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十四五”及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审议通过《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及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报告》,有关情况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