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方稀土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19年11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1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13,861,219 | 38.92 |
2 | 嘉鑫有限公司 | 303,007,020 | 8.34 |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9,905,648 | 1.65 |
4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9,692,000 | 1.64 |
5 | 万忠波 | 19,349,100 | 0.53 |
6 | 包头市钢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 | 0.50 |
7 | 安洪刚 | 15,146,700 | 0.42 |
8 | 易方达基金-工商银行-外贸信托-外贸信托·稳富FOF单一资金信托 | 11,300,101 | 0.31 |
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0,728,501 | 0.30 |
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809,192 | 0.16 |
二、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1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13,861,219 | 38.92 |
2 | 嘉鑫有限公司 | 303,007,020 | 8.34 |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9,905,648 | 1.65 |
4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9,692,000 | 1.64 |
5 | 万忠波 | 19,349,100 | 0.53 |
6 | 包头市钢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 | 0.50 |
7 | 安洪刚 | 15,146,700 | 0.42 |
8 | 易方达基金-工商银行-外贸信托-外贸信托·稳富FOF单一资金信托 | 11,300,101 | 0.31 |
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0,728,501 | 0.30 |
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809,192 | 0.16 |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