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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尔雅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5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参加会议且查阅有关规定并听取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情况介绍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任职条件

经审查,总经理陈京南女士、副总经理佘惊雷先生、副总经理吴海先生、总经理助理王黎女士、董事会秘书褚圆圆先生、财务总监黄轶芳先生、证券事务代表万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职位要求。

二、关于提名和聘任程序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人选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并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产生,我们认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人选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陈京南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佘惊雷先生、吴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黎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褚圆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黄轶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万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独立董事:

麻志明 王震坡 余剑峰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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