的生产网络IPv6互通及融合技术测试验证平台项目 | 656,370.86 | 184,318.99 | 472,051.87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5G通用网关设备项目 | 329,950.00 | 152,500.00 | 177,45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3年开源社区软件物料清单(SBOM)平台项目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第95批2022年中关村企业专利技术与技术标准项目 | 39,000.00 | 39,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智慧电力交易平台 | 83,280.92 | -23,375.04 | 106,655.96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互联网安全及智慧管理平台项目 | 240,000.00 | 2,494.66 | 237,505.34 | 与资产相关 | ||
岷江中下游江河洪涝灾害智能监控与管理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848,601.78 | 1,000,000.00 | - | 315,938.61 | 2,532,663.17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02,489,044.00 | -460,000.00 | -460,000.00 | 1,202,029,044.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416,102,476.65 | 3,795,000.00 | 1,412,307,476.65 | |
其他资本公积 | 92,238,800.19 | 92,238,800.19 | ||
合计 | 1,508,341,276.84 | 3,795,000.00 | 1,504,546,276.8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65,624,125.00 | 4,255,000.00 | 61,369,125.00 | |
合计 | 65,624,125.00 | 4,255,000.00 | 61,369,125.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92,004,731.04 | 292,004,731.04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合计 | 292,004,731.04 | 292,004,731.0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394,032,388.73 | 2,843,194,285.7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394,032,388.73 | 2,843,194,285.7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2,391,769.04 | 826,580,449.2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5,244,537.45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48,728,012.11 | 240,497,808.8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377,696,145.66 | 3,394,032,388.73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81,689,318.53 | 2,145,100,110.49 | 2,813,153,290.79 | 2,286,862,053.42 |
其他业务 | 125,403.66 | 12,023.38 | 12,446,798.81 | 8,967,082.32 |
合计 | 2,681,814,722.19 | 2,145,112,133.87 | 2,825,600,089.60 | 2,295,829,135.74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金额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业务类型分类 | ||
其中:电力数字化应用业务 | 789,714,231.46 | 639,756,038.01 |
数字化基础设施板块 | 1,399,110,155.76 | 1,160,034,861.62 |
能源创新服务业务 | 98,244,244.36 | 63,048,888.26 |
企业数字化应用业务 | 234,931,279.78 | 163,276,574.19 |
前沿技术创新业务 | 159,689,407.17 | 118,983,748.41 |
其他 | 125,403.66 | 12,023.38 |
合计 | 2,681,814,722.19 | 2,145,112,133.8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东北 | 165,925,716.41 | 130,152,160.79 |
华北 | 940,554,263.67 | 769,440,668.62 |
华东 | 714,880,470.88 | 562,031,585.60 |
华南 | 32,036,223.19 | 26,671,815.52 |
华中 | 236,952,629.34 | 197,367,324.64 |
西北 | 238,504,026.34 | 182,822,797.08 |
西南 | 352,961,392.36 | 276,625,781.62 |
合计 | 2,681,814,722.19 | 2,145,112,133.87 |
按行业分类 | ||
其中:信息通信 | 2,681,689,318.53 | 2,145,100,110.49 |
其他 | 125,403.66 | 12,023.38 |
合计 | 2,681,814,722.19 | 2,145,112,133.87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66,954.06万元,其中:
228,587.90万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138,366.16万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及以后年度确认收入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24,248.21 | 1,305,379.82 |
教育税附加(含地方教育税附加) | 802,936.09 | 932,515.41 |
房产税 | 529,546.22 | 873,002.54 |
土地使用税 | 71,136.05 | 96,557.18 |
水资源税 | 35,489.76 | |
印花税 | 2,376,342.02 | 1,870,742.72 |
其他 | 465,702.18 | 362,666.26 |
合计 | 5,405,400.53 | 5,440,863.93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999,660.31 | 10,756,160.90 |
差旅费 | 5,499,109.14 | 7,190,425.48 |
租赁费 | 1,185,545.44 | 1,059,205.87 |
材料费及修理费 | 6,711.12 | 1,211.17 |
物业管理费 | 466,931.42 | 417,286.00 |
办公费 | 253,965.52 | 756,965.12 |
折旧费 | 2,070,521.71 | 1,376,744.54 |
广告宣传费 | 1,244,067.43 | 1,140,755.73 |
生产用车辆使用费 | 182,953.51 | 71,329.60 |
投标费用 | 26,890,517.42 | 18,970,843.13 |
其他 | 55,523,458.21 | 45,997,400.69 |
合计 | 108,323,441.23 | 87,738,328.23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6,651,222.54 | 54,139,153.96 |
差旅费 | 2,047,689.51 | 3,182,717.84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6,784,736.40 | 7,392,724.37 |
办公费 | 1,763,892.46 | 1,696,640.45 |
租赁费 | 8,986,853.94 | 6,014,499.30 |
折旧费 | 20,027,881.73 | 18,496,977.33 |
修理费 | 262,154.88 | 405,749.0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715,649.66 | 6,347,918.63 |
其他 | 57,332,100.22 | 57,610,864.58 |
合计 | 155,572,181.34 | 155,287,245.53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技术服务费 | 62,603,176.15 | 48,914,559.04 |
职工薪酬 | 46,229,283.40 | 50,526,584.84 |
租赁费 | 1,826,814.07 | 157,400.00 |
差旅费 | 2,209,484.88 | 743,113.52 |
材料款 | 0.00 | 157,699.12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0.00 | 1,869,098.72 |
其他 | 17,308,009.16 | 14,567,978.21 |
合计 | 130,176,767.66 | 116,936,433.45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3,339,998.59 | 5,054,366.02 |
减:利息收入 | 14,863,589.33 | 15,092,430.57 |
其他支出 | 1,749,206.98 | 1,964,611.73 |
合计 | -9,774,383.76 | -8,073,452.82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55,565.05 | 3,410,927.06 |
进项税加计抵减金额 | 835,959.15 | 3,355,077.99 |
软件退税 | 6,331.58 | 492,961.37 |
代扣个税手续费返还 | 329,507.15 | 401,451.33 |
其他项目 | 14,505.78 | 3,398,241.15 |
合计 | 2,241,868.71 | 11,058,658.90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4,993,237.52 | 47,679,538.2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6,881,992.06 | 6,288,584.58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81,875,229.58 | 53,968,122.81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935,355.33 | -28,249,104.2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553,395.12 | 540,969.57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618,039.79 | -27,708,134.67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5,889,778.57 | 5,164,614.78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5,889,778.57 | 5,164,614.78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 | 845,206.68 | |
合计 | 845,206.68 |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756,740.46 | 39,776,920.55 | 756,740.46 |
合计 | 756,740.46 | 39,776,920.55 | 756,740.46 |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29,799.75 | 129,799.75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29,799.75 | 129,799.75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67,500.00 | 267,500.00 | |
其他 | 2,638,441.30 | 1,264,529.85 | 2,638,441.30 |
合计 | 3,035,741.05 | 1,264,529.85 | 3,035,741.05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915,778.95 | 7,076,531.9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061,220.74 | -3,384,974.23 |
