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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业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07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委托理财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华夏银行、宁波银行、兴业银行、南京银行、中

信银行等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预计未来12个月内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

2.5亿元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3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文化”)根据经营资金需求状况,在确保日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预计未来12个月内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2.5亿元,在此额度内,循环使用。

(二)资金来源

爱涛文化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及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爱涛文化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委托理财合同,后续签订相关合同达到披露标准时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爱涛文化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了解公司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状况,分析理财产品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密切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须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爱涛文化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相关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有权对爱涛文化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发布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受托方名称

受托方名称产品类型产品名称金额 (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包括但不限于华夏银行、宁波银行、兴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等银行银行理财产品-不超过25000根据期限长短在2.7%-3.5%左右-
产品期限收益 类型结构化 安排参考年化 收益率预计收益(如有)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最长不超过三个月非保本浮动收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爱涛文化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小,且期限较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爱涛文化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银行同期限定期存款更高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爱涛文化购买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多种因素作用因产生的波动性会对上述投资带来一定的影响。爱涛文化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本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其额度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无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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