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南京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及有关事项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14点00分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姜琳先生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代表资格审查结果
三、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序号 | 议案 |
1 | 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
2 | 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
3 |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4 |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 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 |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8 |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
9 | 关于选举马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五、独立董事做《2019年度述职报告》
六、股东发言与提问
七、议案表决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董事在会议记录及决议上签字
十一、会议结束
目 录
议案1: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 4
议案2: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 7
议案3: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9
议案4: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0
议案5: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15
议案6: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6
议案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7议案8:关于公司向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 22
议案9:关于选举马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7
议案1:
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十三五规划”,对公司2019年度各重大事项审慎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97亿元,同比下降4.66%;实现归母净利润3536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报告期详细经营情况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科学审慎决策
2019年,公司董事会切实发挥自身议事决策功能,共召开董事会12次,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修订公司管理制度、高管变更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决策。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有关议案,会后持续监督决议落实情况,促进相关程序合规、披露透明,并强化贯彻落实力度,使公司战略得以推进。
(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与专门委员会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开展工作,积极发挥专家作用及决策支持功能,建言献策,为董事会专业化、科学化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召集人职责
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召集人职责,共召集股东大会6次,提交审议有关议案18项,所提交事项均审议通过。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各项决议,督促关联交易、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合法合规落实,董事会确保公司经营管理体现股东意志,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
(四)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董事会认真落实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完成4份定期报告及72份临时公告的编制与披露。强化信息披露质量控制,确保披露内容、数据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对重大事项持续跟踪及时披露进展情况,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获取公司相关信息的权利,努力打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
三、2020年主要工作重点
董事会将一如既往的勤勉履职,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实现公司主业发展和市值提升。2020年,董事会将围绕公司“十三五”规划,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董事会将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制度与机制建设,使公司运作继续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督促公司严格依法依规落实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强化公司内部管控和风险防范;加强信息披露管理,高质量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披露工作,扎实做好各项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效率及质量;提高公司各项战略决策的运作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
(二)持续推动公司转型升级,提高经营效益
公司董事会持续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一是继续围绕公司主业做专做精,推动贸易主业稳中有增、稳中向好发展。二是加大公司改革创新力度,推动子公司混改,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三是继续研究论证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三)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做到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加强与投资者、监管部门、交易所及其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维护好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5月28日
议案2:
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一、 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共计召开8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并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的定期报告、重大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监事会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认真行使职权,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及定期报告的意见
2019年度,公司以重要性为基础,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情况,未发现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审查,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的条件公正,价格公平,手续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好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进一步督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勤勉尽责,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承担监督责任,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0年5月28日