合计 | -7,976,999.69 | 3,691,557.6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24,410,746.9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6,102,686.7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3,167,976.6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4,984,835.8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4.1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37,816.6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596,625.83 |
所得税费用 | -7,976,999.69 |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21,414,049.65 | 29,985,239.87 |
代收款项 | 782,240.20 | 1,282,658.02 |
政府补助收入 | 627,318.04 | 685,442.80 |
备用金及其他 | 174,553,789.02 | 47,732,709.28 |
合计 | 197,377,396.91 | 79,686,049.9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经营费用 | 297,553,090.08 | 242,321,714.79 |
保证金、押金及投标费用 | 56,214,783.22 | 66,754,836.00 |
代付款项 | 0.00 | 677,584.00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457,533.62 | 505,442.27 |
其他 | 51,251,279.57 | 45,435,995.33 |
合计 | 405,476,686.49 | 355,695,572.39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 | 12,717,733.35 | 63,047,912.81 |
合计 | 12,717,733.35 | 63,047,912.8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函保证金 | 57,828,594.56 | |
使用权资产支付付租赁费 | 25,340,684.09 | 43,878,569.05 |
股份回购款 | 4,160,458.44 | |
合计 | 87,329,737.09 | 43,878,569.05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
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32,387,746.61 | 249,745,630.3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889,778.57 | -5,164,614.78 |
信用减值损失 | -618,039.79 | 27,708,134.6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0,916,971.13 | 44,977,670.2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8,527,382.13 | 44,038,202.22 |
无形资产摊销 | 92,641,837.45 | 73,017,855.5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873,383.71 | 6,935,920.0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7,530.00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339,998.59 | 5,054,366.0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1,875,229.58 | -53,968,122.8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098,175.88 | -3,384,974.2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544,509.46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7,275,683.69 | -288,812,271.3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21,361,394.06 | -611,530,036.8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72,683,156.17 | -142,771,247.75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7,376,229.18 | -654,153,488.6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121,762,182.86 | 1,456,078,403.1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404,967,703.53 | 2,145,782,908.2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3,205,520.67 | -689,704,505.1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121,762,182.86 | 2,404,967,703.53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121,762,182.86 | 2,404,967,703.5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21,762,182.86 | 2,404,967,703.5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理由 |
货币资金 | 219,003,753.62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诉讼冻结资金及其他 |
合计 | 219,003,753.62 | /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计入本年损益 | |
列报项目 | 金额 | |
租赁负债的利息 | 财务费用 | 2,265,138.13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售后租回交易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5,340,684.0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技术服务费 | 136,276,760.94 | 99,731,541.32 |
职工薪酬 | 90,578,723.26 | 89,998,084.70 |
租赁费 | 15,455,246.96 | 10,241,473.39 |
差旅费 | 3,410,228.60 | 5,252,453.07 |
材料款 | - | 9,992.53 |
其他 | 18,521,109.71 | 9,767,867.86 |
合计 | 264,242,069.47 | 215,001,412.87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54,987,798.25 | 132,730,436.66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109,254,271.22 | 82,270,976.21 |
其他说明: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自主研发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面向重点行业的数字身份平台与企业级一体化办公门户的研究与应用 | 9,314,716.36 | 56,723.59 | 9,371,439.95 | |||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电力应用场景建设 | 8,118,813.08 | - | - | 8,118,813.08 | ||
基于智能识别算法关键技术的自助结算功能在绿色数智供应链应用的研究 | 7,866,550.68 | 10,582.08 | 7,877,132.76 | |||
面向电力业务的AI大模型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 7,575,909.73 | 7,575,909.73 | ||||
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平台研发及通信、安全支撑产品开发与技术研究 | 7,165,583.93 | 7,165,583.93 | ||||
产权管控信息系统设计研发项目 | 7,154,339.63 | - | - | 7,154,339.63 | ||
变电站火灾极早期预警平台 | 7,146,683.24 | - | - | 7,146,683.24 | ||
分布式光伏调控智慧接入系统研发 | 7,106,209.77 | - | - | 7,106,209.77 | ||
基于双内核技术的智能终端工业级硬实时操作系统 | 7,100,849.88 | - | - | 7,100,849.88 | ||
基于“网上国网”共享服务的能力开放平台 | 7,088,935.64 | 3,168.32 | - | 7,092,103.96 | ||
移动外网门户系统-开发平台 | 6,720,188.68 | - | - | 6,720,188.68 | ||
智慧客服支撑系统研发 | 6,342,530.08 | 148,657.54 | 6,491,187.62 | |||
多场景下物联关键技术的深化应用 | 6,302,790.01 | 6,302,790.01 | ||||
全渠道客服业务系统 | 6,205,507.27 | - | - | 6,205,507.27 | ||
新型电力系统下分布式光伏在线监测关键技术研究 | 6,131,374.02 | 6,131,374.02 | ||||
微服务全链路监控平台建设 | 4,169,006.38 | 1,934,844.77 | - | 6,103,851.15 |
基于IPv6的智能调度DNS和网络回溯分析研究 | 6,096,180.87 | 6,096,180.87 | ||||
低代码与i国网生态集成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 5,973,792.47 | 2,860.45 | 5,976,652.92 | |||
基于一云多芯的超融合信创云研发 | 5,775,539.06 | 5,775,539.06 | ||||
MSC中台共享服务公共技术组件研究 | 1,849,012.12 | 3,854,006.07 | - | 5,703,018.19 | ||
智慧后勤移动应用研究 | 5,611,345.59 | 5,611,345.59 | ||||
MSC-BI可视化数据分析应用平台研究 | 862,316.48 | 4,714,597.84 | - | 5,576,914.32 | ||
基于外部认证安全及音视频智能设备应用和大数据画像智能推荐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 5,536,478.89 | 5,536,478.89 | ||||
基于IEC61850协议的自愈型配电自动化终端研发 | 5,089,776.23 | 146,680.70 | 5,236,456.93 | |||
源网荷储高效协同及微电网协同管控技术 | 3,130,788.81 | 2,014,661.40 | - | 5,145,450.21 | ||
基于数字中台的系统运行感知分析与故障预判应用研究 | 5,069,239.91 | 10,582.08 | 5,079,821.99 | |||
授时信号防护装置研发 | 6,681,789.40 | 6,681,789.40 | - | |||
能源互联网数字孪生全景智能系统 | 6,226,403.70 | - | 6,226,403.70 | - | ||
基于人工智能的结构化数据语义检索系统 | 5,121,742.83 | - | 5,121,742.83 | - | ||
基于营销2.0的客户侧智能物联管理应用建设 | 5,054,369.72 | - | 5,054,369.72 | - | ||
统一流程国产数据库适配和引擎重构研究 | 5,474,470.71 | -0.04 | 5,474,470.67 | - | ||
其他研发项目 | 152,985,489.83 | 18,509,312.21 | 96,589,173.91 | 43,128,973.71 | 18,681,995.66 | 206,273,006.58 |
合计 | 338,048,725.00 | 18,825,814.61 | 109,170,036.31 | 71,687,750.03 | 18,681,995.66 | 375,674,830.23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直接 | 间接 | 方式 | |||
