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1-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认购资管计划
的关联交易议公告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将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及公募基金、资管计划。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文化”)拟认购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期货”)发售的弘业智选增强2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含)。本次认购资管计划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理财额度内,因弘业期货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弘业期货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亦直接持有其16.31%的股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弘业期货为香港联交所H股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弘业期货”,股票代码03678。
公司名称 |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91320000100022362N |
住所 | 南京市中华路50号 |
法定代表人 | 周剑秋 |
注册资本 | 907,000,000元 |
实收资本 | 907,000,000元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期限 | 1995年7月31日至长期 |
股份类别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额 (股) | 持股比例 (%) |
非上市 内资股 |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75,456,777 | 30.37 |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 147,900,000 | 16.31 | |
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 | 143,548,000 | 15.83 |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3,930,134 | 7.05 | |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9,276,631 | 1.02 | |
江苏弘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8,903,113 | 0.98 | |
江苏弘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8,285,345 | 0.91 | |
H股 | 公众股东 | 249,700,000 | 27.53 |
合计 | 907,000,000 | 100.00 |
产品名称 | 弘业智选增强2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管理机构 |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经理 | 张翀 |
投资规模 | 不低于1000万 | |
产品性质 | 混合类,风险等级R4,客户为合格投资者且投资不低于40万。 | |
产品期限 | 开放式,3年期定开,本计划成立之日起6个月为封闭建仓期,建仓期结束后每周最多开放3次计划份额的参与,每周最多开放1次计划份额的退出。 | |
预警止损 | 止损0.90,预警0.95 | |
投资范围 | 1.现金类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同业存款、活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和银行协议存款等各类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同业存单、债券逆回购等; 2.权益类资产:股票(包括融资融券、大宗交易、定增发行、网上和网下新股申购等)、权益类公募基金、混合类公募基金。 | |
投资策略 | 1.股票大宗套利:参与股票大宗交易,通过融券锁定收益; 2.满足网下申购新股条件时,叠加网下打新策略; 3.现金管理 | |
风险控制 | 1.本计划存续期内,计划总资产不得超过计划净资产的200%; 2.本计划不得投向未经金融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托管的基金; 3.本计划不得投资合伙企业份额; 4.本计划持有的单只上市公司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 5.本计划持有的单只上市公司股票,以市值计算,不得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25%; 6.本计划不得投资ST、*ST、S、SST、S*ST类股票; 7.本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本计划资产净值的25%,管理人的全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的25%。 | |
产品费率 | 托管费率 | 0.02% |
管理费率 | 0.50%/年 | |
投资顾问费 | 0%/年 | |
业绩报酬 | 业绩报酬由管理人全额提取,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年化6%: 1.年化收益≤6%,不计提业绩报酬; 2. 6%<年化收益,计提全部收益的20%与超出6%以上收益的孰低值作为业绩报酬。 业绩报酬计提时点:份额退出、分红、产品终止 |
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姜琳先生、罗凌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期货”)的资管计划,为弘业期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发售的产品,符合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均可购买,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重视相关风险,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谨慎投资,慎重决策。严格执行公司投资制度及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公司与弘业期货未发生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