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建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均符合《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江苏永鼎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1年11月26日为授予日,向133名激励对象授予3,014.3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4)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