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 | 55,049.81 | 安徽省合肥市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48,850.31 | 北京市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四川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 | 37,115.00 | 四川省成都市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127,319.74 | 北京市 |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等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 | 四川省金川县 | 3,000.00 | 四川省金川县 | 水电开发 | 98 | 非同一控制下购买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 | 2.00% | -4,022.43 | 581,291.3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 | 44,373,969.17 | 257,341,644.07 | 301,715,613.24 | 222,651,046.02 | 0.00 | 222,651,046.02 |
子公司名称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 | 42,103,185.72 | 244,626,439.55 | 286,729,625.27 | 197,463,936.47 | 10,000,000.00 | 207,463,936.47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 | 1,163,063.88 | -201,121.58 | -8,233,197.09 | -41,667,479.50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 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403,561,892.23 | 411,381,256.57 |
非流动资产 | 444,169,991.64 | 486,289,933.84 |
资产合计 | 847,731,883.87 | 897,671,190.41 |
流动负债 | 41,051,768.63 | 152,388,531.72 |
非流动负债 | 1,000,000.00 | 1,000,000.00 |
负债合计 | 42,051,768.63 | 153,388,531.72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805,680,115.24 | 744,282,658.6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22,272,046.10 | 297,713,063.48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21,388,473.30 | 297,713,063.48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42,756,792.91 | 235,300,710.97 |
净利润 | 31,078,704.65 | 143,175,972.97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1,078,704.65 | 143,175,972.97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66,400,000.00 | 62,400,000.00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5,141,220.40 | 33,442,625.27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5,312,663.91 | -9,590,850.96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312,663.91 | -9,590,850.96 |
十一、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外收入金额 | |||||||
递延收益 | 1,848,601.78 | 1,023,375.04 | — | 339,313.65 | — | 2,532,663.17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1,848,601.78 | 1,023,375.04 | — | 339,313.65 | — | 2,532,663.17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339,313.65 | 2,198,058.05 |
与收益相关 | 716,251.40 | 1,212,869.01 |
合计 | 1,055,565.05 | 3,410,927.06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一)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外汇风险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利率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同时通过经营积累降低银行贷款余额以进一步降低因市场利率上升带来的财务成本支出的增加,本公司认为面临利率风险敞口并不重大,本公司目前并无利率对冲的政策。
(3)其他价格风险
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2、信用风险
2024年6月30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
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及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金融机构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对预期信永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本公司有着稳定的客户资源,客户支付货款及时,有着稳定的经营现金流来源,同时银行借款作为补充。本公司信守贷款协议,在银行等金融系统有着良好的资信,在资金需求增加时,能及时通过提取银行贷款满足资金需求,在借款到期后能获得贷款行的后续授信支持。公司可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多种渠道来筹集资金。对1年内到期的各项金融负债,本公司加强资金预算,以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到期债务。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2,500,000.00 | 22,500,000.00 | ||
(四)应收款项融资 | 139,035,968.33 | 139,035,968.33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2,500,000.00 | 139,035,968.33 | 161,535,968.33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历史信息估计公允价值,采用的历史信息并非由可观察市场价格支持,本公司需要对历史信息及未来预计进行充分估计,本公司相信,以该办法估计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是合理的,并且亦是于资产负债表日合适的价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的公允价值首先基于重要性判断账面价值能否代表公允价值,如果账面价值不能代表公允价值,则期末公允价值按会计准则规定的合理方法确定。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502,231.02 | 43.84 | 51.7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唯一股东,持有其100%股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代表。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均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对本公司持股7.94%,故国网信息通信产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为51.77%。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情况详见第十节十、1.(1)“企业集团的构成”相关内容。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第十节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230,253,008.34 | / | / | 145,979,938.88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191,128,669.58 | / | / | 330,187,247.96 |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156,098,971.28 | / | / | 263,473,712.98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150,020,113.20 | / | / | 181,162,408.65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125,878,371.46 | / | / | 85,505,143.67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106,359,074.37 | / | / | 85,375,545.31 |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55,854,003.95 | / | / | 72,976,922.90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53,272,220.43 | / | / | 105,253,189.33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41,415,348.87 | / | / | 61,499,165.71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35,418,455.53 | / | / | 71,288,863.72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1,196,960,621.97 | / | / | 798,554,311.9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79,568,219.05 | / |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56,948,889.06 | /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36,548,018.88 | / |
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28,621,751.74 | / |
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12,191,556.59 | /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9,745,809.44 | / |
国网雄安金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9,538,956.84 | / |
国网浙江电力公司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9,175,904.69 | / |
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28,501,665.39 | /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884,165.54 |
上海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819,600.60 |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08.10 | 203.57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8,964,919.03 | 6,275,919.60 |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票据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 4,970,000.00 | 4,58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705,414.60 | 2,749,242.82 | ||
