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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集团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3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25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8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7月19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4人,实际收到4名监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卞百平先生因到龄退休,已递交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补选沈晓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沈晓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相关任职资格;并已同意出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监事会对卞百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重要贡献给予充分的肯定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储架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8年7月推出公司债券储架发行制度,鼓励“知名成熟发行人”申请储架发行公司债券。为灵活高效满足现阶段及未来资金需要,建立长效性、低成本、多层次融资体系,公司拟以储架发行方式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人民币200亿元)的公司债券,并根据资金需要适时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

人民币20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适用优化融资监管标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

同意本次发行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1)票面金额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人民币200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期限和债券品种

本次发行的债券期限不超过十年(含十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制),包括一般公司债券及绿色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等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债券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各期品种及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研发创新、项目建设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本次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债券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信情况良好。本次发行的偿债保障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债券上市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行方式和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发行后二十四个月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方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储架发行公司债券预案》)。

上述1、2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7月23日

附件:

简历沈晓苏:男,196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卢湾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上海中城集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上海中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卢湾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卢湾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市苏州河综合整治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市建委秘书长,市建设交通委秘书长,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市口岸办副主任,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副主任,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市民防办主任、党组书记。现任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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