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9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48 号)核准,并经上交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8,749,99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8元,共计募集资金2,474,999,977.28元,其中人民币
3.68元为发行对象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多认缴的投资款,扣除发行费用29,344,103.4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45,655,873.8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02020029900105537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77号)。另扣除验资登记费等655,896.2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444,999,977.65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9年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073.5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05,000.00万元,2019年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60.15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6,623.07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148.42 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7,025.3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9,148.4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公司于2016年6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及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钢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行营业部及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12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常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山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德清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福州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甘肃
富蓝耐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青田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田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三门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宣城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宁钢公司、紫光环保公司及再生资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有1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本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 1202020029900105537 | 457,461,247.66 | |
宁钢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 1202020029900110782 | 11,486,817.67 | |
紫光环保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 33050161622709666666 | 89,092,180.68 | |
常山紫光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 33050161622700000148 | 318,563.34 | |
德清紫光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 33050161622700000156 | 2,618,986.42 | |
福州紫光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 33050161622700000152 | 5,054.47 | |
甘肃紫光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 33050161622700000158 | 93,804.48 | |
青田紫光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 33050161622700000151 | 6,403,245.37 | |
三门紫光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 33050161622700000150 | 967,648.64 | |
宣城紫光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 33050161622700000157 | 1,805,935.24 |
再生资源公司 | 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行营业部 | 71070122000203248 | ||
合 计 | 570,253,483.97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召开的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七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收购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拟终止“金属材料交易平台项目”的投资,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额9.5亿元拟变更投向通过收购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以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推进实施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44,500.00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073.5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1,623.0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序号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注4]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注5] | 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 | 金属材料交易平台[注1] | 否 | 95,000.00 | 95,000.00 | - | 否 | |||||||
2 | 紫光环保污水处理项目 | ||||||||||||
2-1 | 盱眙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项目 | 否 | 3,300.00 | 3,300.00 | 3,300.00 | 3,300.00 | 100.00 | 2016年1月 | 162.98 | 是 | 否 | ||
2-2 | 常山天马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与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 否 | 3,800.00 | 3,800.00 | 3,800.00 | 23.50 | 2,742.64 | -1,057.36 | 72.17 | 2016年2月 | 134.20 | 是 | 否 |
2-3 | 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污水深度(提标)项目 | 否 | 10,800.00 | 10,800.00 | 10,800.00 | 184.48 | 7,330.44 | -3,469.56 | 67.87 | 2017年8月 | 373.29 | 是 | 否 |
2-4 | 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459.67 | 11,126.19 | -3,873.81 | 74.17 | 尚属建设期 | 17.86 | - | 否 |
2-5 | 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期TOT项目和二期BOT项目 | 否 | 7,400.00 | 7,400.00 | 7,400.00 | 4.11 | 7,404.15 | 4.15 | 100.06 | 2017年1月 | 212.64 | 否 | 否 |
2-6 | 三门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 否 | 2,100.00 | 2,100.00 | 2,100.00 | 59.60 | 1,669.18 | -430.82 | 79.48 | 尚属建设期 | 104.48 | - | 否 |
2-7 | 德清县新安镇污水处理BOT项目 | 否 | 3,800.00 | 3,800.00 | 3,800.00 | 3,217.57 | -582.43 | 84.67 | 尚属建设期 | - | 否 | ||
2-8 | 甘肃宏汇高浓度酚氰污水处理站BOT项目 | 否 | 15,400.00 | 15,400.00 | 15,400.00 | 342.19 | 15,365.60 | -34.40 | 99.78 | 尚属建设期 | 1,828.23 | - | 否 |
3 | 宁波钢铁环保改造项目 | 0.00 | 0.00 | ||||||||||
3-1 | 炼钢系统除尘改造工程 | 否 | 19,000.00 | 19,000.00 | 19,000.00 | 0.00 | 11,267.30 | -7,732.70 | 59.30 | 尚属建设期 | - | 否 | |
3-2 | 炼铁区域除尘改造工程 | 否 | 8,200.00 | 8,200.00 | 8,200.00 | 0.00 | 8,200.00 | 0.00 | 100.00 | 2017年12月 | - | 否 | |
3-3 | 原料场封闭工程[注1] | 否 | 33,000.00 | 33,000.00 | 0.00 | 0.00 | - | 否 | |||||
3-4 | 烧结机活性焦烟气净化工程[注3] | 否 | 43,200.00 | 43,200.00 | 43,200.00 | 20,000.00 | 20,000.00 | -23,200.00 | 46.30 | 尚属建设期 | - | 否 | |
4 | 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注2]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0.00 | - | 否 | ||||||
合 计 | - | 280,000.00 | 280,000.00 | 132,000.00 | 21,073.55 | 91,623.07 | -40,376.93 | - | - | 2,833.68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工建设盱眙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项目、常山天马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与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污水深度 |
(提标)项目、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期TOT项目和二期BOT项目、三门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德清县新安镇污水处理BOT项目、甘肃宏汇高浓度酚氰污水处理站BOT项目、炼钢系统除尘改造工程和炼铁区域除尘改造工程项目,截至2016年10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43,176.06万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3,176.06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7874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 2017年4月2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宁钢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7年4月21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为子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其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2018年4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2018年5月25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宁钢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为子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其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2019年5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1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不得用于质押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其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截止2019年5月2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431,000.00 万元,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431,000.00 万元。 |
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22,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4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不得用于质押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其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05,000万元。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金属材料交易平台,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召开的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七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收购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拟终止“金属材料交易平台项目”的投资,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额9.5亿元拟变更投向通过收购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以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推进实施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料场封闭工程项目,鉴于公司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与计划募集金额存在缺口,原料场封闭工程项目不再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注2]: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尚处于项目前期筹备中。[注3]:烧结机活性焦烟气净化工程,公司通过BT方式委托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该工程已投入试运行,本期已支付20,000万元。[注4]: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44,500.00万元,小于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80,00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尚未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调整承诺投资总额。[注5]:公司未承诺截至2019年半年度末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故以承诺投资总额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