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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稀土半年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2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
    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孟志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晔及会计机构负责
    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根全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半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目录 
第一节释义. 1 
第二节公司简介. 2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4 
第五节重要事项. 12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9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23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4 
第九节财务报告. 25 
第十节备查文件目录. 134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包钢/包钢(集团)公司指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包钢财务公司指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公司/北方稀土指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位。
    报告期指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6月 30日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公司简介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北方稀土 
公司的外文名称 China Northern Rare Earth (Group) High-Tech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CNR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孟志泉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张日辉 
联系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电话 0472-2207525   2207799 
传真 0472-2207788 
电子信箱 cnrezqb@126.com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014030 
公司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014030 
公司网址 www.reht.com   www.reht.cn 
电子信箱 cnrezqb@126.com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北方稀土证券部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北方稀土 600111 包钢稀土
    六、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公司名称变更及注册资本变更工作。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224,889,254.78 2,384,786,612.26 35.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0,659,853.86 256,178,829.47 1.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25,042,161.67 230,612,111.32 -2.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4,012,111.47 63,156,309.85 3,516.4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263,486,631.45 8,303,760,122.57 -0.49 
    总资产 15,369,084,216.45 17,086,200,820.20 -10.05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2 0.071 1.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2 0.071 1.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2 0.063 -2.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3 3.29 减少0.1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0 2.96 减少0.26个百分点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72,056.6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4,817,973.0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73,56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878,411.8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9,316,880.64 
    所得税影响额-3,563,315.48 
    合计 35,617,692.19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世界经济复苏不确定性增多,国内经济运行缓中趋稳,但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受宏观经济影响,稀土下游需求仍然不足。与此同时,国家继续规范提升稀土行业,大集团主导的稀土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但稀土行业产能过剩的矛盾仍未根本解决。供大于求导致稀土产品价格继续低位弱势运行,行业发展处于低谷期。
    面对复杂不利的外部环境,公司更加注重夯实内部实力,提升长远发展能力,全面做好生产、销售、科研、投资各项工作。公司围绕全年预算目标,全面加强公司管理,调整优化绩效考核指标,扩大考核覆盖面,增强考核对公司实现经营目标的支撑作用。在原料生产环节,有序推进稀选工序搬迁及试生产准备工作,努力克服工艺更新和环保改造等困难,深化对标升级和降本增效,为中下游生产提供优质高效产品;在功能材料和应用产品环节,加强成本控制,加大研发和市场开拓力度,促进公司上下游一体化优势发挥。以“创值增盈”为核心实施营销策略,深度融合并发挥稀土产品交易所电商交易优势,消化库存,提质增效。加快建设稀土生产“三废”综合治理技术改造工程,确保施工质量,降低运营风险。积极开展科研对外合作,与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等三方合资组建的中国科学院包头稀土研发中心开始运行。深入推进中国北方稀土集团实质性运作,顺利完成去年末整合企业的股权交割和治理结构改组,同时参与完成对达茂稀土的资产整合。进一步巩固“5S”管理成果,以创建精益车间、开展精益改善项目为抓手稳步推行精益管理。重点强化了子公司融资管理及财务管控,提升集团化运行效率和一体化发展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25亿元,同比增加 35.23%;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1亿元,同比增加 1.75%,在复杂不利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的市场环境下取得了来之不易的经营业绩。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224,889,254.78 2,384,786,612.26 35.23 
    营业成本 2,387,726,891.34 1,637,400,151.44 45.82 
    销售费用 39,735,952.40 23,277,426.82 70.71 
    管理费用 370,738,530.35 370,156,974.40 0.16 
    财务费用 88,268,224.94 146,993,108.79 -39.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4,012,111.47 63,156,309.85 3,516.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955,903.16 -63,768,473.3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42,840,126.87 -1,285,789,382.38 - 
    研发支出 47,484,818.47 24,510,137.34 93.7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量增加,销售收入相应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量增加,销售成本相应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量增加,销售费用相应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同比略增。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贷款规模及贷款利率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回款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基建技改支出同比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偿还贷款金额同比增加。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无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5年度,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 58亿元,营业成本 41亿元,期间费用 12亿元。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25亿元,完成全年计划
