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1日以传真、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邢艳霞女士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张龙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以传真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和对财务报表格式和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