议案3: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5月28日
议案4: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项 目 | 2019年 | 2018年 | 增减(率/额) |
营业收入 | 429,702.84 | 450,699.10 | -4.66% |
其中:进出口业务收入 | 255,963.89 | 280,425.16 | -8.72% |
营业利润 | 4,168.61 | -6,906.03 | 不适用 |
利润总额 | 5,623.61 | -7,693.70 | 不适用 |
净利润 | 919.36 | -6,083.52 | 不适用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36.55 | -7,017.38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433 | -0.2844 | 不适用 |
每股净资产(元) | 6.8609 | 5.4210 | 26.5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8% | -5.25% | 增加7.43个百分点 |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97亿元,同比下降4.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36.55万元,同比扭亏为盈。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受国际经济增速放缓、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等外部经营环境的影响,一方面公司为提高经营质量,主动缩减毛利低、潜在风险大的业务,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本期公司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为:
1、本期公司代管的位于建康路132-134号房产被政府征收,取得补偿收益1,449万元;
2、本期公司所持的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同夏路51 号工业园区地块被政府实施收储,取得资产处置收益13,369万元;
3、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355万元,同比增加1,502万元。
4、本期公司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损失合计为9,1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234万元,主要为:本期子公司南通弘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对与南通弘业服装有限公司的应收债权计提信用损失4,257万元;对收购法国RIVE、荷兰REVEN等公司收购时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损失1,281万元;
5、本期期间费用总计36,347万元,较上年同期33,429万元增加2,91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均较上期有所增长。
二、主要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率 |
营业收入 | 429,702.84 | 450,699.10 | -20,996.26 | -4.66% |
税金及附加 | 2,961.62 | 1,755.30 | 1,206.32 | 68.72% |
期间费用 | 36,346.59 | 33,428.94 | 2,917.64 | 8.73% |
其中:销售费用 | 22,846.27 | 20,514.20 | 2,332.07 | 11.37% |
管理费用 | 12,239.23 | 10,798.39 | 1,440.84 | 13.34% |
财务费用 | 1,261.09 | 2,116.36 | -855.27 | -40.41% |
费用水平 | 8.46% | 7.42% | 1.04% | |
资产损失及信用损失 | 9,182.65 | 4,948.81 | 4,233.84 | 85.55% |
投资收益 | 4,246.86 | 3,539.65 | 707.22 | 19.98% |
其他收益 | 587.61 | 639.28 | -51.67 | -8.08% |
资产处置收益 | 13,527.15 | 30.48 | 13,496.67 | 44279.46%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1,455.00 | -787.67 | 2,242.67 | 不适用 |
利润总额 | 5,623.61 | -7,693.70 | 13,317.30 | 不适用 |
1、本期营业收入42.97亿元,较上年同期45.07亿元减少2.1亿元,降幅
4.66%;主要原因为:(1)进出口业务收入同比减少2.45亿元,国内贸易业务同比减少2.54亿元。其中:本期黄金批发业务收入同比较少2.54亿元;五金机械业务同比减少2.2亿元;煤炭业务业务同比减少1亿元;医疗器械业务同比增加
2.86亿元;化工品业务同比增加1.24亿元;(2)房屋销售收入同比增加2.73亿元,主要为本期子公司爱涛文化销售爱涛商务中心6-21楼,营业收入2.76亿元。
2、本期税金及附加2,961.62万元,较上年同期1,755.30万元增加1,206.32万元,增幅68.72%。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爱涛文化销售爱涛商务中心产生的税金及附加2,018万元,上期无;上期子公司弘文进出口缴纳土增税636万元,本期无;
3、本期三项费用36,346.59万元,较上年同期33,428.94万元增加2,917.64万元。其中:(1)销售费用同比增加2,332.07万元,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经营单位利润增加,职工薪酬同比增加2,041.78万元;(2)管理费用同比增加1,440.84万元,主要原因为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费用同比增加1,004.61万元;(3)财务费用同比减少855.2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融资规模及融资成本较上期均有所下降,利息支出同比减少535.41万元;受人民币贬值影响及公司加强汇率风险管控,本期汇兑收益同比增加161万元。
4、本期资产损失及信用损失9,182.65万元,较上年同期4,948.81万元增加4,233.8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南通弘业对与南通弘业服装有限公司的应收债权计提信用损失4,257万元;对法国RIVE、荷兰REVEN等公司收购时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损失1,281万元。
5、本期投资收益4,246.86万元,较上年同期3,539.65万元增加707.22万元。主要原因为:二级市场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717.14万元;联营企业权益法核算收益同比减少1,237.50万元。
6、本期资产处置收益13,527.15万元,较上年同期30.48万元增加13,496.6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同夏路51 号工业园区地块被政府实施收储,取得收益13,369万元;
7、本期营业外收支净额1,455万元,较上年同期-787.67万元增加2,242.67万元,主要原因为:(1)本期公司代管的位于建康路132-134号房产被政府征收确认营业外收入1,683.87万元;(2)本期公司确认预计负债195.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90.42万元。
三、财务状况及现金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项 目 | 2019年 | 2018年 | 增减 (率/额) |
资产总额 | 386,259.70 | 301,822.13 | 27.98% |
负债总额 | 179,751.84 | 155,625.94 | 15.50% |
资产负债率 | 46.54% | 51.56% | 减少5.02个百分点 |
流动比率 | 1.38 | 1.28 | 7.38% |
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 | 1.29 | 1.16 | 11.53% |
应收帐款周转率(次) | 9.16 | 9.81 | -6.56% |
存货周转率(次) | 25.66 | 23.63 | 8.6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 -6,064.91 | 6,501.41 | -193.29% |
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702.49 | 8,659.09 | 381.6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945.63 | 5,004.34 | -578.5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51.84 | -7,071.32 | 不适用 |
