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秀山县锰行业政策对公司经营影响的风险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6月,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企业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锰业”)在收到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责令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停止使用渣场的通知》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秀山经信委”)《关于电解金属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处置的紧急通知》后已按要求停止生产。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收到停止使用渣场等通知的公告》(临2021-027号)。
一、秀山县锰行业政策情况
2021年8月,重庆锰业先后向秀山县经信委报送了《关于停产升级技改的请示》和《关于停产升级技改后续工作的函》,提请明确技改升级工作相关事宜。
2021年8月19日,重庆锰业收到秀山县政府《关于重庆武陵锰业停产升级技改后续工作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具体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有关领导通知批示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部署,加快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庆市锰污染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重庆市锰污染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渝锰整改办〔2021〕5号),明确要求:2021年底前,严格对照国家和地方锰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等,不符合共抓大保护导向和有关产业政策的锰矿开采企业和电解锰产业企业全部退出;电解锰渣场不再新设。秀山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锰行业淘汰退出决策部署,并积极鼓励有关企业自行申请永久淘汰退出。
希望贵公司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淘汰退出锰行业落后产能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涉锰行业淘汰退出后续工作。秀山县委、县政府将积极支持贵公司在秀转型转产发展,继续做大做强。”
二、政策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一)重庆锰业基本情况
重庆锰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贵州武陵锰业有限公司之全资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主要从事电解金属锰的生产加工业务,厂区位于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电解锰产能3.2万吨/年,2020年实际生产电解锰2.18万吨。该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
营业收入 | 16,443.27 | 20,979.45 |
净利润 | 1,804.74 | -1,892.21 |
总资产 | 21,696.03 | 23,552.66 |
净资产 | 12,214.57 | 10,409.83 |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