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沈利红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132,203,3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334%。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4),沈利红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32,203,39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7334%,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1),沈利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9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346%。
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8),沈利红减持时间过半,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943,4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51%,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沈利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060,3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90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3,0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339%;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37,102,9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091%,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沈利红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132,203,390 | 5.7334% | 非公开发行取得:101,694,915股 其他方式取得:30,508,475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沈利红 | 95,100,395 | 4.1243% | 2019/10/29~2020/4/26 2019/10/11~2020/4/9 | 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 | 1.99-2.33 1.93-2.05 | 191,588,744 | 未完成:14,055,905股 未完成:23,047,090股 | 37,102,995 | 1.6091%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