(一)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8.63亿元,较年初数增加8.44亿元,资产负债率46.54%,较年初减少5.0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2019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准则,本期评估增值约7.87亿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30亿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爱涛文化收到爱涛商务中心销售款;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89亿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银行理财规模加大;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67亿元,主要原因为:本期筹资净额较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二)本期资产、负债变动较大的项目: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主要原因为: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39.15%,主要原因为:未到收款期的江宁工业园收储款项期末尚未收到;
3、无形资产较年初下降35.33%,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爱涛文化销售爱涛商务中心结转对应的土地成本;
4、商誉较年初下降78.04%,主要原因为:本期对法国RIVE、荷兰REVEN等公司收购时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5、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下降33.28%,主要原因为:本期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下降53.49%,主要原因为:暂时性差异调整;
7、短期借款较年初下降35.56%,主要原因为:本期融资规模减少;
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较年初下降100%,
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归还到期的融资租赁黄金;
9、应付账款较年初增长38.7%,主要原因为:应付未付工程款增加;10、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长31.54%,主要原因为:期末计提的年度奖金尚未发放;
11、应交税费同比增长116.12%,主要原因为:本期末未交企业所得税较年初有所增长;子公司销售爱涛商务中心部分土地增值税尚未清算缴纳;
12、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长53.26%,主要原因为:代收代付的土地收储款期末尚未支付;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长690.59%,主要原因为:将于2020年到期的部分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其他流动负债变动,主要原因为:新报表列式影响;
15、长期借款较年初下降45.12%,主要原因为:将于2020年到期的部分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增长3120.05%,主要原因为:子公司收到的政府专项拨款;
17、递延收益较年初下降100%,主要原因为:公司拆后重建工程报告期内被收储,对应的递延收益剩余部分一次性转入其他收益。
四、股东权益情况
2019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78,381,196.72元。其中:
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4,870,055.59元,提取盈余公积6,487,005.56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383,050.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55,704,249.74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4,087,299.77元。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5月28日
议案5: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4,870,055.59元,提取盈余公积6,487,005.56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383,050.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55,704,249.74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4,087,299.77元。以2019年末总股本246,76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2,338,375.00元,剩余501,748,924.77元滚存至下次分配。
上述分配方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5月28日
议案6: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现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对其2020年审计报酬,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确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5月28日
议案7: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2020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为便于各控股子公司获得银行融资,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公司拟为10家控股子公司不超过81,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保证式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2020年度拟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 |
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简称“爱涛文化”) | 15,000.00 |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弘业技术”) | 20,000.00 |
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化肥公司”) | 15,000.00 |
江苏弘业永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弘业永润”) | 6,000.00 |
江苏弘业永恒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弘业永恒”) | 6,000.00 |
江苏弘业永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弘业永欣”) | 4,000.00 |
江苏弘业永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弘业永为”) | 2,000.00 |
江苏弘业环保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弘业环保”) | 10,000.00 |
法国RIVE公司 | 2,000.00 |
荷兰RAVEN公司 | 1,000.00 |
合计 | 81,000.00 |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为爱涛文化、弘业技术、化肥公司、弘业永润、弘业永恒、弘业永欣、弘业永为、弘业环保,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期间签订的,分别不超过15,000万元、20,000万元、15,000万元、6,000万元、6,000万元、4,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0万元的,期限为12个月内(含12个月)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保证式担保。
其中,爱涛文化、化肥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他公司自然人股东以所持公司股权和收益提供反担保。
2、本公司拟为法国RIVE公司、荷兰RAVEN公司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期间签订的,分别由国内
银行在2,000万元、1,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委托境外银行与其签订的贷款合同提供担保。法国RIVE公司、荷兰RAVEN公司控股股东弘业永润公司经营层用持有弘业永润公司的股权及收益向弘业股份提供反担保,荷兰RAVEN公司境外其他股东以其境外资产提供同比例反担保。