应收票据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 1,052,625.36 | |||
应收票据 |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 337,000.00 | 2,373,009.70 | ||
应收票据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 408,504.33 | |||
应收票据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9,920,093.34 | |||
应收票据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 1,417,494.04 | |||
应收票据 | 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5,200,000.00 | |||
应收账款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765,524,843.93 | 470,721,827.22 | ||
应收账款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568,341,370.54 | 502,373,228.02 | ||
应收账款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523,736,399.64 | 516,204,224.64 | ||
应收账款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 260,081,636.60 | 263,214,161.99 | ||
应收账款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259,724,997.50 | 271,553,797.91 |
应收账款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218,027,944.97 | 337,158,146.95 | ||
应收账款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191,837,655.98 | 256,225,248.90 | ||
应收账款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151,808,001.60 | 220,692,745.87 | ||
应收账款 |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148,249,286.36 | 183,775,787.24 | ||
应收账款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120,354,162.20 | 173,082,972.33 | ||
应收账款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2,204,169,145.14 | 2,939,742,350.74 | ||
预付账款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4,877,282.00 | 285,366.45 | ||
预付账款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 1,240,165.64 | 58,300.00 | ||
预付账款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381,530.00 | 213,700.00 | ||
预付账款 |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180,000.00 | 10,000.00 | ||
预付账款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 13,600.00 | 375,080.60 | ||
预付账款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2,677,796.24 | |||
合同资产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5,255,175.85 | 101,608,623.41 | ||
合同资产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62,280,342.57 | 42,166,747.70 | ||
合同资产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 33,688,614.64 | 29,814,021.98 | ||
合同资产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54,666,602.81 | 27,753,244.92 | ||
合同资产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 43,002,185.24 | 24,850,461.55 | ||
合同资产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 10,965,941.15 | 23,775,434.22 |
合同资产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22,825,372.72 | 19,518,345.16 | ||
合同资产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55,372,675.61 | 16,235,202.54 | ||
合同资产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13,623,218.35 | 14,820,456.43 | ||
合同资产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17,232,803.29 | 13,739,427.93 | ||
合同资产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290,914,241.82 | 241,224,193.86 | ||
其他应收款 | 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 2,219,807.00 | 2,719,807.00 | ||
其他应收款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401,014.68 | 401,014.68 | ||
其他应收款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10,867,477.52 | 13,020,976.36 |
(1).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票据 | 北京国网信通埃森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449,600.00 | 7,968,160.54 |
应付票据 | 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6,600,042.06 | 5,791,320.00 |
应付票据 | 国网思极网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2,180,510.00 | 4,182,000.00 |
应付票据 | 厦门亿力吉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190,236.94 | 2,989,192.60 |
应付票据 | 河南九域腾龙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1,978,400.00 | 2,449,575.00 |
应付票据 | 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16,400.00 | 1,623,332.50 |
应付票据 | 上海欣能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275,780.00 | 1,502,200.00 |
应付票据 | 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5,942,105.00 | 5,791,320.00 |
应付票据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9,765,472.40 | 4,561,592.00 |
应付票据合计 | 30,498,546.40 | 36,858,692.64 | |
应付账款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58,048,269.87 | 44,890,451.26 |
应付账款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6,352,550.46 | 51,437,081.54 |
应付账款 | 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 46,062,411.00 | |
应付账款 |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40,238,694.70 | |
应付账款 | 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 37,299,125.00 | 19,696,350.00 |
应付账款 |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57,048,789.00 | |
应付账款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37,342,274.05 | 104,385,752.75 |
应付账款合计 | 275,343,325.08 | 277,458,424.55 | |
合同负债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307,154.79 | 9,482,088.65 |
合同负债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5,247,059.66 | 5,331,359.74 |
合同负债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1,892,895.15 | 4,964,048.26 |
合同负债 |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2,703,341.55 | 3,711,501.93 |
合同负债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2,015,098.61 | 2,282,942.59 |
合同负债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1,883,635.92 | 2,193,635.92 |
合同负债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4,103,431.54 | 2,128,567.35 |
合同负债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 2,238,383.39 | 1,996,864.27 |
合同负债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38,644,429.18 | 36,539,766.63 |
合同负债合计 | 69,035,429.79 | 68,630,775.34 | |
其他应付款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2,985,781.69 | 10,397,767.82 |
其他应付款 | 国网四川岷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 1,425,737.71 | 1,425,737.71 |
其他应付款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225,814.00 | 2,708,479.83 |
其他应付款合计 | 14,637,333.40 | 14,531,985.36 |
(2).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 460,000.00 | 4,255,000.00 | ||
