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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盛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个人述职报告(尹芳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个人述职报告

作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阅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尹芳艳,1971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兰州桐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主任,甘肃励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现任甘肃励致安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甘肃励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2020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三)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和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我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经营效益,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包括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4次,所有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况,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我负责召集并参与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了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充分运用自身财务专业知识和经验为专门委员会提供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审议议案时,我均能够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独立、审慎履职,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职能。2023年度,针对公司内控报告、利润分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日常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及董

事和高管人事变动等相关重大事项,本人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我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除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我也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内控规范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五)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情况进行沟通,会同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交流,保证年度审计报告的准确、真实和完整。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股东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我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合理、公允,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度,我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利润分配及股东回报情况

2023年度,针对公司制定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及相关规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该所在各项审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更换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本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和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能够胜任岗位职责

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我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023年度报名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学习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法规等制度,重点学习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最新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不断提高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意识。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履职,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提高。2024年,我将继续恪尽职守,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不断增强履职能力,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签名:尹芳艳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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