3、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包含2019年度已发生但目前尚未到期的已使用额度。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9.1.1条之相关规定,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本次拟提供的担保金额经累计后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确定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弘业技术 | 弘业永润 | 弘业永恒 | 弘业永欣 | 弘业永为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2000万元 | 1800万元 | 1000万元 | 800万元 |
持股比例 | 51% | 60% | 60% | 60% | 60% |
法定代表人 | 李炎华 | 窦俊 | 陈长理 | 蔡缨 | 黄林涛 |
经营范围 | 国内外建设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国内招投标代理,国内外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预决算,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服务,仓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针纺织品、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建筑五金、五金工具、水暖器材、化工原料及产品、仪器仪表的销售、租赁,煤炭、矿产品的销售,消防车、救援及消防设备和器材、安防设备的销售及维修,医疗器械的销售(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医疗器械的维修和保养,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经营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五金、化工产品、机电产品、木材、农副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矿产品的销售、代购代销;渔具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钓鱼俱乐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玩具、工艺品、日用百货、针织品、化工产品、化肥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服装服饰、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五金、化工产品、机电产品、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农副产品、普通机械、矿产品、化肥、黄金制品、白银制品、珠宝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日用杂品、日用百货、工艺品、五金、化工机械、农药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元人民币 | |||||
总资产 | 191,955,073.34 | 175,834,402.13 | 118,410,030.27 | 77,250,840.59 | 61,250,361.74 |
负债总额 | 178,712,935.60 | 151,368,081.32 | 93,521,060.92 | 68,154,269.44 | 48,798,330.29 |
所有者权益 | 13,242,137.74 | 24,466,320.81 | 24,888,969.35 | 9,096,571.15 | 12,452,031.45 |
2019年度单位:元人民币 | |||||
营业收入 | 387,078,390.11 | 86,404,767.21 | 577,514,528.10 | 408,721,746.73 | 312,835,812.44 |
净利润 | 2,162,739.52 | 352,352.59 | 3,081,246.32 | -7,792,459.22 | 2,411,013.84 |
弘业环保 | 化肥公司 | 爱涛文化 | 法国RIVE公司 | 荷兰RAVEN公司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5000万元 | 28000万元 | 1,748,855欧元 | 36,152欧元 |
持股比例 | 本公司持股45%,控股子公司弘业永欣持股10% | 60% | 92.36% | 控股子公司弘业永润持股100% | 控股子公司弘业永润持股60% |
法定代表人 | 姜琳 | 马文亮 | 连丹 | ||
经营范围 | 空气净化、水处理等环保等系列产品研发、销售、租赁,技术研发、推广和科技交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的销售、租赁,国内外建设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及国内贸易。矿产品、煤炭、焦炭、金属材料、包装材料、木材销售。服装及面料、针纺织品、化肥、化工装备、纺织机械和器材、工艺品的生产和销售。农药、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按许可证所列的项目经营)。化工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工艺美术品、百货的制造、销售;字画装裱;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五金、建筑装饰材料、礼品、日用百货、珠宝首饰、金属制品、金银制品、金属材料、文化用品、日用杂品的销售,承办展览服务;会务服务;室内外装饰装潢设计、施工;商品经济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户外、印刷品、礼品广告;婚庆礼仪服务;为营业性演出提供演出场所和相关服务;环境艺术、景观设计;房地产经纪;建筑工程施工;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定型包装食品的销售;房地产开发;餐饮、住宿服务(以上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五金件、各类箱包、渔具产品的制造和销售 | 渔具产品的零售和批发业务 |
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元人民币 | |||||
总资产 | 8,806,453.21 | 1,045,696,999.12 | 892,978,217.99 | 51,572,581.13 | 55,689,646.56 |
负债总额 | 1,529,067.25 | 259,024,629.63 | 357,480,192.50 | 62,184,259.67 | 86,802,307.00 |
所有者权益 | 7,277,385.96 | 786,672,369.49 | 535,498,025.49 | -10,611,678.54 | -31,112,660.44 |
2019年度单位:元人民币 | |||||
营业收入 | 1,022,466.48 | 966,197,041.52 | 620,494,492.08 | 39,087,751.47 | 95,356,480.53 |
净利润 | -3,380,585.26 | 33,622,330.98 | 6,600,452.00 | -6,413,099.59 | -9,790,961.90 |
四、担保的目的和影响
上述公司为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为其提供担保是满足其业务发展所需,能有效降低其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
本公司对上述公司在经营、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且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公司将在担保过程中加强对子公司业务监督,强化风险控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2,382.58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3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5月28日
议案8: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提
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根据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文化”,本公司持股92.36%)对外销售爱涛国际商务中心时,需有注册资本和房地产开发资质高于爱涛文化产业的企业为其销售的爱涛国际商务中心出具质量责任主体担保,因本公司不具备相关条件,故由本公司关联方爱涛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集团”)和江苏爱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置业”)共同为爱涛国际商务中心出具质量责任主体担保函。担保金额合计1089万元。为承担对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相应的担保责任,本公司向文化集团和爱涛置业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1,005.8万元。因文化集团和爱涛置业为本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本事项为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暨被担保人介绍
(一)爱涛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爱涛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南京市软件大道48号苏豪国际广场
