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8元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8/24 | - | 2021/8/25 | 2021/8/25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8/24 | - | 2021/8/25 | 2021/8/25 |
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有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2元。
(4)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如对本次权益分派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联系电话:025-52262530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