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已于2021年11月23日以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五)本次会议由莫思铭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43人调整为13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97.23万股调整为3,014.38万股,预留限
制性股票数量不变,仍为30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3,497.23万股调整为3,314.38万股,减少182.85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3)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谭强、张功军、张国栋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核查后认为,《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11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1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3名激励对象授予3,014.38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谭强、张功军、张国栋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