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7月3日,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以传真、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7月8日以部分通讯及现场结合方式召开并表决,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审议后,一致通过了以下全部议案,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签署本次交易的终止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监事曹玺、于颖、郝利明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2名非关联监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事项的议案》;
监事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湖北美尔雅销售有限公司增资是基于该公司发展规划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控股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