合计 | 460,000.00 | 4,255,000.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日市价-授予价)*股数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市价、授予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4,900,616.51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原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材料公司”,注销前受本公司控制)与成都瑞文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电子材料公司2.44%的股权,以下简称“瑞文电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江河之间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于2007年12月7日作出了(2007)川民终字第34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江河应返还电子材料公司9,270,201.35元,
瑞文电子公司对江河的债务向电子材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电子材料公司于2008年2月25日向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08年12月8日,电子材料公司已经收回欠款770,201.35元,江河尚欠电子材料公司850.00万元。在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电子材料公司与江河、瑞文电子公司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江河对电子材料公司的债务改为分期分次偿还。2017年3月17日,电子材料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注销该公司。2017年7月6日,本公司、电子材料公司、江河及瑞文电子公司签订《债权转移协议》,约定电子材料公司将其对江河及瑞文电子公司拥有的债权、利息及为债权设定的抵押和担保权益全部转移给本公司,本公司取代电子材料公司而成为对江河及瑞文电子公司的新的债权人。
截止报告期末,电子材料公司及本公司累计收回款项440.00万元,尚余债权410.00万元。
2.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系列案
2019年8月20日凌晨3时许,汶川县下庄村茶园沟沟口开始诱发山洪泥石流现象,随着降水持续,洪流在茶园沟中下游段侵蚀加剧,两岸临沟松散堆积体出现多处大范围溜滑垮塌,形成泥石流。泥石流龙头达到下游拦挡坝部位将拦挡坝损毁,形成溃坝型泥石流。出沟泥石流物质在沟口迅速堆积形成堰塞体堵塞主河道杂谷脑海河,导致杂谷脑上游水位抬高,造成回水淹没的次生灾害。因损害发生时,下庄电站属于原岷江水电资产,故下庄茶园沟村民将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四川岷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分公司及上市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损失进行赔偿。下庄系列案中,因泥石流灾害致损引发的上游案件53件,下游案件7件(上、下游经法院合并后为10案),另有1案为灾后致损案。上市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向法院申请重新对泥石流与下庄电站的因果关系等事项进行司法鉴定。2022年,收到四川川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认为,泥石流携带大量泥沙及卵石冲入杂谷脑河,形成堰塞体,瞬间堵塞河道,堆积塞体高度已超过下庄电站闸门排架高度,使上游来水无法宣泄,进而抬高上游水位,造成上游淹没灾害,因此,下庄电站应对上游损失承担30%责任。2022年12月31日,对上、下游10案可能发生的赔偿金额确认预计负债1,933,857.34元。
2023年3月6日,公司收到下游案件裁判文书,公司无相关赔付责任。
2023年5月4日,上游案件全部完结,公司共赔付1,664,037.74元。
2023年4月23日,公司收到灾后致损案一审判决书,判决公司承担512,000元。公司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二审中未下判。
2023年7月11日,新发上游案件11案,标的共1,250,460元。2023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承担126,729元。
3.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系列案
(1)2007年,汇源公司将其所持杨家湾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汇源公司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受杨家湾公司委托,继续对杨家湾水电站工程进行工程建设管理。另外,公司、杨家湾公司与汇源公司签订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汇源公司受杨家湾公司之托对杨家湾水电站进行管理,管理范围为:完成电站初步设计全部内容,总投资控制在12,500.00万元内,利益风险为超出部分由汇源公司承担,节约部分归汇源公司所有。2009年4月2日,杨家湾公司与汇源公司、汇源集团、公司四方又签订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约定该工程竣工日期为2009年5月7日,汇源集团对汇源公司履行协议的赔偿和违约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汇源公司不按协议履行,对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不到位,致使电站引水隧洞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并在工程逾期两年多时间里,被告拒不整改,使杨家湾水电站长期不能投产运行,造成杨家湾公司巨大经济损失。
为此,杨家湾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如下诉讼请求:a请求依法判令汇源公司赔偿杨家湾公司因杨家湾水电站工程质量不合格缺陷处理费用人民币(下同)5,240.25万元;b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公司向杨家湾公司支付工程质量不合格违约金524.025万元;c请求依法判令汇源公司向杨家湾公司支付从2009年5月8日起至电站试运行成功之日止的电站逾期试运行成功损失赔偿款,按电站每逾期1天支付5万元赔偿款计算,应从2009年5月8日起计算至电站试运行成功之日止,现暂计至起诉日2012年4月16日,共1074天,赔偿款为5,370万元;d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公司按约定支付杨家湾公司应收款68,099.42元;e请求依法判令汇
源集团对上述a、b、c、d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支付责任;f请求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2012年5月14日,杨家湾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2)川民初字第1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杨家湾公司诉汇源集团、汇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被受理。
2018年9月1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作一审判决,判决如下:a汇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杨家湾公司支付实际发生的水电站修复费用26,841,979.99元;b汇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杨家湾公司支付交付质量不合格水电站的违约金2,684,197.999元;c汇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杨家湾公司支付水电站逾期发电损失3600万元;d汇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杨家湾公司支付遗留欠款68,099.42元及资金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68,099.42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从2013年3月19日计算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e汇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杨家湾公司支付诉讼保全担保费60万元;f汇源集团对本判决确定的汇源公司的前述五项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汇源集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汇源公司追偿;g驳回杨家湾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汇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遂提起上诉。2019年12月31日杨家湾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938号,对此案终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汇源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4日做出(2020)最高法民申22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汇源公司再审申请。
2024年1月23日,杨家湾公司收到执行回款23,201,569.65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收到执行回款26,599,776.27元。
(2)在引水隧洞质量问题诉讼期间,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杨家湾公司先行垫资完成了杨家湾水电站引水隧洞质量整改,于2017年12月正式投运。但因汇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杨家湾水电站建设管理义务,杨家湾水电站又于2018年1月10日发生压力管道竖井及下平段洞埋部分漏水,造成电站压力管道、厂房、机组、电气设备等设备设施受损已暂停运行。
为此,杨家湾公司于2018年6月向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其提起诉讼,提出如下诉讼请求:a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公司赔偿原告杨家湾公司因杨家湾水电站压力管道漏水及因漏水事故导致的工程修复费用3542.54万元;b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能源赔偿原告金川水电自2018年1月10日起至杨家湾水电站2018年1月10日漏水事故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并试运行成功之日止的杨家湾水电站发电损失,按每一天支付5.19万元(5324万元除以2018.1.10-2020.10.31期间共计1025天,每天约等于5.19万元)赔偿款计算,暂计算至2020年2月10日(共计761天)为3949.59万元;c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能源向原告金川水电支付上述1、2项之和10%的违约金,暂计算至2020年2月10日为749.21万元[(3542.54万元+3949.59万元)*10%];d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能源赔偿原告金川水电诉讼财产保全产生的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费用5万元;e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能源赔偿原告金川水电因杨家湾水电站漏水事故检测费用249.8617万元、本案漏水事故鉴定费用402.48万元;f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汇源能源和汇源集团承担;g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集团对上述a、b、c、d、e、f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2018年7月,子公司杨家湾公司收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川32民初5号受理通知书,于2021年6月17日收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川32民初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情况如下:(一)判决汇源公司向杨家湾公司支付水电站修复费用35,425,400.00元;(二)判决汇源公司向杨家湾公司水电站逾期发电损失22,500,000.00元;(三)判决汇源公司向杨家湾公司支付交付质量不合格水电站的违约金3,542,540.00元;(四)判决汇源公司向杨家湾公司支付检测费2,498,617.00元;(六)判决汇源集团对本判决确定的汇源公司的前述五项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汇源集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汇源公司追偿;(七)驳回杨家湾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486,735.00元,鉴定费用4,024,800.00元,保全费5,000.00元,共计4,516,535.00元,由杨家湾公司负担1,129,135.00元,汇源公司、汇源集团共同负担3,387,400.00元。
