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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6月27日发出通知,2019年7月2日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到会11人,公司4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小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2018年末总股本1,773,706,005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转增532,111,802股,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6月4日上市流通。本次转增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73,706,005元增加至人民币2,305,817,807元,股份总额由1,773,706,005股增加至2,305,817,807股,目前公司已完成相关派送登记手续,将按实际股本增加情况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法人治理,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2018年10月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9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需要,公司对现行的《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公司章程》变更工商登记和全文(修订本)备案手续,即公司将按照以上修订内容,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制作《公司章程》(修订本)。

该《公司章程》(修订本)经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届时现行的《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公司本次章程修订具体详见2019年7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公司章程》(修订本)。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泰宁青杉林场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部分森林资源资产的议案》

为推进和实施公司林业产业逐步退出战略,盘活资产,同意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泰宁青杉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拥有的部分林木资产,即其位于三明市泰宁县大龙乡角溪村、焦溪

村、张地村、下渠乡渠里村的森林资源资产,林权小班面积6,265亩。本次转让资产已委托资质中介评估,并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核准,授权福建省泰宁青杉林场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实施对外公开挂牌转让。转让价格:以不低于经评估、确认的880.38万元公开挂牌转让,如公开竞价公告期未征集到竞买人,需延续挂牌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于上述价值的90%,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上述资产转让,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竞价等相应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董事会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选举增补董事林新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

选举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林新利先生不再兼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沈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黄锦官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上述人员现职务离职后将继续留任公司其他重要岗位职务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林小河先生提名,同意聘任余宗远先生、梁明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程欣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核,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及董事会决策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1、副总经理余宗远先生: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副总经理梁明富先生: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总工程师程欣先生: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

附件:

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副董事长林新利: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统计师。曾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计划统计员、生产调度处副主任科员、综合管理部主任科员、企业管理部副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秘书、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公司董事,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副总经理余宗远: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福建省青州造纸厂技工学校教师、化浆车间技术员,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备料分厂技术员、木材经营公司技术员,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责任公司木材经营公司技术员、生产技术部经理助理、生产技术部副经理、安全生产办公室副主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备料分厂厂长、生产部经理。现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福建省青纸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经理。

3、副总经理梁明富: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经济师。曾任福建省青州造纸厂计划调度科调度员,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科员、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助理、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供应销售部副经理(主持)、供应销售部经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国际经营部经理、青阳公司经理、销售一部经理、销售部经理。现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福建青铙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4、总工程师程欣: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省青州造纸厂技工学校教员、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分厂造纸工艺技术员、化学分厂厂长助理、碱回收一厂副厂长、生产部副经理、碱回收一厂厂长、碱回收二厂厂长。现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技术检测中心主任。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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