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424,512,4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0%。本次质押后,永鼎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8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5.96%,占公司总股本的20.84%。
● 永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莫林弟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25,023,5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4%。截至公告日,永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莫林弟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8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5.88%,占公司总股本的20.84%。
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收到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关于部分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2日,永鼎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相关质押手续已于2020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永鼎集团 | 是 | 6,000,000 | 否 | 否 | 2020-11-2 | 2021-11-1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 | 1.41% | 0.45% | 补充流动资金 |
合计 | / | 6,000,000 | / | / | / | / | / | 1.41% | 0.45% | / |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
永鼎集团 | 424,512,467 | 31.60% | 274,000,000 | 280,000,000 | 65.96% | 20.84% | 0 | 0 | 0 | 0 |
莫林弟 | 511,056 | 0.0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425,023,523 | 31.64% | 274,000,000 | 280,000,000 | 65.88% | 20.84% | 0 | 0 | 0 | 0 |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7,9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2.17%,占公司总股本的13.32%,对应融资余额为35,000万元;未来一年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5,1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2.01%,占公司总股本的3.8%,对应融资余额为11,790万元。永鼎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其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及投资分红,如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每年获得稳定的现金分红,以及其他投资收益所得等。
2、控股股东永鼎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或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变化。
根据质押协议,本次质押设置预警线和平仓线,若公司股价下跌,触发预警线或平仓线时,永鼎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追加股票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