汇源公司、汇源集团提起上诉,二审于2021年9月9日立案,于2022年5月19日下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汇源公司、汇源集团申请再审,2023年3月2日收到案件二的再审裁定,裁定驳回汇源公司再审申请。
4.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格蒂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2023年12月13日,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到银行通知账户被冻结30,590,000元,其中广发银行22,590,000元,工商银行8,000,000元,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银行通知账户被冻结52380000元,均在工商银行,两笔累计82,970,000元。经查,系上海格蒂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昌平人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由昌平法院执行处冻结公司30,590,000元;上海格蒂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经由商事仲裁途径提出仲裁保全,转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处执行冻结公司52,380,000元。2024年,双方已在诉前调解阶段达成和解,上海格蒂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已撤回起诉。
5.北京科大中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诉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本案是北京科大中冶针对安徽网上国网推广运营项目,向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共提起三起诉讼,海淀法院2起,昌平法院1起,诉讼总金额共2,777.2万元。其中,2019年网上国网推广运营项目诉讼金额为1,015.85万元,2023网上国网推广运营项目年诉讼金额为223.3万元,此两案尚未开庭;2022年网上国网推广运营项目诉讼金额为1,538.05万元,已于2024年6月4日开庭一次,因原告证据不充分,法院给予了1个月证据补充及两被告答辩意见书面材料准备时间,目前中电普华已完成证据材料、答辩意见等文书提交,接下来需等待法院通知下一次开庭时间。
6.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与航天云网数据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广西博白县义务教育均衡设备采购项目A分标项目,继远软件与航天云网数据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下称航天云网)签订《博白县义务教育均衡设备采购项目A分标项目合同书》(下称《合同书》),约定航天云网向继远软件采购图书、多媒体、电脑及配套设备,合同金额壹亿零伍佰肆拾柒万零拾元整(¥105,470,010.00元),约定交货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前,合同款项分三年支付,第一年(2021年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第二年(2022年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第三年(2023年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2020年12月,继远软件已完成货物交付,但航天云网未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继远软件多次催要未果,于2023年2月向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1.请求被告支付原告货款93,470,010.00元(玖仟叁佰肆拾柒万零壹拾元整),违约金1,362,457.70元(暂算至2023年2月15日,顺延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2023年5月17日,合肥高新法院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2023年12月7日,合肥高新法院进行开庭审理。2023年12月29日,收到本案一审判决书,判决要点如下:1、法院确认案涉项目的验收日期为2021年9月5日。2、验收合格满一年为航天云网付款的先决条件。3、除第一期合同款外,第二期、第三期合同款均未到支付期限,针对第一期合同款,现航天云网已支付13,000,000元,还应支付继远软件18,641,003元。2024年1月15日,继远软件向合肥高新法院提交《民事上诉书》,2024年1月18日,经与合肥高新法院沟通了解,对方也已上诉,本案进入二审上诉进程。
2024年3月21日,本案二审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4年4月30日,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结果告知书》(2024)皖01执保26号,法院裁定保全航天云网数据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9247.001万元并冻结其银行账户。
2024年5月,二审法院出具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航天云网已向继远软件回款合计1,450万元,最新一笔回款为2024年6月3日。
7.上海碧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
2022年10月26日,继远软件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上海碧勤认为:继远软件与上海碧勤签订的服务合同,双方履行完毕。但根据继远软件2017年6月29日、2017年9月22日出具的《货物签验收单》,显示187套、267套UG905套装验收合格,但继远软件未支付对应货款,属不当得利,应支付货款及利息合计1,833,638元。2022年11月2日,法院组织诉前调解,2024年2月20日,法院进行开庭审理。
2024年3月,继远软件收到《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皖0191民初10433号,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信产继远软件是否多收取两批货物,造成了上海碧勤货款及利润等损失。上海碧勤所举证据不足以证明继远软件不当收取了案涉两批产品,故对上海碧勤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上海碧勤的诉讼请求。
上海碧勤不服一审判决,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6月19日、7月2日法院组织开庭,目前,未收到二审判决。
8.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2021)沪0115民初104646号】和《民事起诉状》,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联发”)诉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上海泛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泛观”)及中电飞华合同纠纷案。
2017年12月29日,外联发与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27号仓库租赁合同”),分别约定房租承租、建设施工及建设押金等事项。同日,上海泛观、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外联发签订《房屋租赁三方协议》,上海泛观承诺代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支付27号仓库租赁合同的租金和押金等相关款项,并承担连带责任。后三方就房屋承租事项签订两份《补充协议》,对相应承租房租的租赁期、改建期和支付租金、首期租金的支付期限等事项进行约定。外联发认为由于改建免租期限届满,上海泛观与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应支付租金,但二者均未支付。为此,外联发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收到传票和诉讼状如下:
A.原告: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一: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被告二:上海泛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三: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B.《民事诉讼状》中的诉讼请求:a.判令自起诉之日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向原告返还27号仓库;b.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租金人民币5,078,782.22元(自2021年4月1日起暂计至2021年9月30日);c.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支付租金之违约金,自被告违约之日起,每日违约金为逾期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三,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全部租金与违约金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9月30日为人民币225,497.93元;d.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合同解除之违约金,金额相当于剩余租赁期限租金金额的15%及押金之和;e.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至被告迁出返还27号仓库之日的房屋使用费,日使用费相当于《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日租金的2倍,即人民币55,657.88元;f.判令被告二对第一、二、三、四、五项诉请承担连带责任;g.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一在本案中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h.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方共同承担。
2022年11月9日,中电飞华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收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沪0115民初104646号】民事判决书,外联发诉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上海泛观及中电飞华合同纠纷一案已一审判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1.确认原告外联发与被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1年12月13日解除;2.被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15号1号楼返还原告外联发;3.被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外联发租金5,425,027元(原告外联发处的押金5,125,376.55元可抵扣该项租金);4.被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外联发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中计算至2021年9月20日为57,977.33元,并以5,425,027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点五的标准,自2021年9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租金之日止);5.被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外联发房屋使用费(按照每日30,611.83元的标准,自2021年12月14日起计算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6.被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外联发解约违约金2,539,391.11元;7.被告上海泛观对被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的上述第3项、第4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8.被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对上述第3项至第6项付款义务不足以承担的,由被告中电飞华承担;9.驳回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8,761元,由原告外联发负担205,201元,被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负担113,56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负担。
