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赵书钦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波导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波导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1-9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