    的 55.60%;营业成本 23.88亿元,期间费用 4.99亿元,各项指标均在年
    度计划目标范围内。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稀土 
行业 
3,121,469,943.06 2,275,609,728.33 27.10 36.51 45.83 
    减少 4.66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稀土原料产品 
2,214,102,115.43 1,551,691,818.75 29.92 52.00 72.28 
    减少
    8.25个
    百分点 
稀土功能材料产品 
907,367,827.63 723,917,909.58 20.22 9.31 9.72 
    减少
    0.30个
    百分点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 3,029,295,809.60 36.81 
    国外 195,593,445.18 27.23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前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详见公司《2014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部分的“核心竞争力分析”内容)。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向所属的包头(包钢)稀土研究院出资 1亿元,与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包头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共同组建中国科学院包头稀土研发中心。包头(包钢)稀土研究院结合自身定位和科研规划,具体负责稀土研发中心组建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以原料供应、准入、市场及 1元为对价收购包头市达茂稀土有限公司持有的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20%股权;以 1元为对价,收购包头市达茂稀土有限公司持有的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0.4%的股权。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所持对象名称 
最初投资金额(万元) 
期初持股比例(%)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账面价值(万元) 
报告期损益(元)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元) 
会计核算科目 
股份来源 
包钢财务公司 
4,000 8 8 8,0 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发起人投资、增资 
合计 4,000 // 8,0 0 //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5年 1-6月 4,969,290,111.26 899,499,031.61 2,899,048,282.62 -236,799,124.28 -255,577,549.92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4.7亿元,北方稀土直
    接持有其 55%的股权,合计持有其 63.31%的权益。该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
    稀土产品的采购、仓储与销售。报告期内,来源于该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北方稀土净利润的影响超过-10%以上。报告期内,该公司受稀土市场不景气的影响,部分稀土产品价格跌幅较大,期末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导致该公司亏损额度较大。
    (2)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5年 1-6月 1,321,267,661.31 602,248,043.93 341,541,764.89 -2,575,112.44 -2,388,077.47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3,252万元,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碳酸稀土、单一稀土盐类及氧化物、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单一及混合稀土金属、各类铈系列产品。报告期内,该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该公司产销量下降。
    (3)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5年 1-6月 827,320,156.71 350,297,407.19 261,268,818.74 3,203,242.70 6,808,636.65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1万元,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 51%。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该公司净利润同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该公司停产生产线复工。
    (4)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5年 1-6月 708,448,414.10 466,317,283.91 409,849,401.49 7,005,238.94 5,843,266.84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800万元,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 36.05%。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报告期内,该公司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该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该公司净利润减少。
    (5)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5年 1-6月 272,056,594.65 231,846,978.12 175,555,797.87 9,181,291.50 7,815,708.68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200万元,北方稀土持有其
    38.55%的权益。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高纯稀土化合物、特殊物
    化性能稀土化合物、催化材料、发光材料用稀土化合物。报告期内,该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该公司产品价格下跌。
    (6)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5年 1-6月 496,578,355.67 19,801,228.57 37,926,581.95 -14,931,299.85 -14,904,804.1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82亿元,北方稀土占其注册
    资本的 49%。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矿产品冶炼、分离及产品销售。报告期内,该公司净利润亏损同比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该公司生产成本、费用有所下降。
    (7)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元 
    项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5年 1-6月 349,883,483.47 123,844,767.06 227,354,083.08 5,858,007.65 7,118,062.54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3,846万元,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 48%。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分组、分离产品、稀土金属生产销售。报告期内,该公司扭亏为盈,主要原因是该公司废料回收业务导致产销量增加,净利润大幅增加。
    (8)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5年 1-6月 299,615,396.76 194,881,128.49 350,385,068.96 15,205,535.97 13,787,084.77 
    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500万元,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 44%。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钕铁硼永磁材料、储氢材料、稀土材料及其合成材料。报告期内,该公司产销量增加,净利润增加。
    (9)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元 
    项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5年 1-6月 866,875,001.23 597,791,301.84 200,796,506.24 -12,131,707.27 -4,614,775.85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4.67亿元,北方稀
    土持有其 91.87%的权益。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磁性材料产品及中间合金的