法定代表人:伍栋
注册资:36053.84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文化艺术交流;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房屋租赁;日用百货、化妆品的销售;珠宝首饰,金属制品,金银制品的加工与销售;文化项目开发;创意服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动漫设计;工艺美术品的设计制作;电脑图文、视频设计制作;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形象礼仪咨询及培训服务、文化艺术咨询及服务;演艺服务、演出剧目经纪、艺人经纪;室内外装饰装潢设计及施工、环境艺术、景观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展览展示服务;商品的网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与销售。艺术品收购、销售、租赁;艺术品鉴定、评估;艺术品投资;票务代理;承接国内外演出、演出经纪;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软件开发;互联网广告服务;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艺术(辅导)培训;体育或体育运动(辅导)培训;科技(辅导)培训;研学(辅导)培训;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旅游管理服务;国内外旅游咨询与商务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宣传促销策划;文艺创作与表演;旅游商品开发销售;住宿服务;景区游览服务;旅游项目投资;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活动策划;体育表演服务;文教办公用品制造;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知识产权服务;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乐器零售;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零售;酒、饮料和茶叶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文化集团为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文化集团资产总额420,212,241.70 元,负债总额32,283,343.55元,资产净额387,928,898.15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8,710,810.49 元,归母净利润 9,768,428.08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401,124,421.65元,负债总额16,852,378.20元,资产净额384,272,043.45元,2020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751,908.77元,归母净利润-3,113,095.26 元。(未经审计)
(二)江苏爱涛置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爱涛置业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南京市软件大道48号法定代表人:孙宏注册资:65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商品信息咨询,百货、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的销售,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搬运货物,房地产销售代理,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爱涛置业为江苏苏豪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苏豪资产运营集团为苏豪控股全资子公司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爱涛置业资产总额445,236,491.85元,负债总额39,241,900.81元,资产净额405,994,591.04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63,739.40元,净利润-20,641,886.76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 419,762,343.84元,负债总额 21,280,977.21元,资产净额398,481,366.63元,2020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499,269.52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反担保的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爱涛文化为本公司持股92.36%的控股子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其对外销售爱涛国际商务中心时,需有具备相关条件的企业为其销售的爱涛国际商务中心出具质量责任主体担保,因本公司不具备相关条件,故由本公司关联方文化集团和爱涛置业共同为爱涛文化出具质量责任主体担保函,担保金额合计1089万元。
为承担对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相应的担保责任,本公司向文化集团和爱涛置业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1,005.8万元。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未大于公司持股比例,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也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得到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吴廷昌先生、姜琳先生、伍栋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因控股子公司爱涛文化经营所需,由关联方文化集团和爱涛置业共同为其出具质量责任主体担保函,公司向关联方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1,005.8万元,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未大于公司持股比例,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也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因控股子公司爱涛文化经营所需,由关联方文化集团和爱涛置业共同为其出具质量责任主体担保函,公司向关联方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1,005.8万元,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未大于公司持股比例,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也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本事项,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五、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公司未与爱涛置业发生关联交易;
2019年8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放弃文化集团转让所持爱涛文化7.64%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2,382.58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3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5月28日
议案9:
关于选举马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吴廷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人数不达《公司章程》中规定的6人,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马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马宏伟先生简历附后。
马宏伟先生简历:
马宏伟先生:1970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国际商务师。现任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历任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蚕丝分公司进出口二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苏苏豪轻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苏豪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马宏伟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