2022年11月21日,中电飞华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因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28日作出的(2021)沪0115民初104646号民事判决,提起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1.请
求撤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沪0115民初10464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一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根据一审判决书要求的赔偿金额确认预计负债15,001,372.92元。二审已于2023年3月3日开庭,2023年3月21日中电飞华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收到(2023)沪01民终25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3,031元,由上诉人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负担。2024年2月19日,完成案涉房屋返还,并于2月26日向外联发支付期间房屋使用费9948844.75元。2024年2月27日收到外联发出具的房屋使用费发票,2024年2月28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结案通知书》,执行终结。
9.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诉泛观案
2023年5月16日,上海分公司向法院起诉上海泛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观公司),并于2023年10月16日追加浙江天勤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勤公司)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如下:一是判令原告与被告上海泛观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3年8月25日(起诉状副本送达之日)解除;二是判令被告上海泛观公司与浙江天勤公司共同向原告返还位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15号的27#仓库;三是判令被告上海泛观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租金17,562,871.82元(租赁押金5,125,376.55元已抵扣租金);四是判令被告上海泛观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21年5月21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576,270.11元;并以17,562,871.82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点五的标准,自2023年8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租金之日止;五是判令被告上海泛观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23年8月26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止的房屋使用费2,938,735.68元,并以每日30,611.83元的标准,自2023年11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六是判令被告上海泛观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21年12月14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实际损失1,699,879.8元;七是判令被告上海泛观公司向原告支付解约违约金2,539,391.11元;八是判令被告上海泛观公司和浙江天勤公司承担诉讼费。该案分别于2023年9月12日、10月16日、11月29日、2024年1月15日进行四次开庭。2024年3月13日,收到法院发送的泛观反诉状及证明材料。
2024年4月1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达一审《民事判决书》,一是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与泛观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3年8月解除,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返还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15号的27#仓库;二是支付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的租金17,562,871.82元、2021年5月21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576,270.11元,2021年12月14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的实际损失1,699,879.8元,解约违约金2,539,391.11元,及自2023年8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租金之日止,以17,562,871.82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点五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以每日30,611.83元的标准支付自2023年8月26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三是支付案件受理费163,646.02元。
2024年5月23日,法院通知该案一审判决生效。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已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10.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3年12月25日,中电飞华本部及上海分公司账户被上海长宁区法院冻结,经与法院沟通,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法院诉讼材料。本案原告为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德公司”),被告为中电飞华及上海分公司。浩德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飞华及上海分公司返还设备款2,400万元,支付违约金800万元,以及利息损失、律师费等,上述共计3,504.976164万元(暂计至2023年12月7日)。2024年6月24日进行开庭审理。
11.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与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3年12月25日,中电飞华公司账户被上海长宁区法院冻结,经与法院沟通,于2024年1月3日收到法院诉讼材料。本案原告为浩德公司,被告为中电飞华。浩德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飞华返还设备款1,400万元,支付违约金280万元,以及利息损失、律师费等,上述共计1,855.89万元(暂计至2023年12月7日)。
12.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东华机电案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分公司”)与上海东华机电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机电”)于2020年11月签订《设备买卖及伴随安装集成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首期价款,经多方催促,东华机电始终未供货。2024年,上海分公司向上海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a请求判令原、被告签订的《设备买卖及伴随安装集成服务合同》解除。b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预付款。c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d请求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法院通知2024年7月4日进行证据交换。
13.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诉泛电案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飞华”)与上海泛电机电设备贸易中心(以下简称“泛电”)于2020年12月签订《设备买卖及伴随安装集成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签订后,中电飞华依约支付了首期价款。2021年6月,由于项目需求变更,双方就原合同签订了《合同补充协议》,核减部分设备,变更合同总价款,确认首期价款中电飞华已支付,剩余验收款待项目验收后支付,约定补充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供货。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后,中电飞华根据合同约定及项目进度多方催促供货,但泛电始终未按约定供货。2024年,中电飞华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a请求判令原合同及补充协议解除。b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预付款。c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d请求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24年6月25日,进行庭前谈话。
14.成都市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国网四川岷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2022年8月,公司收到都江堰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该案系2015年11月24日,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以下简称岷江水电公司)与成都市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珉电科技公司)签订《110KV黄磷厂变电站土地租赁协议》,约定岷江水电公司承租珉电科技公司土地12亩,用以黄磷厂变电站和线路通道建设,租赁期限自2013年10月22日起至2033年10月22日,2015年前的租金为140.4万元,2015年起及之后的租金为每年35.1万元。2019年,岷江水电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发生业务调整。期间,岷江水电公司、珉电科技公司及国网四川岷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岷江供电公司)三方签订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约定岷江水电公司将《110kV黄磷厂变电站土地租赁协议》的全部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了岷江供电公司。2022年8月,珉电科技公司以公司未付租金为由,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租金702,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022年9月21日,珉电科技公司当庭追加岷江供电公司为本案被告。2022年12月19日,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对公司的诉请请求,岷江供电公司向珉电科技公司支付租金及利息。珉电科技公司与岷江供电公司提起上诉。2023年11月13日,收到二审民事裁定书,裁定发回重审。2024年7月4日,收到发回重审一审判决书,判决驳回对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不承担责任。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36,748,533.00 | 46,056,551.38 |
