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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九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四次监事会于2020年4月1日发出通知,2020年4月10日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鸣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相关评价是客观的、公允的;在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0,097,228.20元,公司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48,028,074.67元(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67,930,846.47元,资本公积余额为811,107,281.82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鉴于公司母公司2019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数,2019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批准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对因使用年限已到、无法修复以及公司改造项目须拆除不能使用的设备,作报废处理。本次报废设备69台,原值:701,121.08元,已计提折旧:661,723.19元,净值:39,397.89元。本次报废影响2019年度损益-39,397.89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规定,报废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公司可以于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以及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等,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报告期末公司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共计38,793万元,本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9,698万元。基于对公司未来经营效益的预测,预计未来可获抵扣期间,公司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18,520万元,以此为限额,按谨慎性原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63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关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每半年度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并同时相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等文件规定,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和变更,并按照规定时间执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议案》

鉴于市场影响,公司部分产品售价下跌,期末部分库存产品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库存成本,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2019年当期损益。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253,806.21元,其中:产成品27,253,806.21元。

监事会认为:①公司本次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事项目的是为了充分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方法合理、比例恰当,依据充分。计提后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跌价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跌价准备计提后能真实的反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③上述存货跌价计提准备事项经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九届四次监事会经审核无异议,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公司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公司为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分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融资授信敞口人民币1,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融资授信敞口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提供担保,旨在解决控股子公司正常运营所需的银行融资业务需要,该控股子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可控。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的议案》

结合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融资现状和经济效益情况,公司继续为其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整,期限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惠州闽环提供担保,旨在解决该公司正常运营所需的银行融资业务需要,该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可控。本次为该公司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5,839万元,实际发生10,314.41万元。公司预计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045万元,预计关联交易较上年度实际数增加730.59万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2020年4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2020年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全部人员缴纳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2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鉴于公司资产规模扩大及经营业务发展,董事会、监事会工作量增加。为鼓励董事、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其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多做贡献,公司结合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及目前经营状况,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现执行的董事和监事津贴标准。具体如下:

1、董事津贴标准:由原每年人民币6万元调整为每年人民币8万元(税前);

2、监事津贴标准:由原每年人民币3万元调整为每年人民币4万元(税前);

3、根据公司规定,在公司领取薪酬待遇的董事、监事,不享受上述津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监事津贴标准):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94万元人民币(含控股子公司审计费用),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人民币,以上费用不含食宿及旅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13日下午14:30在福州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并对重大事项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本次会议召开的有关内容具体详见2020年4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三、四(决算报告部分)、五、十四、十五、十六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十四项涉及关联交易,届时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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