    生产、加工、研发、销售。报告期内,该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减亏。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进度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收益情况 
稀土生产“三废”综合治理技术改造工程 
79,397.12 
    项目建设工作正在进行中 
1,054.69 1,488.92 / 
    合计 79,397.12 / 1,054.69 1,488.92 /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实施了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2,422,04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送0.5股红股、派发0.125元现金红利(含税),
    共计送红股 1,211,022,00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2,755,500元。
    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已于 2015年 5月实施完毕(详见 2015年 5月 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否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 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和企业合并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变化的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报告期内,公司出资 1亿元向所属的包头(包钢)稀土研究院增资,与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包头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共同组建中国科学院包头稀土研发中心。稀土研究院结合自身定位和科研规划,具体负责稀土研发中心组建事宜。
    详见公司 2015年 4月 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向稀土院增资建设中国科学院 
包头稀土研发中心的公告》(临2015—008)。
    报告期内,公司以原料供应、准入、市场及 1元为对价收购包头市达茂稀土有限公司持有的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20%股权;以 1元为对价,收购包头市达茂稀土有限公司持有的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0.4%的股权。
    详见公司 2015年 4月 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签署整合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相关协议的公告》(临 2015—011)。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五、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详见公司 2015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关联方包钢(集团)公司签署了《水、电、汽供应合同》、《铁矿石供应合同》;与关联方包钢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2015 年度,水、电、汽、铁矿石及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关于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 2015-007)。
    2015年上半年稀土矿浆及水、电、汽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实际履行情况 
 交易方交易内容 
定价 
原则 
交易价格 
(不含税) 
交易金额(元) 
(含税价)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结算 
方式 
购买原料 
包钢白云铁矿铁矿石市场价 140元/吨 25,177,770.07 100 
    按发生额以现金或票据结算 
包钢选矿厂矿浆 
通过公式计算 
报告期内未发生 
销售商品 
包钢物资供应公司 
铁精粉市场价报告期内未发生 
供水 
包钢选矿厂环水 
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报告期内未发生 
包钢白云铁矿水 2元/吨 150,384.30 100 
    供电 
包钢供电厂电 0.4864元/度 10,255,826.83 100 
    包钢白云铁矿电 0.6166元/度 4,696,322.53 100 
    供汽包钢热电厂蒸汽 28元/吉焦 286,247.08 100 
    金融服务 
包钢财务 
公司 
活期存款 
市场价 
2015-01-01至2015-03-01日,协定存款利率
    1.265%,一般存款
    利率0.420%;
    2015-03-02至2015-05-10日,协定存款利率
    1.495%,一般存款
    利率0.455%;
    2015-05-11至2015-06-27日,协定存款利率
    1.725%,一般存款
    利率0.525%;
    2015-06-28至2015-06-30日,协定存款利率
    1.495%,一般存款
    利率0.455% 
    15,040,705.84 0.57%— 
    定期存款 2.775% 300,000,000.00 11.43%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贷款 
6% 130,000,000.00 3.66%
    5.60% 425,000,000.00 11.98%
    5.35% 110,000,000.00 3.10%
    2、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关系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期初 
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发生额期末余额 
包钢(集团)公司控股股东       215,064,829.20 117,821,767.96 147,886,597.16 
    合计       215,064,829.20 117,821,767.96 147,886,597.16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元)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元)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报告期内付包钢(集团)公司股利 185,000,000.00元。期末余额
    为未付股利和子公司借款。
    关联债权债务清偿情况 
与关联债权债务有关的承诺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644,000,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1,978,000,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1,978,000,00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23.94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1,434,000,00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1,434,000,000.00 
    担保情况说明:表中 D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分别为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82%)、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96%)、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125%)。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明细表 
序 
号 
被担保方名称 
与上市 
公司关系 
贷款 
银行 
贷款金额(万元) 
贷款时间 
贷款 
期限 
反担保 
协议类型 
担保事项 
审批情况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交通银行 
6,400 2014.7.15 
    一年 
C 
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均经公司相关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请查阅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20,000 2014.8.15 
    中国银行 
18,000 2014.8.13 
    18,000 2014.9.16 
    27,000 2014.11.14 
    包钢财务公司 
30,000 2015.1.12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包钢财务公司 
5,000 2014.9.28 
    B 
5,000 2014.10.28 
    2,000 2014.12.4 
    交通银行 5,000 2015.3.12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包钢财务公司 
5,000 2014.12.24 A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兴业银行 4,000 2014.12.17 B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包钢财务公司 
3,000
    2015.1.20 
    B 
所网站的各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兴业银行 2,000 
中国银行 
3,000 
4,000 2015.1.26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进出口银行 3,000 2014.12.8 一年半 
    A 天津津南村镇银行 
(承兑汇票) 
