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相关议案已经2019年11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