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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 )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1,864,40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元。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闽华兴所(2016)验字D-00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9月22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238,067.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5.276亿元,待使用 15.242亿元(不含理财收入和利息收入)。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亿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剩余待投入
1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16.5181.27615.242
2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440
合计20.5185.27615.242

期贷款利率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443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2、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需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兴业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八、决策审批程序

上述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方案即本议案,已经2021年10月22日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九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九、备查文件

1、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九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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