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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航:独立董事陆雄文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陆雄文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陆雄文,男,57岁,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六届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1年6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还兼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3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11次。会前,认真研读待审议案,结合需要,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听取公司引进国产民机项目、2023年资本运作方案、公司产业布局优化调整方案等上会议题的专项汇报。会上,发表意见建议10项,审慎行使表决权,对66项董事会议题均投赞成票,没有弃权、反对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会后,督进董事会决议及授权事项的落实情况,2023年听取管理层关于董事会决议以及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2次。

2023年度,作为董事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4次,审议年度投资方案、引进国产飞机等议题11项。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4次,董监高薪酬、聘任高管、提名董事候选人、修订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议题共4项。同时出席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听取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进展情况和公司2023年度中

期预审工作情况汇报。

(二)内外部沟通情况

加强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2023年,我们与公司审计部以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定期沟通,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控实施工作情况,听取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进展情况汇报,提出关注和防范金融业务板块风险、加强内外审计协同、外部审计师要对公司出具管理建议书等意见和建议。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1.强化独立董事信息支撑。2023年度,一是董事会办公室编制并报送500余条每日简讯、52期每周行业新闻、12期董事资讯月刊、3期上市公司监管动态、3份公司有关情况报告。二是组织现场参加中国东航贯彻国企改革深化提升研讨班,报送公司年度工作会、中期工作会会议材料及调研材料,协助独立董事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

2.落实独立董事意见建议。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2023年,全体独立董事针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题发表意见建议98项,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所提意见建议,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研究落实,并反馈结果。

3.重视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公司年初制定2023年度培训计划,协助本人参加公司组织的 “沪市央国企基本情况及

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

4.保护独立董事履职合法权益。公司为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为董事决策做好支撑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重点关注公司的公司治理、重大投资、人事聘免等披露事项,立足公司改革发展和依法合规运作,做出独立客观判断,积极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

重大关联交易审议方面,聚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规范运作情况,对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东航电商收购东航传媒股权、东航技术公司收购东航进出口股权、公司对四川航空股份增资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之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上述事项为公司改革转型和经营管理所需,通过充分利用关联方所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助力公司有序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各方遵循平等互利、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日常关联交易监控方面,定期听取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的报告4次,监督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涉及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定期审议公司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次,确保日常关联交易依法合规。

(二)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均能够积极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未来将持续做了相关监督工作,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财务信息及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审议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信息和定期报告时,建议公司:一是根据上市地最新的监管规定和要求,要高度关注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合法合规性、披露一致性。二是从财务信息的源头进行监督,仔细审议议案和审阅相关资料,合规高效对外披露。

(四)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在审议公司半年度、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时,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内控实施工作情况报告,重点审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建议审计师详尽细分内控缺陷,更加细致、专业、深入地做好内控工作。

(五)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中国(A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国际(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经工作表现评估和续任资质审核,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任职资质,可以满足公司2023年度国内及国际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审计;公司的聘任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外,建议审计师既要确保审计计划的实施质量,又要注重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六) 会计准则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导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

报告期内,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审议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等议题。经过充分了解被提名人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履职条件等基本情况,我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提名、审议和决策程序合规,相关人选具备相关任职条件及资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审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时,本人审核后认为,公司所披露的报酬金额,符合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依法依规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诚信勤勉履职,在公司治理、重大投资、经营管理等领域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进一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行权履职,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以及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陆雄文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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