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修正前转股价格:6.50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6.35元/股
● “永鼎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19年7月15日
● 目前“永鼎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为98,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19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永鼎转债”,债券代码“110058”)。“永鼎转债”存续起止日期为2019 年 4 月 16 日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转股起止日期为2019年10 月22 日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初始转股价格 6.5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19年6月12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在“永鼎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公司本次因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在“永鼎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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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新股或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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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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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送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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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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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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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为调整前转股价,
P
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
n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k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A | D |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为调整后转股价。根据上述约定,因公司2018年度派送现金红利,“永鼎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6.5元/股调整为6.3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7月15日(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