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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九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12月7 日发出通知,2020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鸣峰先生主持,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高发科技园旧厂房区城市更新单元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议案》,决议如下: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圳市高发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拟作为实施主体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高发科技园旧厂房区城市更新单元(以下简称“本项目”)实施城市更新,并负责本项目城市更新的拆迁、重建事宜及资金投资。公司拥有的房产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猫头山高发工业区高发2号厂房为本项目范围内物业,公司拟就在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的房屋搬迁补偿安置事宜与实施主体签署协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房屋搬迁补偿安置事项,符合深圳旧城搬迁改造需要,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深圳厂房资产的质量和价值,本次涉及城市更新及厂房搬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的正常生产经营。本次搬迁补偿安置事项,公司已聘请资质中介,并出具法律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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