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6月11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新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新刚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王新刚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根据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完成候选董事的选举工作。
王新刚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王新刚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