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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盛集团: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司代码:600108 公司简称:亚盛集团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29个

序号公司名称与母公司关系股权比例(%)
1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条山农工商开发分公司分公司
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公司分公司
4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泽分公司分公司
5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花分公司分公司
6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饮马分公司分公司
7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勤锋分公司分公司
8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丹分公司分公司
9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塔分公司分公司
10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瓶河分公司分公司
11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河清分公司分公司
12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鱼儿红分公司分公司
1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敦煌分公司分公司
14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农业分公司分公司
15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啤酒原料分公司分公司
16甘肃瑞盛﹒亚美特高科技农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75
17甘肃亚盛好食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
18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100
19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100
20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100
21甘肃亚盛鱼儿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100
22甘肃亚盛康益现代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100
23甘肃泰达房屋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100
24甘肃亚盛亚美特节水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
25甘肃亚盛农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
26甘肃亚盛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
27甘肃兴农辣椒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
28甘肃亚盛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
29甘肃亚盛本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8.95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内部控制体系文件、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单个控制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当年本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直接认定为重大缺陷;影响水平低于本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但达到或者超过0.5%的,经过定性因素分析,认定为重大缺陷。影响水平低于当年本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但是达到或超过0.5%,直接认定为重要缺陷;影响水平低于0.5%的,经过定性因素分析,也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确认为一般缺陷
针对影响到同一个重要会计科目或披露事项的多个重要缺陷汇总在对本公司缺陷进行认定时,要汇总同一会计科目下属单位测试发现的缺陷。影响水平达到或者超过当年本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认定为重大缺陷;影响水平低于本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经过定性因素分析,认定为重大缺陷。在对本公司缺陷进行认定时,要汇总同一会计科目下属单位测试发现的缺陷。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当年本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5%,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影响水平不超过0.5%,经过定性因素分析,也可能认定为重要缺陷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确认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识别出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进行重报以反映对错报的更正;审计师发现的、最初未被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对于是否根据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无效;对于非常规、复杂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的控制无效;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无效。
一般缺陷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确认为一般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损失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的0.2%﹤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2%

说明: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违反企业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内的业务与事项均能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业务合法合规,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2024年,公司将根据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业务的发展以及经营管理的需求,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优化内部控制流程,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深化业务风险防范机制;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通过对风险点的事前防范、过程控制、事后监督形成运行监督,从而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连鹏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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