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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

●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简称“深圳恒宝通”,证券代码:832449,含其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根据现有闲置资金情况并结合近期资金使用计划,拟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

一、本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年8月9日,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含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公司四名独立董事郑学军先生、曲凯先生、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对本次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控股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尚需深圳恒宝通股东会通过。

4、本次控股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1、现金管理产品

深圳恒宝通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

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

2、投资额度

(1)深圳恒宝通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累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投资额度内,投资产品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再投资的金额包括在上述额度内,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

(2)以上投资额度包括深圳恒宝通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

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全部为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深圳恒宝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范围内,授权恒宝通公司经营班子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目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现金管理目的及对子公司的影响

由于投资产品的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进行现金管理具有明显的收益性。深圳恒宝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恒宝通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提高深圳恒宝通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其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深圳恒宝通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仅限于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的为短期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影响其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

2、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深圳恒宝通公司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及自身资金需要变化会进行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3、风险控制措施

(1)深圳恒宝通公司选择的投资产品为短期保本型产品。

(2)深圳恒宝通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

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

(3)深圳恒宝通公司规定必须以深圳恒宝通公司名义设立现金管理业务的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现金管理业务;

(4)深圳恒宝通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暂时闲置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四、前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前12个月,本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3.3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

体购买和赎回情况详见公司持续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系列公告。

2、前12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产品累计未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购买和赎回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3、前12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未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购买和赎回情况详见公司及子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风险较低,所使用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金额在授权额度之内,已按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原则规范履行了审批流程和决策机制,风险可控。目前该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本次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郑学军先生、曲凯先生、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对本次控股子公司恒宝通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本次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投资保本型产品,风险较低,所使用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金额在授权额度之内,并按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原则规范履行审批流程和决策机制,风险可控。

2、目前深圳恒宝通财务状况良好,本次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子公司现金管理方案。

3、深圳恒宝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须经深圳恒宝通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4、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三十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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