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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30

股票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9-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7月29日在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

会议由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宁波锐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创新”)的业务发展,寻找更多的投资机会,并有效控制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另类投资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宁波锐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锐石”)。投资完成后,国金创新将成为宁波锐石的有限合伙人。因国金创新与关联人国金涌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了宁波锐石,本次投资构成本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同意国金创新以自有资金投资宁波锐石,拟出资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同意国金创新经营层在认缴出资总金额内根据经营需要决定具体出资进度及出资金额,并办理出资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廉洁从业管理目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附件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附件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一: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审议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宁波锐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在会议前已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同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沟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创新”)与国金涌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国金创新的业务发展,寻找更多的投资机会,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雷家骕、赵雪媛、骆玉鼎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审议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宁波锐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宁波锐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业务发展,且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经营战略。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公正、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交易条款公平、公正,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雷家骕、赵雪媛、骆玉鼎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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