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3

证券代码:600116 证券简称:三峡水利 公告编号:2020-076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

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88,088,14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6.4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建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0人,谢俊副董事长、何福俊董事、沈希董事因工

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车亚平出席了会议情况;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黔源电力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19,520,34899.991254,4000.008800

2、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888,032,54599.993754,4000.00611,2000.0002

3、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888,032,54599.993754,4000.00611,2000.0002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33,936,65982.6423154,150,28617.35751,2000.000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通过深圳证券交112,029,26399.951454,4000.048600
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黔源电力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112,028,06399.950354,4000.04851,2000.0012
3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12,028,06399.950354,4000.04851,2000.0012
4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管理办法》的议案111,580,80599.5513501,6580.44751,2000.0012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4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通过,其中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的股份为268,513,397股。

关于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2020年10月22日、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源伟、王应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方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