1,400 2015.5.18 半年 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包钢财务公司 
1,500 2014.8.28 
    一年 
B 
1,500 2014.9.18 
    2,500 2014.12.26 
    8,000 2015.3.24 
    中国银行 5,500 2014.9.24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中国银行 
3,000 2014.7.25 
    B 
1,000 2014.9.12 
    1,500 2015.1.4 
    3,500 2015.1.27 
    赣州银行 2,000 2014.8.18 
    内蒙古银行 3,000 2014.12.8 
    包钢财务公司 
3,000 2015.3.31 
    注:1.反担保协议类型中,A类反担保协议指该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B类反担保协议指该子公司
    在向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的同时,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C类反担保协议指包钢稀土国贸公司向北方稀土提供全额反担保的同时,其另一股东内蒙古高新控股公司的股东包头稀土开发区管委会将其持有的内蒙古高新控股公司股权374,963万股出质给北方稀土,并且包头稀土开发区财政局书面承诺提供相应额度的反担保,其它股东将其股权全额质押给北方稀土进行反担保。
    2.表内所列款项全部用于补充相应子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包钢 
包钢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已经履行完毕,其持有本公司1,413,861,219股股份可上市流通,但截至本报告期末,包钢(集团)公司尚未办理上市流通手续。
    2006年4 月至2011年4月 
是是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适用□不适用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经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1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九、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责权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转,保证了公司决策质量、执行效率、监督力度的不断提高。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修改了《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一步完善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和披露机制,加强了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的规定,修改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步加强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在直通车业务模式下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制定《北方稀土贷款统借统还管理办法》和《北方稀土对控股子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规范对控股子公司的融资管理,加强财务风险防控,推动公司治理及内控水平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情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股份 
942,574,146 38.92   +471,287,073             +471,287,073 1,413,861,219 38.92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942,574,146 38.92   +471,287,073     +471,287,073 1,413,861,219 38.92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1,479,469,854 61.08       +739,734,927             +739,734,927 2,219,204,781 61.08
    1、人民币普通股 1,479,469,854 61.08   +739,734,927     +739,734,927 2,219,204,781 61.08
    2、境内上市的
    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
    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422,044,000 100.00   +1,211,022,000     +1,211,022,000 3,633,066,000 100.00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截至 2014年12月 31日的总股本 2,422,04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送 0.5
    股红股、派发 0.12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送红股 1,211,022,00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2,755,500元。公司股份数量相应增加。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包钢(集团)公司 
942,574,146 0 471,287,073 1,413,861,219 
股改尚未办理解锁手续 
合计 942,574,146 0 471,287,073 1,413,861,219 //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37,748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 
增减 
期末持股 
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71,287,073 1,413,861,219 38.92 1,413,861,219 质押 341,655,000 
    国有法人 
嘉鑫有限公司(香港) 
+100,643,793 329,532,853 9.07 0 质押 168,000,000 
    境外法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022,236 20,022,236 0.55 0 未知 
    未知 
包头市钢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 18,000,0.50 0 未知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7,613,165 17,237,991 0.47 0 未知 
    未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诚中证 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988,769 6,897,443 0.19 0 未知 
    未知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王丽芳+1,701,802 6,432,708 0.18 0 未知       未知 
    张源+6,263,635 6,263,635 0.17 0 未知未知 
    杭州萧山振东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2,422,880 6,121,443 0.17 0 未知 
    未知 
全国社保基金零零六组合 
+2,167,925 5,512,575 0.15 0 未知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嘉鑫有限公司(香港) 329,532,853 人民币普通股 329,532,85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022,236 人民币普通股 20,022,236 
包头市钢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7,237,991 人民币普通股 17,237,99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诚中证 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6,897,443 人民币普通股 6,897,443 
王丽芳 6,432,708 人民币普通股 6,432,708 
张源 6,263,635 人民币普通股 6,263,635 
杭州萧山振东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6,121,443 人民币普通股 6,121,443 
全国社保基金零零六组合 5,512,575 人民币普通股 5,512,57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356,704 人民币普通股 5,356,70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报告期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和嘉鑫有限公司(香港)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与有限售条件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详,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不详。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13,861,219     股改承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名股东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中国北方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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