1年以内小计 | 36,748,533.00 | 46,056,551.38 |
1至2年 | 13,014,144.00 | 14,835,144.00 |
2至3年 | 2,420,900.00 | 2,420,9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940,771.52 | 940,771.52 |
合计 | 53,124,348.52 | 64,253,366.9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124,348.52 | 100.00 | 942,521.17 | 1.77 | 52,181,827.35 | 64,253,366.90 | 100 | 942,521.17 | 1.47 | 63,310,845.73 |
其中: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52,148,584.00 | 98.16 | 52,148,584.00 | 63,277,602.38 | 98.48 | 63,277,602.38 | ||||
应收其他单位款项 | 975,764.52 | 1.84 | 942,521.17 | 96.57 | 33,243.35 | 975,764.52 | 1.52 | 942,521.17 | 96.59 | 33,243.35 |
合计 | 53,124,348.52 | / | 942,521.17 | / | 52,181,827.35 | 64,253,366.90 | / | 942,521.17 | / | 63,310,845.7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单位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4,993.00 | 1,749.65 | 5 |
5年以上 | 940,771.52 | 940,771.52 | 100 |
合计 | 975,764.52 | 942,521.1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942,521.17 | 942,521.17 | ||||
合计 | 942,521.17 | 942,521.1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7,243,800.00 | 13.88 | |||
国网思极位置服务有限公司 | 3,105,912.00 | 5.95 | |||
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348,600.00 | 8.33 |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5,184,170.00 | 29.10 |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3,200,000.00 | 6.13 | |||
合计 | 33,082,482.00 | 63.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881,992.06 | 31,002,274.97 |
其他应收款 | 688,432,608.35 | 803,756,995.31 |
合计 | 695,314,600.41 | 834,759,270.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四川西部阳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6,881,992.06 | |
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 | 31,002,274.97 | |
合计 | 6,881,992.06 | 31,002,274.97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565,318,072.87 | 680,821,765.52 |
1年以内小计 | 565,318,072.87 | 680,821,765.52 |
1至2年 | 3,311,755.17 | 3,145,394.48 |
2至3年 | 5,848,651.29 | 5,848,651.2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000,000.00 | 3,000,000.00 |
4至5年 | 130,783.55 | 130,783.55 |
5年以上 | 185,077,741.34 | 185,077,741.34 |
合计 | 762,687,004.22 | 878,024,336.18 |
(2).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 | 686,634,980.26 | 803,214,111.78 |
代垫农网建设贷款及利息 | 45,421,688.18 | 45,421,688.18 |
代垫基建款 | 17,320,847.17 | 15,513,108.65 |
押金、备用金 | 1,356,651.29 | 336,299.25 |
其他 | 11,952,837.32 | 13,539,128.32 |
合计 | 762,687,004.22 | 878,024,336.18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8,845,652.69 | 45,421,688.18 | 74,267,340.87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2,945.00 | -12,945.0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28,832,707.69 | 45,421,688.18 | 74,254,395.8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4,267,340.87 | -12,945.00 | 74,254,395.87 |
合计 | 74,267,340.87 | -12,945.00 | 74,254,395.8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 | 265,000,000.00 | 34.75 | 委托贷款 | 1年以内 | |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 | 230,000,000.00 | 30.16 | 委托贷款 | 1年以内 | |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 | 191,634,980.25 | 25.13 | 委托贷款 | 1-5年以上 | |
小金四姑娘山旅游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5,421,688.18 | 5.96 | 代垫农网建设工程款 | 5年以上 | 45,421,688.18 |
四川地方电力培训研究中心 | 8,506,000.00 | 1.12 | 前期工程款 | 5年以上 | 8,506,000.00 |
合计 | 740,562,668.43 | 97.10 | / | / | 53,927,688.18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706,591,092.80 | 3,706,591,092.80 | 3,706,591,092.80 | 3,706,591,092.8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21,388,473.30 | 321,388,473.30 | 306,637,365.19 | 306,637,365.19 | ||
合计 | 4,027,979,566.10 | 4,027,979,566.10 | 4,013,228,457.99 | 4,013,228,457.99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 | 29,400,000.00 | 29,400,000.00 | ||||
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 | 693,240,901.36 | 693,240,901.36 | ||||
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15,406,699.20 | 615,406,699.20 | ||||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 | 1,028,069,038.09 | 1,028,069,038.09 | ||||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340,474,454.15 | 1,340,474,454.15 | ||||
合计 | 3,706,591,092.80 | 3,706,591,092.8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四川福堂水电 | 306,637,365.19 | 81,151,108.11 | 66,400,000.00 | 321,388,473.30 |
有限公司 | |||||||||||
小计 | 306,637,365.19 | 81,151,108.11 | 66,400,000.00 | 321,388,473.30 | |||||||
合计 | 306,637,365.19 | 81,151,108.11 | 66,400,000.00 | 321,388,473.30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64,630.64 | 2,038,731.81 | 31,381,633.79 | 30,585,850.35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1,964,630.64 | 2,038,731.81 | 31,381,633.79 | 30,585,850.35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数字基础平台 | 693,396.23 | 612,915.78 | 6,778,820.75 | 6,286,469.34 |
能源创新服务业务 | 1,271,234.41 | 1,425,816.03 | 24,602,813.04 | 24,299,381.01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华北 | 693,396.23 | 612,915.78 | 6,778,820.75 | 6,286,469.34 |
西南 | 1,271,234.41 | 1,425,816.03 | 24,602,813.04 | 24,299,381.01 |
行业分类 | ||||
信息通信 | 1,964,630.64 | 2,038,731.81 | 31,381,633.79 | 30,585,850.35 |
合计 | 1,964,630.64 | 2,038,731.81 | 31,381,633.79 | 30,585,850.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719.25万元,其中:
2,719.25万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10,203,225.05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1,151,108.11 | 57,270,389.1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6,881,992.06 | 6,288,584.58 |
其他 | 8,029,698.85 | 7,674,835.01 |
合计 | 96,062,799.02 | 281,437,033.83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9,799.7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06,029.9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845,206.68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49,200.8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5,977.9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489.02 | |
合计 | 436,258.1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 | 0.19 | 0.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 | 0.19 | 0.1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奔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