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7证券简称:金健米业编号:临2025-54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
对2025年度担保额度进行调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担保对象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黑龙江金健天正粮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正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3,300万元 | |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9,500万元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4.23%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正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龙支行(以下简称“哈尔滨建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公司和天正公司的少数股东黑龙江省对外经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根据持有的天正公司股权比例分别对前述银行借款金额进行担保。其中,公司根据持有天正公司66%的股权比例对前述银行借款中的3,3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黑龙江省对外经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持有天正公司34%的股权比例对前述银行借款中的1,7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拟与哈尔滨建行签署《保证合同》(编号:
HTC230866100YBDB2025NO05),约定公司为天正公司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300万元,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天正公司该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本次担保调剂的基本情况现根据天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结合与金融机构商谈结果,拟将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500万元担保中的3,300万元担保额度调剂至天正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本次调剂前担保额度 | 本次调剂额度 | 本次调剂后担保额度 |
|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金健天正粮食有限公司 | 0 | 3,300 | 3,300 |
| 金健植物油(长沙)有限公司 | 4,500 | -3,300 | 1,200 |
(三)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①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和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事会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
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金健植物油(长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5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编号为临2025-10号、临2025-15号和临2025-20号的公告。
②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对2025年度担保额度进行调剂的议案》,会议同意将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9,5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中的3,300万元额度调剂至为黑龙江金健天正粮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因本次担保额度尚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黑龙江金健天正粮食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6%黑龙江省对外经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4% |
| 法定代表人 | 李勇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83MA18X15A2C |
| 成立时间 | 2016年2月3日 |
| 注册地 | 尚志经济开发区发展大街南侧 |
| 注册资本 | 7,104.99万元人民币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饲料及饲料原料、农副产品收购、销售,货物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9,489.23 | 10,869.60 | |
| 负债总额 | 1,504.77 | 2,946.83 | |
| 资产净额 | 7,984.46 | 7,922.76 | |
| 营业收入 | 17,390.69 | 19,431.70 | |
| 净利润 | 61.69 | 290.25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人:
债务人(被担保人):黑龙江金健天正粮食有限公司保证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龙支行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范围及金额:
主合同项下本金(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仟叁佰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本次为天正公司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且该担保额度是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同意的范围内调剂进行的。天正公司的少数股东黑龙江省对外经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时也按照其所持股份比例提供了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整体负债率较低,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帅富成先生、邹癸森先生、黄亚先生、龙阳先生和独立董事周志方先生、胡君先生、吴静桦先生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表决,均为赞成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9,500万元(按照公司年度股东会审批额度口径统计,且均为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使用额度为3,300万元,另余6,200万元暂未使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23%。
2.截至公告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