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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九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发出通知,基于疫情防控,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鸣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报表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1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4.5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期判断,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部分募集资金仍会出现暂时性闲置。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继续使用不超过17.9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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